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纯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5
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长效机制*
张纯*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杭州310015
摘要: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培育,不仅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以及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主人翁意识和历史使命感,而且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人才培育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传播社会正能量以实现“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长效机制
在当代中国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化,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崇德向善,激活向上向善和弘扬正能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意义
(一)理论意义
通过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培育,可以让他们了解志愿服务的重要内涵,感受志愿服务精神,体验志愿服务的温暖和乐趣,养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品质,对他们将来走向社会,成为一个富有爱心、乐于奉献、品行高尚的人具有积极意义,会让他们一生受益。
(二)现实意义
志愿服务是人们主动参与、无偿奉献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的善行义举。推进志愿服务精神培育,是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举措。尤其是推进志愿服务进校园,让青年学子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感受志愿服务的精神与力量、温暖与友善、感动与快乐,对帮助他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道德品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现状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志愿服务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大学生志愿者队伍逐渐壮大,投身的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对于宣传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和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工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体系较明确,但组织运行机制并不完善
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大都归口于校团委管理,具体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培育志愿服务精神,但是由于人员、经费等现实原因,导致高校团委在组织管理、培训、激励等方面工作的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大学生主动参与志愿服务行动的热情,对于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志愿服务精神在大学生中认同度较高,但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过于流于形式化
目前,绝大部分大学生都参与过志愿服务行动,对自己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持积极的态度,但是大部分流于活动的表面,没有真正结合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特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往往是为了活动而开展志愿服务,这不利于大学生把志愿服务精神内化于自身性,弱化了志愿服务精神的主动性。
(三)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内容较丰富,但志愿服务行动周期都较短
目前,高校大学生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较为丰富,内容涵盖了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节庆志愿服务、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方面,但是这些服务基本呈现出项目化、短期化、集中化的特点,表现出为“志愿服务”而“志愿”的现象,这对于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没有真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是当代青年志愿者思想活跃、行动积极、相对集中的特殊群体,是引领和弘扬社会新风的生力军,在高校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对于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培育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志愿者行动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对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也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一)培训机制不完备
目前普遍存在一种情况,很多大学生报名参加志愿者后很快就上岗工作,其间并没有参加过正规系统的岗前培训,多数是大概了解工作内容之后便开始进行志愿服务。即使有培训,由于时间、经费等问题,往往都只流于表面和形式,缺乏系统性的培训,导致培训内容浅表化和培训时间不足,使得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专业性欠缺和角色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组织管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主要是各高校团组织开展,管理形式主要还是以传统的行政指令为主,一般是由上级组织向下级组织布置志愿服务工作,下级组织根据上级组织工作的要求来具体安排和落实,期间缺少一些必要的协调与沟通,这种近似摊派任务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大学生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影响了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性,进而难以激发起全民的互助和服务意识。高校在志愿服务管理工作中不仅趋于行政化,过于笼统,过于粗放,而且还缺少制度、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有力保障。
(三)保障机制不到位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志愿服务可以说是处在一种无法可依的局面。虽然一些相关部门或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关于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制度,但由于全国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关于志愿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导致我国志愿服务工作方面的法律不是很健全,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从而导致志愿服务工作缺乏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难以真正做到依法管理。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志愿者的合法权
利存在受到侵害的风险,加之社会也缺乏对志愿服务精神的积极鼓励,这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志愿服务精神的培育和发展壮大。
(四)激励机制不健全
为激励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目前大多数高校虽然都采取了评奖的方式进行奖励,但后期缺乏对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多渠道的宣传和表彰,不足以让大学生志愿者在心理和精神上感受到自己的劳动和付出得到应有的尊重以及自己的价值得到认可。
四、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长效机制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高校培育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正是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和提高服务社会本领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与载体。通过积极引导青年大学生结合自己的特长和所学的专业知识、技能,利用自己的时间和善心投身到志愿服务行动中,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用知识服务社会,用行动传播爱心,使志愿服务精神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浸润群众心底,融入日常生活。[1]
(一)营造家庭与学校共同培育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人文环境
虽然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培育的主战场在学校,但是不能忽视家庭教育对志愿服务精神传输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学校思想教育与家庭德育教育相结合,以家庭文化传承教育为基石,以学校思想引领教育为抓手,使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工作得到无缝对接,确保志愿服务精神在良好的人文环境中持续发酵,进而将志愿服务理念铭记在大学生的脑中,将志愿服务工作融入到学生家庭和学习生活中,使志愿服务精神真正内化于大学生的心中。
(二)健全和完善大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机制
高校团组织作为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高校团组织的管理服务职能,不仅要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有专门组织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部门,对工作职责、内容、教育培训等做出明确规定,而且还要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评价体系,对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定、记录、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数据记录、有评价反馈、有考核奖励,使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2]
(三)建成和完善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培训辅导机制
为了让大学生志愿者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服务的需要,要加强对志愿者在基础理论和技术技巧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以此来提高他们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心理素质和技术技能,同时针对不同的志愿服务项目类型,要进行专门的理论知识和特殊技巧培训,进而保证志愿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和完善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激励机制
虽然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热情主要源自爱心和奉献,但这并不足以维持大学生志愿者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要真正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被社会认可和尊重,就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激励制度来强化志愿服务朝着常规化和持续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许黎英.论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J].浙江社会科学,2013(6).
[2]余逸群.青年志愿服务与当代大学生成才[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8(3).
*作者简介:张纯(1985-),男,浙江海宁人,硕士,浙江树人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共青团。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13-0034-02
*浙江树人大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专项研究课题(2015ZML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