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颖
(山东省寿光市林业局,潍坊 262700)
刍议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之间的关系
孙 颖
(山东省寿光市林业局,潍坊 262700)
摘 要:随着各种现代开发技术的迅猛发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们对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但过度采伐的现象无疑将越来越严重,这必然将导致森林覆盖面积逐渐减少,对森林生态系统带来严重破坏。文章对如何处理好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森林采伐 森林保护 关系
作为人类发展的根源地,森林资源俨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自然资源。然而,在社会不断进步与发展的背景下,人们对森林资源的过度采伐严重破坏着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导致各种灾害频频出现。因此理应处理好森林采伐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不仅要加强森林管理措施、增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同时也要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森林的采伐量。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针对森林采伐的制定管理制度明显还不够严格,特别是对森林采伐量的计算严重缺乏合理性,过量采伐的现象比比皆是。在这样的局面下,由于社会经济市场需求的逐年增加,很多伐木企业都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大量砍伐树木,并不会考虑到树木生长的周期问题,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森林面积逐渐减少。与此同时,自然灾害也是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森林发生火灾就会烧掉若干树木,泥石流的出现也会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等。很多伐木企业在实际的开采工作中并没有进行精确的计算,这不仅严重浪费了森林资源,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该区域的地质带来了严重影响(如水土流失现象等)[1]。上述问题的存在均严重影响着我国森林资源。
2.1 避免过度采伐,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过度采伐不仅会严重浪费森林资源,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全球气候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带来严重威胁。然而,针对过度采伐的问题,国家与相关的开采单位首先就应该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强定期定量的监督。相关人员应该严格依据统一的流程来进行检查核实工作,一旦发现有乱砍乱伐的现象应该立即制止。与此同时,针对采伐数量过多(超过社会的正常需求量)的现象,应该要求开采企业在开采之前站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上来对开采的数量进行精密的计算与合理的规划,以此来避免因过量砍伐而破坏森林可再生能力的问题[2]。其次,由于森林当中的枯枝落叶较多,所以很容易发生火灾(尤其是在秋季),针对这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来说,相关人员理应做好各个方面的保护措施,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2.2 确保采伐的合理性,实现平衡发展
在开展采伐工作之前,相关的开采单位理应通过精密的计算来确保采伐工作的合理性。也就是说,要确保一定时期内所进行的森林采伐数量在整个森林资源中所占比例的合理性、确保采伐木选择的科学性、确保资源较少品种的存留率,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森林资源的再生恢复能力。与此同时,应该正确认识到森林采伐工作的开展必须追求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采伐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不能仅仅看到眼前的利益,应该为后备的森林资源留下较大的发展空间。另外,由于森林中树木以及灌木的品种都具有多样性,分布位置也具有差异性,所以要想确保采伐的合理性,就必须遵守以下两个原则:第一,由于采伐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将改变相应的环境现状,如果在工作中面临有病腐特征或老龄过熟的树种,应该将其视为优先采伐的对象,这不仅为人类树种提供了更好的生长空间,同时也促进了整个森林的生产。因此,采伐工作的实施不仅要看到树木的经济价值,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方面的因素;第二,进行采伐工作之前应该充分了解树木的成长年限,在判定了树种的成熟龄之后再确定采伐的树木种类,从而在不打断树木生长周期的基础上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既不会打破自然规律,同时也能够实现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之间的和谐共处[3]。
总而言之,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之间始终都存在着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保证了森林采伐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才能够逐步实现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基于此,在实际的森林采伐工作中必须全面、正确地了解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之间的关系,在获得更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桂红.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6):305
[2] 王云军.森林采伐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34):272
[3] 梁剑江.森林采伐与保护的关系及对策措施简议.南方农业,2015,(12):8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