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厅
科学发展 绿色生态推动贵州水资源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贵州省水利厅
水资源;配置;保护;贵州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贵州省虽然降雨较为丰沛,但工程性缺水严重,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的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水资源的保护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新路,贵州省始终把水资源保护作为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子孙后代的头等大事来抓,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各项工作,努力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近年,贵州省围绕“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的基本水情,以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为引领,着力打破工程性缺水瓶颈制约,通过解决蓄水、用水、管水、养水、防水、富水等六大水资源保护问题,不断改善全省水资源状况和水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1.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解决“蓄水”问题
工程性缺水是制约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也是制约水资源科学配置的重大问题。按照中央推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方针,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防止因无序开发利用导致水资源污染、水源枯竭,是当前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围绕各地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布局的用水需求,开展了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和“三年行动计划”,“滋黔”一期工程18个中型水库、黔中枢纽一期工程相继建成并发挥效益,开工建设了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马岭水库等2座大型水利工程,以及六盘水双桥等64座中型水库、95座小型水库,新建了一批“五小工程”,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已由 “十一五”期末的95亿m3提高到110亿m3,有效提升了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保障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工程性缺水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为水资源保护奠定了物质基础。
2.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步伐,解决“用水”问题
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解决用水、用好水的问题。“十二五”期间,通过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水行动计划,全省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解决了 1 299.8万农村人口和200.3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31.15万亩(约28.74万hm2),耕地灌溉率提高到32%;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治理836座;建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23项,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17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110项,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10万kW。这一批民生水利项目的建设,极大改善了人民群众用水用电条件,改变了过去乱取水、乱用水、破坏水的局面,为水资源保护奠定了群众基础。
3.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解决“管水”问题
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贵州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成立了贵州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将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了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省水利厅等10个厅(局、委)出台了《贵州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成立了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小组,建立了覆盖市县两级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各市(州)也完成了辖区内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从而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积极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八大流域及其一二级支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河长制,并要求河长计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编制完成了《贵州省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并在六盘水市、赤水市、荔波县开展了试点工作。通过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2014年度和 2015年度连续两年在全国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初步实现了水资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为水资源保护奠定了制度基础。
4.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体系,解决“养水”问题
通过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地与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等水资源保护,大力实施水系连通、生态河道、农村河塘沟渠综合整治、排污口整治、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及水域保洁,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全面加强江河湖库生态治理与保护,打造了一批保障安全、改善生态、服务区域的绿色长廊,提高了河湖水系再生循环能力。同时,“十二五”期间,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省用水总量得到明显控制,用水效率显著提高。2015年全省总用水量95.41亿 m3,比用水量控制目标117.35亿m3减少21.94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89.2 m3/万元,比2010年下降61.7%,比控制目标35%多下降26.7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451,超额完成0.446的目标任务;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2.7%,比控制目标77%高5.7个百分点;积极推动乌江流域47家重点企业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对流域内50余家煤矿矿井废水实施挂牌督办,乌江流域水质得到很大改善;全面启动县城以上污水集中处理,2015年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91%,比“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85%高9.91个百分点,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8.1%,超额完成70%的目标;组织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减少水土流失面积6 477 km2,全省水土流失率减少3.66个百分点。
5.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解决“防水”问题
水资源保护既要防止水脏、水浑,又要防止水多、水少,将水旱灾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实现环境友好、人水和谐。“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治理中小河流长度1 404 km;开展了一批重点山洪沟防洪排涝治理,基本完成了有防洪任务的重要城镇中心区防洪系统建设,提高了城镇、人口集中的乡村与集中连片的农田防洪标准,从整体上增强了抵御洪水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省防洪减灾效益达119.86亿元,因洪灾死亡人数为1950年以来最少;加大备用水源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了每个城市至少有1个备用水源可随时投入使用。通过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促进了人、水、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6.深化水资源市场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富水”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水资源保护工作就应该不断培育以水为基础的经济增长点,扎实推进水务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探索建立水资源交易市场平台,为将良好的水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创造条件。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到位资本金达191.08亿元,资产规模达260余亿元,累计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59.37亿元;累计争取在黔金融机构提供授信362亿元,形成了水能资源开发、水务一体化、水利旅游开发、物资供应、工程咨询等经营业务体系,成为贵州省水产业多元化经营主体。依托江河湖库建成大型水利风景区215家,大批水利风景区与贵州省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相融合,形成了重要的旅游资源。水利旅游成为当地群众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真正使生态水变成富裕水。结合贵州省石漠化程度深、水土流失面积较大的实际,加快推动水土保持经果林产业发展,利用经济杠杆带动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使水生态保护与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目前已在赤水凤凰沟小流域、普定水库库区等地,通过发展经果林产业,实现了“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群众要致富”的目标,走出一条水资源保护产业培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水资源保护将不再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事业,通过深化水资源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增加水资源市场化、产业化的动力和活力,将生态水转化为富民水,从而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
到2020年,全省水利工程供水能力提高到150亿m3以上,实现“各市州有大型水库、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基本形成,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全面建立,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 134.39亿 m3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9%、30%,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构架基本形成,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的水生态得到有效修复,绿色水利理念深入人心。
1.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供水保障能力
水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供水保障能力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全省水利系统要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水的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抓紧实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在完成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的同时,确保“十三五”期间新开工建设14座大型水库、100座以上中型水库、100座以上小型水库和一批引提调水工程,建成一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水利项目,破解工程性缺水难题。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用水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小康水行动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切实保障农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2.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加快推进以县为单位的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建设,根据各地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环境的关系,通盘考虑骨干水源工程布局,科学制定主要江河湖库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促进水资源合理流动和战略调配,初步形成“调配互济、需水保障、节约高效、生态安全”的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在条件具备的流域、区域,建设一批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形成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水系网络体系,提高防洪保安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大污水治理力度,支持和鼓励中水回用,高度重视雨水、洪水资源化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
3.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绿色水利建设的重心,抓紧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把覆盖流域和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纳入其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分类管理制度,切实发挥水功能区的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
4.加快推行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全过程,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狠抓农业节水,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实施管道输水项目,新建水库输水系统原则上实行管道输水。加快企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从严控制水资源短缺和生态脆弱地区高用水、高污染企业发展规模。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大力推广生活节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产品。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排水监控管理。
5.落实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
抓紧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全面贯彻即将出台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依法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从严核定水系水域纳污容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水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要求,大力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
6.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科学确定维系河流健康的生态流量和湖泊、水库的生态控制水位,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基本需求,定期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各类湿地的保护,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水系水域的生态修复。要着力控制和改善贵州省“八大水系”的水环境质量,加大乌江、赤水河、清水江、南明河等重点流域的水生态治理力度。加快生态河道建设和农村沟塘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步伐,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合理开发农村水电,促进可再生能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和排涝等工程建设要与促进亲水景观、建设宜居生活空间相结合。
7.着力完善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以生态文明建设“多规合一”为抓手,建立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和完善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水利建设。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地区之间、流域之间、行业之间、用水户之间水权交易方式。积极培育水资源的资本化进程,研究制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开展交易平台建设,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促进水权流动。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探索建立以重点功能区为核心的水生态共建与利益共享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鼓励科技创新,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运用。完善有利于建设绿色水利的法制、体制及机制,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责任编辑 张金慧
TV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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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