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
中越跨境农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张鑫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当前中越两国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发展战略对接,正积极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农业作为两国跨境区域经济合作的最重要和最基础的领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跨境区域一体化合作背景下,中越农业合作既面临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着制约中越农业合作的障碍和不利因素。近年来中越在农产品贸易发展、农业贸易自由化、农业跨境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中越跨境农业合作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健全跨境农业区域一体化市场、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跨境农业合作平台和跨境农业合作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中越跨境农业区域经济合作。
中越农业跨境合作区域一体化
1.农业自然资源优势互补
越南地处亚热带气候区,自然条件优越,土地资源丰富,并且有大量待开发利用的土地;而中国受土地等自然资源紧缺的限制,迫切需要利用越南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目前越南北部省份有很多土地租给中国企业使用。如自2007年广西龙州县与越南高平省下琅县合作种植甘蔗开始,广西、云南等农业大省与越南北部省份开展木薯、茶叶、坚果、麻风树等热带经济农业作物种植合作。
2.气候差异性与农产品互补性强
中国大部分地区处于温带气候地区,越南处于热带地区,中越气候条件差异使得双方农业产品优势互补。越南盛产火龙果、荔枝、腰果、菠萝、橡胶等热带农产品,而中国盛产苹果、梨、冬枣、棉花等温带农产品。近年来中国对越南出口温带水果大量增加,反过来中国是越南木薯、橡胶、大米、木制品等农产品出口最重要市场之一。在水果贸易中,越南出口中国主要是热带水果,中国出口越南主要是温带水果。
3.农业生产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强
中越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技术水平不平衡也使得中越双方农业互补性强。越南在种植业和初级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但越南农业发展存在技术水平落后、农业物资缺乏、农业技术专业人才不足和农业机械化程度低等问题;而中国在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机械现代化、农业资本投资和农业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可以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近年来中国生产的农业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物资和农业机械对越南出口增长较快,中国对越南农业资本投资也在稳步增加。
4.中越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随着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我国商务部和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就加快公路、铁路、港口等领域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合作,有力改善了中越跨境农业经济合作的基础条件。如中越快速铁路防城港至东兴段路线将于年底开工建设,是继中越中国靖西-越南龙邦、广西南宁-凭祥铁路之后的第三条铁路通道,将有利于实现中国-越南经济一体化的“无缝对接”。再如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规划范围内,连接中越的北仑河二桥加快建设,预计2017年通车,有力地改善了东兴-芒街的交通条件。
1.中国对越南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增长迅速
近十年来中国对越南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发展增长迅速。从2006至2015年10年间,中国对越南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由7.12亿美元增长到61.48亿美元,增长了8.6倍,除2013年外,其他年份都能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2006年中国对越南农产品出口额为3.5亿美元,到2015年为34.3亿美元,增长了9.8倍;2006中国对越南农产品进口额为3.62亿美元,到2015年为27.2亿美元,增长了7.5倍。近年来中越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增长迅速,并且中国很长时间处于贸易顺差地位(除2006年和2012年以外)。
2.越南是中国部分大宗农产品的进出口最大市场之一
中国和越南农产品贸易不仅增速快,而且越南在中国部分重点大宗农产品对外进出口最大市场排名居于前列。根据下表1、表2,可以得出:2015年度,中国重点大宗出口商品最大市场排名中,越南是我国棉花农产品出口第一大市场,是我国苹果、玉米、豆粕和羽毛羽绒出口的第二大市场,也是我国大米、水煮笋、柑橘属水果和大蒜出口的第三大市场;2015年中国重点大宗进口商品最大市场排名中,越南是我国稻谷和大米进口的第一大市场,还有越南是我国鲜、干水果及坚果进口的第三大市场。越南是中国很多大宗商品出口排前三的市场,而中国重点大宗进口商品处于前三位大市场的农产品越南占少数,只有稻谷、大米和鲜、干水果及坚果。
表1 2015年中国重点大宗出口商品越南排前三大市场商品情况(数量:吨;金额:万美元)
表2 2015年中国重点大宗进口商品越南排前三大市场情况(数量:吨;金额:万美元)
3.中越农业跨境合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中国和越南跨境农业合作起初主要是以跨境农业种植合作为主,现在中越农业跨境合作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拓展。中越农业跨境合作范围广阔和形式多样,双方合作由种植业拓展到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农村新能源等多部门,双方在农业技术交流、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动植物疫病防控合作和农业经贸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如农业技术交流培训方面,中国长期以来派出专家赴越南开展技术培训和推广,并加强中国农业科研院所与越南技术合作交流,为越南培养了一大批农业技术人才。在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面,中国建立的中越农业综合技术示范研究推广基地、广西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果示范基地建设、中越河内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项目,对加快中越之间的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4.中越跨境农业贸易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建成和提升,中越农业跨境贸易自由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自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开始启动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进入快车道,农业合作成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要领域。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实施零关税计划和“早期收获计划”,其中中国-越南大部分农产品实现了零关税。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到2008年越南取消了484种农产品的关税,中国在此之前也取消了从越南进口的200多种农产品关税。当前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启动,我国商务部和越南工贸部签署了《关于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中越双方在消除关税壁垒的基础上进一步消除非关税壁垒,正加快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政策,中越跨境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全面推进。
1.统一开放的跨境农业区域市场不健全
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离不开统一开放的区域国际市场和发达的现代市场体系的支持。中越跨境经济一体化首要的是要实现跨境市场一体化,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由于中越两国边境地区处于不发达的地区,市场经济落后,农业资源、农业技术和劳动力等市场体系还没完全建立起来。推动中越跨境农业区域合作的市场机制不健全,还有政府调控机制配合不到位,制约了中越跨境农业区域合作。特别是受中越两国行政体制障碍和国家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出现很多阻碍农业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流动的障碍,两国地方政府为了本国或本地区利益,搞贸易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限制对方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入本国农业领域,导致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生产要素不能跨境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
2.跨境农业合作平台和农业合作模式相对较窄
中越跨境农业合作需要更多的平台,才能实现中越跨境农业合作向更广更深发展。目前中越农业合作平台主要是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东盟博览会农业论坛、农业洽谈会,还有中越经贸合作论坛和洽谈会等。但是这些平台举办时间短,这些合作平台受到时间和空间制约大,对中越跨境农业区域合作影响和辐射能力相对有限,中越需要更大的跨境农业合作平台,需要拓宽多层次和多领域的合作平台跨境农业合作,主体应该是以农业企业为主,但是中越跨境农业合作以政府组织为主。要扩大农业企业对外投资,通过建立现代化跨境农业合作开发产业园区,扩大企业跨境农业合作平台。但是由于跨境农业合作开发产业园区建设企业投资融资困难,政府对产业园区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较少,又加上跨国农业投资企业对于境外投资风险高不愿意投资,中越跨境农业合作开发区建设滞后。另一方面,中越跨境农业合作模式以政府组织主导型跨境农业合作为主,合作模式相对单一。目前中越跨境农业区域合作形式主要是以中越农业合作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技术培训为主,但是这些项目数量不多,而且实施的范围小,由农业企业推动的跨境农业合作模式较少。
3.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中越边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成为阻碍中越农业合作的重要因素。由于两国同属于发展中国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又加上政府投入不足,跨境农业合作的公共基础设施更不足。中国与越南农产品贸易大多是通过陆路运输实现的,但中越边境公路运输条件相对落后,中国至越南道路不管是南宁至河内还是昆明至河内都不是很好,增加了中越农产品贸易运输成本。同时中国和越南铁路联通不紧密,目前只有靖西-龙邦和南宁-凭祥的铁路线路与越南对接,但是铁路运输能力有限。还有中越边境地区水利、能源和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也落后,这些也制约着中越跨境农业合作。中越跨境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不健全,导致中越农业跨境合作“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畅,制约着中越跨境农业合作。中越农业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供给面临着“囚徒困境”问题,中越双方政府追求本国本地区自我利益最大化,在利益博弈过程容易陷入“囚徒困境”,同时由于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属于区域共享型公共物品,难免会出现“免费搭车者”的问题。中越又没有建立合理的区域公共物品供给合作机制,导致跨境农业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严重制约了中越跨境农业区域合作。
4.跨境农产品贸易面临非关税壁垒等贸易障碍
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以来,中越之间农产品及食品关税大量降低,其中绝大部分农产品是零关税,但仍有部分农产品关税存在。当前中越之间农产品贸易壁垒最主要的还是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包括通关环节壁垒、产品检验检疫壁垒和复杂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壁垒等方面。中越农产品进出口通关便利化和卫生检验检疫还存在很多障碍,中越农产品通关手续繁琐,越南检验机构不统一和职责分工复杂带来检验检疫工作不便利等问题。如越南检验检疫部门分为越南植物保护局负责水果蔬菜农产品质量的卫生检查、越南兽医局负责动物检验检疫,跟我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责范围不同,越南这两个部门分开增加了农产品检验检疫方面的通关成本。还有中国和越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统一,又面临着双方农产品质量不高等问题。非关税贸易壁垒成为当前中越跨境农产品贸易的最主要的障碍。
5.跨境农业合作协调机制不健全
中越双方由于国家利益不同,双方在农业领域合作的矛盾不可避免。为加强双方合作,建立双方跨境农业合作协调机制是重要的保障。双方在农业领域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双方在农业合作磋商协调不紧密,当前中越跨境农业合作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双方农业领域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和贸易保护主义等问题明显。主要问题在于:一是中越农业合作缺乏统一的领导机构,导致农业跨境合作主体混乱和分工不明确等问题;二是中越农业合作缺乏运行保障机制,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具体运行制度保障体系,使得农业合作不够紧密;三是中越农业合作缺乏利益协调和平衡机制,由于双方农业合作所导致的利益增加或受损程度的不平衡,又缺乏利益平衡与协调机制,势必会影响合作的稳定性。
1.加快中越跨境农业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
加快中越跨境农业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是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的必然选择。积极扩大中越沿边开放水平,加快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实现农业资源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培育跨境一体化的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和农产品交易市场,重点打造中越跨境农业技术交流合作、农业物资和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农业区域国际市场。只有既发挥国际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加强中越双方政府在农业贸易及农业投资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才能实现中越农业发展共享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跨境合理配置。中越两国应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越南利用自己的土地资源和农业资源相对丰富的比较优势,中国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资本优势,双方结合各自优势加强农业产业分工与合作。同时创造跨境农业合作良好的政策环境,包括创造良好的跨境农业合作投融资环境,推动设立中越农业合作发展基金,加强双方银行对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的融资支持合作,扩大对中越农业跨境经济区合作的投资建设支持力度;提供良好的跨境农业区域合作的公共服务环境,双方发挥政府职能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2.完善中越农业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
完善中越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是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的重要条件。加强中越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一是要改善陆路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改善南宁-河内和昆明-河内的国际高速公路线路交通条件。加快中越快速铁路项目建设,尽快启动河内-老街铁路项目建设,以及对靖西-龙邦和南宁-凭祥的铁路线路进行扩能改造,扩大铁路运营能力。二是完善中越边境水利、电力、能源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跨境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三是建立跨境农业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公共物品中越政府间的合作协调机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要加大中越双方共同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双方政府应从促进跨境农业区域合作的共同利益出发,加强信息沟通,同时构建农业跨境区域基础设施公共物品的成本分摊机制,按照各自的受益大小确定成本分摊的比重,同时也要考虑中越双方经济承受能力,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高,可以适度多承担相应的成本。中越双方应就农业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共同谋划,共同协商建设规划方案,以及拓宽跨境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合作方式。
3.构建全方位的中越跨境农业合作平台及模式
要打造中越跨境农业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合作平台和合作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各种的经贸合作会、农业展、农业合作论坛、农业合作恳谈会、农业企业洽谈会等平台,为中越农业合作创造有利的条件。二是充分利用中越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平台,扩大中国对越南农业技术的输出和推广范围。三是共建跨境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平台。中越边境地区应建立集物流、配送、仓储、商务、贸易等为一体化现代化综合农产品国际交易市场,并建设中越重点大宗农产品交易平台、中越农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中越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积极推进农业国际电子商务发展,提高中越跨境区域国际市场流通现代化水平。四是创新跨境农业合作模式。除了开展由政府组织的多层次的中越跨境农业合作活动外,还要鼓励中国农业龙头企业积极“走出去”,建立中国跨境农业合作产业园区,以及大力发展跨国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和行业协会,带动跨境农业合作项目等农业合作模式。
4.提升中越跨境农业贸易自由化水平
提升中越跨境农业贸易自由化水平,需要消除各种农产品贸易障碍,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中越双边农产品贸易磋商机制的作用,及时准确发现农产品贸易障碍并采取有利措施消除。二是消除农产品贸易的关税壁垒。虽然中越农产品贸易大部分实现了零关税,但还有些农产品依然要收关税,要进一步扩大免税农产品范围,努力消除关税壁垒。三是消除农产品贸易的非关税壁垒。中越双方农业贸易自由化的障碍主要还是非关税壁垒,双方应从便利通关、检验检疫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加强合作,消除非关税壁垒。中越双方应进一步简化边境商品出入手续,进一步降低和取消农产品收费项目、提高双方海关行政办事效率。通过消除关税之外的限制性措施,完善中越农产品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创造一个自由开放的跨境农产品交易环境。针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中越双方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合作,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针对中越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弱的问题,需要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增加农产品的品牌国际知名度。双方还要加强对农产品的认证与监管的合作,大力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从而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5.建立中越跨境农业合作协调机制
建立中越跨境农业合作协调机制是实现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的重要保障。中越跨境农业合作要加强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障政府沟通渠道的通畅和中越跨境农业合作利益协调与平衡,需要建立一套中越跨境农业合作协调机制,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跨境农业合作的中越双边政府定期磋商会晤机制,包括建立中越农业部长定期会晤以及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相关省级政府定期会晤机制,围绕中越跨境农业合作重点议题讨论并力求达成共识。二是建立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统一管理协调机构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具体落实和推动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的政策,针对中越跨境农业合作重要问题展开协调并促进问题的解决。三是建立中越跨境农业合作的利益协调与平衡机制,包括建立中越农业合作利益磋商机制、中越农业合作利益共享机制以及中越农业合作利益补偿机制。四是建立中越跨境农产品贸易监测预警体系,包括农产品贸易信息收集、农产品贸易情况监测、农业产业损害预警、农业产业补偿在内的一套完整的跨境农产品贸易救济工作体系。
1.范跃进著:《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农业部著:《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年版。
3.覃柳丹:《跨国合作“两头甜”——中越农业资源开发合作纪实》,《广西日报》2011年12月21日。
4.周雪春:《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进展与影响分析》,《农业经济》2007年第1期。
5.曹云华、胡爱清:《“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东盟农业互联互通合作研究》,《太平洋学报》2015年第12期。
6.张玉娥:《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广西与东盟国家农产品竞争性与互补性》,《世界农业》2016年第7期。
7.仇焕广、杨军、黄季:《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发展的影响》,《管理世界》2007年第9期。
8.吕玲丽、王娟:《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业合作的模式选择》,《改革与战略》2006年第4期。
9.潘金娥:《“早期收获”计划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南博会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西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
10.周晶晶、朱力:《现代农业转型的国际借鉴与政策启示》,《现代经济探讨》2015年第8期。
[责任编辑:徐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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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382(2016)12-0087-05
张鑫,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崇左532200)。
※本文系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项目“南宁-崇左-凭祥对外开放经济带产业集聚发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gxsk201432)、广西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桂西南资源富集区城乡一体化研究”(项目编号:ZD201414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珠江-西江经济带框架下广西加快产业集聚与促进产业竞争优势升级对策研究”(项目编号:kY2016LX446)、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科研项目“产业转移背景下的南崇经济带产业空间集聚与结构优化升级研究”(项目编号:2013YB03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