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山
(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农经站,吉林四平 130708)
浅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意义及措施
王亚山
(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农经站,吉林四平 130708)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正在集中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要从全方位细节入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土地确权所产生的纠纷事件。土地确权指的是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与确定。土地确权经过土地登记申请、登记注册、审核等程序后,才能真正被确认。文章主要分析在目前状态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农村土地 确权工作 有效措施与分析
农村土地确权是国家法律维护农民权利的一项重要规定。加强农民对土地权利的意识,是为了确保农民的权益。维护土地权利不仅是确保农民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措施。只有在不断的改革过程中,将土地规范为集体管理,把农村的土地建设成为统一的城乡市场,才是确保农村社会经济的更好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
2.1 宣传工作不到位
如果宣传准备工作没有得到落实,就会给确权工作增加难度。
(1)由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准备工作不到位,使工作处在被动状态。
(2)很多农民不清楚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对土地确权登记意识不够强,从而增加了签字与盖章的困难,造成土地没有建立准确的划分依据,直接影响土地划分工作。
2.2 确权工作秩序混乱
由于各县市国土相关部门缺乏相互沟通,就不能使土地确权工作顺利的开展,很容易出现各地区各自为政的状态,使确权工作的秩序受到严重的影响。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办理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和业务水平不高,严重影响了确权工作的开展,降低开展的效率,出现秩序混乱、确权内容不全等现象。
2.3 历史遗留问题
影响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还有历史遗留的原因,如证明土地权属的相关材料不全,人事变动所产生的资料保存不完整。由于相关资料的缺少,造成土地确权产生纠纷与争议,使确权工作单位也无法解决。因此,为确权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的困难。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有些地区还存在违规用地现象,未经批准就建设,且建设的多批准的少。
3.1 加强土地确权工作的宣传力度
要加强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与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配合确权工作。通过增强农民对确权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进一步支持政府的相关工作,并且积极主动的遵守法律法规。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民对法律法规意识的缺乏,一旦感觉自身的权益受损时,就会采取错误的方式进行解决。因此,必须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靠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向农民具体的讲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细节,促使农民理解确权工作,并积极参与到确权工作中来。
3.2 根据法律程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法律法规是治国的根本,特别是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时,必须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各级政府在修改、完善土地确权制度时,需要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国土管理局在土地划分登记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划分过程中一旦出现偏差就会引发民事纠纷,若有纠纷须经法院裁决或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才能完成最终的土地划分,并进行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过程中,由于土地产权的复杂性,且农民土地收益分配的不同需求,导致土地确权工作不能顺利地进行,并引发纠纷,因此,需要工作单位出面调停,积极处理各类矛盾与纠纷,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打下稳固的基础。
[1] 赵亚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意义及工作措施.吉林农业,2014,(14):8
[2] 段建岭,黄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分析.门窗,2014,(0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