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波(高台县种子管理局,甘肃张掖 734300)
玉米制种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赵海波
(高台县种子管理局,甘肃张掖 734300)
摘 要:文章通过对甘肃省高台县制种产业现状的分析,找准种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发展策略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种子 产业 现状及对策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的载体,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础。近年来,高台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建设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和强化制种市场监管作为制种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投入,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将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1.1 种子产业发展优势
高台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黑河中游下段。全县总面积4 425 km2,辖9镇,136个行政村。总人口15.8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3.21万人。现有耕地3.93万hm2(其中,适宜玉米制种的土地3万hm2),林地3.73万hm2,草地20.73万hm2。
境内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易于耕作,水资源丰富,灌溉条件良好,具有光照充足,降水稀少,空气干燥,昼夜温差大等特点,是典型的灌溉农业区。戈壁、沙漠、绿洲相间,具有良好的天然隔离条件,农作物病虫害少,是理想的种子生产基地。该县先后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甘肃省蔬菜生产大县、甘肃省养牛大县。目前,已形成制种、蔬菜、草畜、棉花、加工番茄、葡萄6大主导产业。
1.2 种子产业发展现状
高台的玉米制种产值由最初的几千元/hm2增长到现在的3万多元/ hm2。全县玉米制种面积稳定在1万hm2左右,玉米种子产量约6 000万kg,玉米制种涉及8个乡镇、108个村,参与制种的农户达1.8万户。
2015年,高台县玉米制种企业12家,落实玉米制种面积1.02万hm2,生产杂交玉米种子6 124万kg,产值达3.37亿元。玉米制种产业已成为高台县产业化程度最高、联系农户最广、农业效益最为显著的“支柱产业”。
1.2.1 制种基地基础设施逐步改善
高台玉米制种基地,内渠、路、林、田、井、电基本配套。高台县被认定为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以来,积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6 150万元,用于制种基地建设和管理。其中,建设投资4 350万元,财政投入1 800万元。目前,全县渠水有效灌溉面积约3.93万hm2,配套机井3 417眼,干支渠衬砌率达到75%。同时,种子产业发展使用节水灌溉技术。
1.2.2 制种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2015年,高台县注册登记的从事玉米杂交种子生产的企业5家,种子年加工生产能力达10万t以上;有1.57 万m2种子储藏库和127万m2晒场。玉米果穗烘干能力、籽粒加工能力、加工水平明显提高。
1.2.3 “四化”基地建设步伐加快
通过整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农田节水等项目资金,加大对土地流转建设玉米制种“四化”基地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提升“四化”基地建设水平。在骆驼城镇红新、前进、碱泉子、永胜、梧桐、团结6个村,集中流转土地0.07万hm2,建成玉米制种“四化”示范基地1个。
2.1 企业基地不稳定
种子生产模式主要为“公司+农户”。每年都是多个企业和一个村谈判,无序竞争、相互撬抢,绝大部分制种企业和制种村基地是一年一签合同、一年一洗牌,企业和农户没有建立相对稳定的制种基地关系。由于关系不稳,一方面造成企业对基地建设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对基地进行掠夺式生产;另一方面造成少数企业出现,降低生产标准、缩小隔离、哄抬基地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得企业成本逐年上升,农民交售种子质量逐年下降,为种子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2.2 利益共同体尚未形成
高台县种子产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规模相对小而零散,与省内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农业科研单位、农技推广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较为稳定的联合协作关系,未真正形成优势互补、联合协作的利益共同体。同时,高台县现有玉米种子企业5家,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的企业仅有2家,大多依赖给外省、外市种子企业代育代繁,在生产、经营上,没有话语权和定价权,利益得不到合理分配,市场竞争力弱。
3.1 加大对种子产业的投入
近年来,高台县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让利于企、让利于农,优先提供公司建设用地、优先配套加工生产基础设施、优先提供种子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等,多方面进行扶持。但随着我国种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种子基地的基础设施与现代种业发展“四化”要求已不相适应,基地农田地块小,平整程度差,节水设施不配套,田间排灌设施陈旧老化、沟渠道路不配套,机械装备和作业水平低等问题,仍然是制约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建议国家、省、市按照区域贡献与利益相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种子产业的投入、扶持力度,加强种子基地基础设施、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种子质量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3.2 支持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
将已建成的生产基地作为耕地保护重点,确保种子生产长期稳定。鼓励种子企业建立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在依法、自愿、有偿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采取租用土地流转方式,构建种子企业与制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引导制种企业科学合理利用基地,推广引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调整种植结构,提高耕地质量,逐步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玉米种子生产的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