秦 波
(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安徽马鞍山243000)
马鞍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与对策分析
秦波
(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安徽马鞍山243000)
马鞍山市是一座以钢铁生产为主体的重工业城市,空气污染特征以煤烟型为主,颗粒物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多年监测结果表明,马鞍山市大气污染以颗粒物(PM10及PM2.5)为主,为更好地反映环境污染变化趋势,加大环境污染控制力度,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及空气污染预报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概括地论述了马鞍山市环境空气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污染治理
安徽省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安徽省东部,东临石臼湖与江苏省溧水县和高淳县交界,西濒长江与和县相望,南至芜湖市区30km,北距南京市区45km。目前,马鞍山市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期,能源、交通(特别是城市汽车尾气)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膨胀、大型工业开发区的发展等造成的大气污染已不再是一个工厂范围的局部污染问题,以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对资源、环境的冲击日益威胁着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为更好地反映环境污染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环境质量信息,作为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之一的马鞍山市开展大气环境自动监测及预报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马鞍山市作为全国第二批提前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城市,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对新标准规定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6项污染物进行连续监测。2015年,马鞍山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AQI标准六个空气质量级别的划分,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为46天,占全年天数的12.6%;二级良229天,占全年天数的62.7%;三级轻度污染53天,占全年天数的14.5%;四级中度污染25天,占全年天数的6.9%;五级重度污染12天,占全年天数3.3%;未出现六级以上污染天气。2015年全市环境空气达标天数比例为75.3%,年度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根据全年监测结果可知,2015年马鞍山市环境空气中6项污染物月均浓度值与2014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分别下降了19.4%、9.0%、17.2%;二氧化氮与去年持平;一氧化碳、臭氧(O3-8h)上升了7.1%、19.1%。201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同2014年相比提高了6.8%,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去年有明显改善,但PM10和PM2.5年均值仍然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0.24和0.74倍。
马鞍山市是一座以钢铁生产为主体的重工业城市,空气污染特征以煤烟型为主,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多年监测结果表明,马鞍山市大气污染以颗粒物(PM10及PM2.5)为主,在夏季还会出现臭氧超标的情况。
马鞍山市环境空气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1)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欠账较多,工业污染长期累积。(2)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施工、拆迁、渣土运输等带来扬尘问题剧增。(3)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尾气排放成为新的污染源。四是城市区位紧邻长三角地区,外源性污染对马鞍山市影响较大。
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以“控煤、限车、降尘、治污、创绿”10字方针为抓手,注重全过程防治和全要素治理,突出抓好“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污染治理。
4.1控煤
要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禁燃区建设。发展清洁能源,加快西气、川气东输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加快天然气替代高污染燃料工作。
4.2限车
综合施策淘汰黄标车。明确马鞍山市高耗能、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报废淘汰的补贴奖励政策,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汽车,鼓励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优先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体发展规划,配备安装充电设施。
4.3降尘
严格工地扬尘管理。制定《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开展建筑施工、拆迁扬尘综合整治。减少道路运输扬尘。全面推行机械化清扫方式,增加城市道路洒水频次,限制鼓风式除尘器,推广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重点企业要加强厂区、运输廊道和运输道路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
4.4治污
切实加强工业废气治理。钢铁、水泥、电厂作为重要的工业污染源,必须全面实施除尘改造,相关处理设施要安装到位,在防治工作过程中加强调度,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全市工业炉窑及燃煤锅炉脱硫改造。
4.5创绿
调整产业结构与优化空间格局,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城市绿化防护林带建设,形成工矿区与城市生活区有效隔离。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同时严格监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促进秸秆田间地头利用。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节能环保的风尚,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共识。
马鞍山市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的原则,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总体部署是围绕一个目标,调优两个结构,狠抓三项防治,强化四类保障。一个目标是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两个结构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三项防治是工业、城市和机动车,四类保障是组织领导、责任考核、政策措施、宣传发动。经过近两年的治理,效果已经逐步显现出来,2015年马鞍山市达到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目标,完成达标进度排名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