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秀娜
(济南市植物保护站,山东济南 250000)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以济南市为例
霍秀娜
(济南市植物保护站,山东济南 250000)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对带动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龙头企业 发展 问题 对策
近年来,济南市各级政府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工作重点,强化措施,多元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表现为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产业集群集聚效应凸显。目前,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5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36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0家。其中,省级36家,国家级4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10家,过亿元的67家。虽然,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势头良好,但在发展中仍遇到诸多问题,制约农业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1 外部环境
(1)用地难。随着济南市城镇化的推进,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土地资源日益匮乏,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各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已经成为影响农业龙头企业壮大发展的最为关键的制约因素。
(2)贷款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资金短缺,贷款难度大。由于农业企业投资回报率低,放款风险大,很多银行不愿放贷,而且农业企业两证(土地证、房产证)不全甚至无两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附属物无法作为贷款的有效抵押资产,银行放贷需要担保公司担保或多户联保,但实际操作中,很难找到较满意的联保对象及担保公司,贷款难度极大。
(3)用工荒。农业企业植根农村,位置偏远,生产生活环境相对简陋,且受传统观念影响,大学生不愿进入农企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缺乏技术、营销和管理人才。另外,多数种植型农业企业,采用季节性招工方式,农村劳动力逐年减少,生产期很难就地就近及时招工,用工成本逐年攀升。
1.2 内在因素
(1)缺乏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在于发展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动力在于科技创新[1]。由于济南市农业龙头企业总体上规模偏小且盈利水平不高,绝大多数龙头企业尚未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2]。市级龙头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也是少数。
(2)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品牌知名度。农业龙头企业由于长期从事农产品的粗加工,品牌意识不强,打造产品品牌资金投入不足,有的企业产品无注册商标,有的企业品牌知名度不高,只能作为区域品牌,导致很多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农副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直接影响到当地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3)管理制度不完善,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①财务管理不规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尚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尤其体现在财务管理和操作不规范,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出入较大,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公司收支与个人收支不分,直接影响了龙头企业的运行发展[3]。②存在家族管理模式。部分龙头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家族管理模式,以亲友为主体、亲情为纽带的治理结构[4]。这种治理结构下业主个人控制一切,没有更多的管理层次,很容易由于个人的决策、身体等因素带给企业更大的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1 加强政策引导
加强对各地农业产业化布局的规划和引导,总结探索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的路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推进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业集团,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送体系,健全市场支撑体系。
2.2 加大资金支持
继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扶持力度向贷款贴息倾斜,并对符合条件的信贷予以担保补助。自2013年以来,济南市共扶持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162个,贴息资金3 348.5万元,银行贷款22.77亿元,充分体现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
2.3 实施品牌战略
围绕品牌农业、品质生活主题,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知名品牌。引导企业争创名牌,强化品牌宣传,为农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打造一个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逐步向全国性一线品牌挺进[5]。
2.4 健全融资体系
加强银行与农业龙头企业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设计土地经营权进行质押的融资模式,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培育龙头企业上市,发挥直接融资潜能;以市农业担保公司成立为契机,加强与各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通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政、银、担、企多层次的融资模式,进一步健全农业龙头企业融资体系。
2.5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向内挖掘,向外延伸,形成产前、产中、产后配套完善的农业产业链。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担保、入股等多种方式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产业链条的稳定性和紧密性,提高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6]。通过财政扶持项目的引导作用,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让农户在获得出售农产品带来的收益基础上,更多地参与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出口等带来的增值效益,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2.6 强化人才培训
针对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产业链条分工等方面,设定培训课程及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形成系统的产业化人才培训体系,打造一批专业的农业产业化管理人才。依托山东省农产品加工技术服务平台,引进、培植一批科研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加强“产学研”对接服务平台建设。
[1] 徐若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初探—基于虚拟研发模式.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44~46
[2] 沈映春.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选择与政策分析.科技与经济,2006,(2):29~31
[3] 李娟.金融机构要成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助推器.商品与质量,2012,S4:84
[4] 郝毓.中国私营企业如何走出家族化—浅析私营企业家族化利弊.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57~63
[5] 江小毅.丽水市农产品品牌战略研究.华中农业大学,2009
[6] 郭嘉.郑州市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问题研究.河南农业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