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燕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农经站,铜仁 555200)
印江县创新土地流转管理方式的实践调查
沈小燕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农经站,铜仁 555200)
随着农村土地经济的不断发展,针对土地流转管理机制的优化,需要相关研究和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的管控。文章针对农村土地经济管理项目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并对相应的创新路径和发展趋势展开讨论,旨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有效地项目参考。
创新 土地流转 管理方式 新农村建设
1.1 土地流转管理现状
1.1.1 地区土地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印江县现有承包农户9.18万户,农业人口41.96万人,承包耕地面积1.77万hm2,农村土地流转面积0.64万hm2,占该县承包地面积的36.48%。其中,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0.28万hm2。按流转形式分:转包0.17万hm2、转让0.02万hm2、出租0.33万hm2、互换0.04万hm2、入股0.04万hm2、其它0.04万hm2;按流向产业分:粮食0.19万hm2、蔬菜0.07万hm2、水果0.09万hm2、茶叶0.21万hm2、生态畜牧0.004万hm2、烟草0.08万hm2、核桃0.003万hm2。
1.1.2 主要运行的流转方式
一是自发流转。在自愿基础上,农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土地转包或出租,口头协商居多。二是委托流转。由农户自愿委托村组的其他农户“代耕”,以每年交付一定数量粮食来确定土地经营权归属。“代耕”是印江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三是协议流转。主要是协商基础上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每年按期支付一定租金即可。运行这样的土地流转方式,也是基于该县处于山区地带,农民承包的土地分散,流转规模小,且期限较短。
土地流转管理措施的施行,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但是,由于该县自身发展的限制,分散流转及规模经营程度不高,为流转政策的运行带来了掣肘[1]。
1.2 土地流转管理存在问题
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监管和计划,导致整体流转运行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包括,缺乏市场化流转机制、土地规模决定流转难度大及乡村基层组织工作力度不大。
2.1 模式创新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建立4方面的模式创新。
(1)创建科研单位带动型。优化土地经营权,为农民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
(2)创建合作社管理型。保证共建共赢的管理模式,真正实现管理结构的优化,并实现集约经营和利益保障。
(3)创建外地企业联姻型。高效的融合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机制,真正实现现代化生产力的技术革新,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同时,发展全县经济。
(4)创建中介托管型。利用标准化的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相应合作项目的建立,进一步优化市场的运行机制[2]。
2.2 措施创新
相关管理人员在运行土地流转项目的过程中,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县土地流转办制定了“印江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促进了土地流转。坚持“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权益不受损”三大底线,明确土地经营权,把延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在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基本流转形式基础上,立足实际,探索多种有效形式,推进了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地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运用身边成功典型事例,广泛宣传土地流转意义,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3]。三是主导产业带动流转。全县大力发展茶产业、经果林、特色产业等主导产业,特别是在“3个万元”工程和农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大量农村土地集中流转,用于发展产业,成为土地流转的强大动力。
总而言之,各级政府要集中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深化土地流转的管理措施,将细致工作、主动引导及行政推动结合在一起,建立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真正推动整体管理项目的优化运行,保证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以及土地流转管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1] 赵凤兰.创新土地流转管理方式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黑龙江),2014,17(18):30~31
[2] 刘艺,李新举,王梅,等.土地综合整治区农用地流转决策因素分析——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土地综合整治区为例.2013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社会管理创新与土地资源管理方式转变论文集,2013,542~548
[3] 胡传景.确权只是基础赋能才是关键——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角度探析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2013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社会管理创新与土地资源管理方式转变论文集,2013,87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