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零排放保障”要点分析

2016-02-05 07:12马娇娇童少福邢玉玲李瑞杰
治淮 2016年11期
关键词:垃圾焚烧滤液电厂

马娇娇童少福邢玉玲李瑞杰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零排放保障”要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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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产量也日益增长。根据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为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范化和无害化,为节约土地资源、改善居住环境,采用可同时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焚烧技术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是必要的。作为目前最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之一,生活焚烧发电项目既有效地减少了二次污染,也实现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对象的特殊性以及用水工艺的复杂性,水资源的论证工作将更加严格。伴随着生活垃圾的焚烧,也会产生大量的工艺废水,若处理不当后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因此,如何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零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一、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退水组成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退水系统一般包括生产污水退水系统、垃圾渗滤液退水系统、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其中,生产污水包括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及锅炉排污水;低浓度污水主要包括除盐制备反冲洗水、生活污水、化验室污水、初期雨水、锅炉间冲洗水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各类废污水应采用按质分类的原则,以便进行不同的处理,增加废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零排放。

二、垃圾焚烧电厂的退水处理方案

电厂污废水处理系统一般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生产污废水处理系统等。基于三条红线中的相关要求,污废水处理方式上应采用多种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减少新水的取用量,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废水回用”。

1.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方案

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污水、初期雨水等可一并收集至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其中初期雨水应设置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经过预处理和生化系统处理,出水达标后可回用于冷却循环用水,其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剩余污泥,可排放至设置的污泥池,脱水后随垃圾一同进入垃圾焚烧炉内焚烧处置。

2.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方案

由于渗滤液在垃圾焚烧电厂的各类废污水中产量最大,且为高危险、高浓度废水,若渗漏到水体、土壤中,会造成极大的污染。在电厂的建设中应设置渗滤液收集站,对渗滤液进行集中处理。在整个渗滤液处理过程中,生化工艺是不可缺少的技术,但此工艺必须与其他工艺技术进行合理优化组合。通常垃圾渗滤液的基本处理工艺采用生化与物化组合的方法,当前普遍采用的处理技术是“厌氧+好氧+膜法”的处理工艺。其中生化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可排至污泥处理系统,脱水后送至焚烧厂进行焚烧,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可全部回用至冷却塔循环冷却水、车辆冲洗用水、道路浇洒用水等。以此可做到渗滤液的零排放,杜绝了二次污染的产生。

3.生产污水退水系统处理方案

生产污水中的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和锅炉定排污水经处理后可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生产环节当中。

三、退水零排放的保障性措施分析

1.应加强对垃圾贮坑的防渗处理,保证地下水免受污染

由于渗滤液中含有大量难以降解的高分子物质,若渗入地下,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长久的影响。为了尽量减少此类污染,需对渗滤液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贮坑储存能力一般应按7天设计,电厂在运行时,垃圾的接收、贮存、输运、焚烧等生产环节均有可能造成渗滤液的下渗,故在卸料间、垃圾池、垃圾污水间、渗滤液收集池、污水管道均应进行防渗处理,可采用多层多种防水防腐材料作为防渗层,以保证防渗效果。同时做好厂区污水调节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的防漏、防渗措施,以及垃圾卸料区、地磅区等冲洗用水的回收工作,以防污水外漏污染地下水。

2.应建立事故应急水池,保障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水不外排

根据火力发电已有的经验,事故情况下电厂管理系统可在2小时内实现紧急处理。电厂应规划建设事故池,可作为临时性储存污水设施,保证能够容纳最大事故排水量,以确保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出厂,待工程恢复正常运行后,再进行处理回用。此外,除了渗滤液收集池,还应另设垃圾渗滤液初沉池,当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发生故障停运,可直接关闭该系统,将垃圾渗滤液保存在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初沉池及垃圾贮坑内。故在非正常停机状况下,完全可确保污水、垃圾渗滤液不外排,真正实现退水的“零排放”。

3.应加大初期雨水收集力度,对排出厂外的后期雨水进行水质实时监测

电厂厂区有条件时,应加大雨水蓄水池容量,加大初期雨水及后期雨水收集量,减少新水取用量,落实节水措施。后期雨水排出厂外时,项目单位应对排放口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以保证后期雨水水质不受厂区内污废水的影响。厂区雨水排放口应严禁排放废污水和初期雨

水,若发生此类事故,必须严肃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4.加强水资源的监测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的产生

在有条件的前提下,项目单位应定期进行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以保证地下水不受渗滤液以及厂区内污废水的污染;若在废污水的进出口处发现问题,可及时进行补救。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二次污染。

四、有关问题讨论

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监督与管理中极其重要的环节,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手段之一,应牢牢把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退水“零排放”是水资源论证的核心,如何从工程措施、技术手段和管理环节落实好确实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程,电厂运行时必须制定严格的运行制度,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监测与管理,确保零排放落到实处,实现环境保护与水资源保护的双赢局面■

(作者单位:1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300092.凤台经济开发区水利站2321213.芜湖市水务局规划技术室2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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