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展望
——兼论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事务中的作用*

2016-02-05 05:44王新影
教学与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议程联合国目标

王新影

“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展望
——兼论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事务中的作用*

王新影

“千年发展目标”;“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设定

“千年发展目标”在减少贫困、促进发展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但在机制设计和实施效果方面存在明显不足。2015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发展大会通过了《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新的发展合作议程在“千年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作为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成员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中国应利用自身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在国际事务中地位和作用普遍提升的契机,发挥金砖国家、“一带一路”、亚投行等平台在“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设定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指导性框架,“千年发展目标”(MDGs)已经到期,当前国际社会亟需提出一个新的全球发展框架以指导未来的国际发展合作事务。围绕着“后2015 年”国际发展议程如何设定、发展目标是什么、发展合作应包括哪些维度等问题,国际社会展开了热烈讨论,并于2015年9月25—28日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通过了《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成果文件。在此背景下,本文将系统回顾“千年发展目标”的实施情况,总结其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议程设定、目标设计、话语权分配、发展原则等几个方面展望“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的落实前景,并探讨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未来国际发展合作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千年发展目标”取得的成就及不足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为了促进发展合作做出了一系列努力,联合国作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组织更是提出了多个发展合作框架。196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发展问题的第一个决议,决定以60年代为第一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并订立了发达国家援助国民生产总值1%的目标。[1](P6)1969年,世界银行评估小组对以往的外援政策进行了评估,并提交了“皮尔森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当于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0.7%的外援目标,并号召通过国际组织加强和扩展多边援助体系,从而正式开启了国际多边援助体系的发展序幕。1970年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的国际发展战略》,第二个发展十年的目标是:发展中国家在十年间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至少要达到6%,按人口平均计算的年增长率为3.5%,进出口增长率为7%,各发达国家需要增加官方发展援助,使之至少达到其国民生产总值的0.7%。而且在77国集团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在1974年通过《关于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2000年9月,联合国召开了千年首脑会议,150位与会国家的政府首脑通过了《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了21世纪人类发展的努力目标。该文件将1990年设定为基准年,联合国所有189个会员国承诺最迟到2015年实现下列具体目标:(1)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将收入每天低于一美元的世界人口比例和挨饿人口的比例减半。(2)普及小学教育:确保世界各地儿童不分男女都能完成小学课程。(3)促进两性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在各级教育中消除两性差距。(4)降低儿童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降低三分之二。(5)改善产妇保健:产妇死亡率降低四分之三。(6)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作斗争:停止并开始扭转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主要疾病的蔓延。(7)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纳入国家政策和方案;扭转环境资源的流失;无法获取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减半;到2020年,明显改善至少1亿贫民窟居民的生活。(8)全球合作促进发展:进一步发展开放的、遵循规则的、可预测的、非歧视性的贸易和金融体制;全面处理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使债务可以长期持续承受;向致力于减贫的国家提供更为慷慨的官方发展援助。

作为当前国际发展合作的指导性框架,“千年发展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国际发展合作事务的深入发展。在 2010 年“千年发展目标”峰会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审议了“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得出的结论是:这一联合国项目既有成绩也有不平衡发展之处,当前挑战和机遇并存。

(一)“千年发展目标”取得的成就

为了更好地跟进“千年发展目标”的落实情况,联合国经济及社会事务部与联合国下属的各个基金、署及专门机构共同撰写了“千年发展目标”执行情况的年度进展报告。具体到各项发展目标而言:第一,世界范围内的赤贫人口有所下降。尽管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但以1.25美元/天为标准的全球贫困率在2010年已下降到不及1990年的一半,这意味着国际社会提前5年实现了全球赤贫人口减半的目标。[2]第二,实现了将缺乏可靠饮用水的人口比例减半的目标。2010年全球使用改善水源的人口比例达到89%,这意味着尽管人口大量增长,仍比计划提早5年实现了“千年发展目标”关于饮用水质量的具体目标%。[3]第三,过去10年来,贫民窟人口的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改善,这体现在其获得了包括改善的水源、医疗卫生设施和住房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第四,在男女平等接受小学教育方面成果显著。第五,儿童存活率水平明显提高。《2014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指出:在过去20年中,儿童在5岁前死亡的可能性几乎减半,这意味着每天约有17 000名儿童的生命得到拯救。[4]第六,在卫生领域,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疟疾患者的就医情况均有所改善。整体看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推行至今已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果,这带动了国际发展合作的深入进行。

(二)“千年发展目标”存在的不足

但在取得上述成就的同时,“千年发展目标”自身存在的不足以及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得以显现,这不仅延缓了其实现进度,也给未来的国际发展合作带来负面影响。

1.“千年发展目标”的设计缺陷。

作为国际发展合作的指导性框架,该机制在设计上存在明显缺陷,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千年发展目标”议程的设定具有单方面性,并未经过全球范围的广泛协商,尤其是缺少发展中国家广泛参与,而是由发达国家单方面设定。这就决定了“千年发展目标”的内容是由发达国家决定的,而未能体现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落后国家的发展需求,这种由援助方(donor)推动的进程设计使目标框架本身受限于“援助方—受援方”(donor-recipient)模式,将发达国家的角色限定为“给予者”,而使发展中国家处于依赖援助的地位,[5](P21)这一点在“千年发展目标”的第8条显现的尤为突出。议程设定的单方面性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参与“千年发展目标”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并使得其指导下的国际发展合作又回到此前援助方与受援方间的单一合作模式,严重削弱了国际发展合作的发展动力。

其次,“千年发展目标”的内容相对单一,尽管包括了八个方面的内容,但仍然遗漏了国际发展领域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如就业、初级教育之外的性别平等、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社会治理、应对金融风险、社会发展和结构性改革等议题都没有包含在内。这就导致“千年发展目标”无法为国际发展合作提供全面的指导框架,也使得国际发展合作的目标设定和资源分配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从而影响了国际发展合作取得更大的进展。除此之外,“千年发展目标”中未能明确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这也严重削弱了其作为指导框架的作用。

再次,“千年发展目标”未对国际行为体的发展诉求进行有效的区分,而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为所有国家和地区设定了单一的发展目标。对于那些地处撒哈拉沙漠以南的最不发达国家和重债穷国而言,其在发展需求和目标设定上必然与东亚、东南亚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具有根本性差异,如果不能对这种发展需求的差异性进行有效区分,那么其发展目标的设定就是不科学的,进而对其发展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也都是不客观的。

最后,“千年发展目标”约束力较低,缺少有效的评价体系。一方面,尽管“千年发展目标”以量化的方式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但其第8条仍因缺少明确的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而饱受诟病;另一方面,“千年发展目标”框架中未明确规定评价和审查机制,这使得国际发展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受援国政府自主发展的尝试,未能有效体现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缺少对相关参与方的有效约束,从而降低了其执行力度。

2.“千年发展目标”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与挑战。

除却“千年发展目标”自身存在的问题之外,其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难题,这使得其实现程度受到影响。

首先,国际社会中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是国际社会在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和挑战,如何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以及由其导致的一系列难题是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任务。“千年发展目标”提出了国际发展合作的指导性框架,但并未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当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退,气候变化、粮食危机、能源安全、流行性疾病等全球性问题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新的挑战,国际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日趋严重,南北贫富差距持续拉大,这就需要国际社会进一步加强在发展领域的合作。

其次,全球范围的贫困和发展问题仍未得到显著缓解。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最新估计全球约有 8.68 亿饥饿人口,虽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正经历快速的城镇化进程,这一增长态势并无放缓迹象。此外,国际社会实现降低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的目标前景同样严峻,普及小学教育、减少饥饿和营养不良人口以及环境卫生目标也存在明显差距。2008 年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包括部分发达国家在内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势头明显放缓,贫困问题进一步恶化。

最后,国际发展合作领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影响了“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非传统安全问题在21世纪初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以美欧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纷纷加大对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的援助力度,但国际安全形势并未因此得到根本好转。同时,以环境问题、气候问题和金融风险等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严重,这对国际发展合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2002年,墨西哥蒙特雷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上,国际社会再次确认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特别需要“大量增加官方发展援助”,发达国家承诺增加发展援助规模,至少在2015年前实现0.7%的目标,并使发展援助更多地用于减少贫穷、促进教育和健康等方面。[6](P4)“千年发展目标”及其后续议程将官方发展援助的目标额度设定为 3 003 亿美元,但是到 2011 年,官方发展援助总额自1997年以来首次下降。各国援助额总计仅为1 335亿美元,约等于所有发达国家国民收入的 0.31%,这导致ODA 缺口达 1 668 亿美元。[7]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发达国家参与国际发展合作的意愿进一步降低,官方发展援助的增长明显放缓,发展资源存在严重短缺,世界经济增长疲软,一些发达国家主权债务问题复杂难解,发展动力严重不足;发展中国家则面临外需减弱、外债负担加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困难,外部发展环境持续恶化,全球发展伙伴关系面临着严峻考验。

二、“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展望

近年来,国际社会积极探索“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的设定工作,并最终在2015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发展大会上通过了《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该议程涉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个方面,涵盖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169个子目标。鉴于“千年发展目标”已取得的重要进展及其存在的不足,“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新的发展合作框架是对“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补充,应在其基础上设定更加科学的、具有包容性的发展目标,而不是设计出一个新的发展框架以替代尚未完成的“千年发展目标”。 “千年发展目标”作为国际发展合作的指导性框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方面,如量化目标的设定,这是“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应该延续继承的,但“千年发展目标”在设计上存在的一个重要不足即是未能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国际行为体的发展需求进行有效区分,忽略了发展诉求的差异性,设定了统一的发展指标。例如,同为最不发达国家,处在国家重建阶段的阿富汗和位于撒哈拉沙漠以西的毛里塔尼亚的发展基础、现状和需求均具有较大差异,这要求国际社会在设定“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时应考虑到这种差异性,并在目标设定上更加具体化,更能体现出不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实现发展目标的共通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结合,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建立一套单一的发展体系。此外,国际社会在讨论“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时不仅要关注设定科学的、包容的发展目标,也应探讨实现目标的手段,从而有效提升目标实现的可操作性。

(2)新的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应该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设定,在充分听取广大发展中国家意见的前提下建立新的、更有效反映国际社会发展诉求的合作议程。国际发展合作不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的援助就能够实现的,但现阶段国际社会关于“后2015年”发展议程的讨论还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发展中国家参与有限,这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极为不利,而且也会影响未来国际发展合作的深入进行。因此,“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应该改变“千年发展目标”的单方面设定弊端,让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到议程设定的工作进程中来,并充分听取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从而更好地调动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国际发展领域的密切合作提供框架性支持。《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成果文件尽管是由193个联合国会员国共同达成的,但这其中还是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发达国家主导性,发展中国家应该进一步增强其参与国际发展合作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新的发展合作议程应以消除贫困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在发展目标设定上要结合国际发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丰富发展的内涵。“千年发展目标”所包含的发展内涵相对单一,主要围绕贫困问题展开,未能包含性别平等、环境问题、气候保护、金融风险等发展议题,尤其是未能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内涵。为弥补这一不足,2012 年6月举行的“里约+20”峰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与会成员还强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各成员国的国情、能力和发展水平,尊重各国的政策和落实目标的轻重缓急。

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2013年3月14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工作组正式成立,并向联合国大会提出了17项涵盖了经济、社会和环境层面的发展目标:在世界范围内消除贫困;结束饥饿,加强食品安全和改善营养,并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健康生活,推动各年龄段的福祉都能实现;确保包容性和公平合理的优质教育,提供终身学习机会;实现两性平等并赋予所有妇女和女孩发展权利;确保可用水和卫生设施的可持续管理;确保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的、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促进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推动就业;建立弹性的基础设施,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工业化发展,促进创新;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让城市和社区具有包容性、安全性、弹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确保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采取紧急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保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恢复和促进可持续利用陆地生态系统,加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管理,防治荒漠化,并停止和扭转土地退化和制止生物多样性损失;促进和平、包容的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建立有效的、负责的和包容性的各级机构;强化执行手段,实现伙伴关系的可持续发展。[8]其核心内容强调了可持续发展中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并强调三者之间的有机平衡。上述内容在《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为下一阶段的国际发展合作明确了工作重点。

但应该强调的一点是,“可持续发展目标”是对“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和补充,而不是另起炉灶构建全新的发展框架,因此后者应该延续前者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如“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有鉴于此,国际社会在设定“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时应该明确一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确立不应该附加任何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也不能成为发达国家传播其价值理念、要求发展中国家按照其意愿进行改革的砝码,否则国际发展合作就无法取得预期进展。此外,发展指标也应建立在发展中国家现实发展需求基础之上,如司法改革、社会治理等内容应该是促进发展的工具,而不应该是发展的目标。

“后2015 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还应反映国际社会在发展进程中遇到的新挑战。许多人认为“千年发展目标”并未解决诸如失业、不平等、生物多样性丧失、能源短缺、人口结构变动、治理等迫切性的关键问题,也没有谈及诸如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足、快速城镇化、气候变化等问题。有鉴于此,在“后2015 年”发展议程中,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应该是核心内容,如何准确界定发展合作内涵则是其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

(4)新的发展合作议程应是全球合作议程,在发挥联合国主导作用的同时,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在发展合作事务中的作用应得到加强。“千年发展目标”是联合国成员间开展发展合作的重要指导性框架,但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在该框架中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体现。鉴于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在发展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尤其是在减少贫困、推动最不发达国家发展等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其应该在未来的国际发展合作框架中发挥更重要作用。2013年10月,世界银行出版了一份题为《资助后2015年发展》(Financing for Development Post-2015)的报告,提出了对未来国际发展合作事务的资助计划,并从援助、贸易、投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推动国际发展目标实现的建议。[9]新建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也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和信息优势,参与到国际发展合作的进程中来。

(5)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构建协调和评价机制,增强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约束力。“千年发展目标”中并未明确规定协调机制,尤其是受援国在发展领域的协调合作,但有效的协调是实现发展目标必不可少的条件。“千年发展目标”的另一个严重不足是缺少约束力,由于未设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体系,成员国均是自愿参与该发展议程,这就使得联合国尽管出台了多份年度报告,但却无法提出有约束力的制度约束,从而严重削弱了“千年发展目标”的执行力度。“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的设定应弥补这一不足,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设定有约束力的发展机制,加强对发展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和监督。

三、中国积极参与“后2015年” 国际发展合作议程

中国是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自身实力的增强,中国参与国际发展合作的力度日益提升。在“千年发展目标”框架的指引下,中国不仅在国内发展层面取得重要成就,在推动国际发展合作领域也扮演积极角色。在此基础上,中国应积极参与“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的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国际发展合作事务的深入发展。

首先,中国应利用自身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普遍提升的契机,增强在国际发展合作事务中的话语权,积极参与“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的设定和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2014年7月10日发表的《中国的对外援助(2014)》白皮书统计:2010年至2012年,中国共向121个国家提供了援助,援助金额为893.4亿元人民币。[10]习近平主席在出席联合国发展峰会时表示:未来,中国将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首期提供2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国将继续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投资,力争2030年达到120亿美元;中国将免除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截至2015年底到期未还的政府间无息贷款债务。[11]这都表明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发展合作事务的坚定态度和立场。

在未来的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实施过程中,中国应该更积极地参与其中,切实提升自己的话语权,如在发展内涵的界定、发展目标的设计以及发展议程的设定等方面提出自己的主张,并积极塑造更加包容、全面、科学的国际发展合作议程。要实现这些目标,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所开展的一系列有关 “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落实的工作会,密切追踪国际社会围绕该议程所展开的讨论及其形成的发展共识,从而为提升自己在国际发展合作事务中的话语权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中国应增强自身的参与能力建设,通过提升专业人员能力和研究水平等渠道提升其在“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设定中的地位和作用。现阶段,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合国系统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实施的交流和讨论,中国学者也对此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并有相关研究成果问世,但在有关国际发展合作议程设定的谈判、交流和研究中,中国的参与程度明显欠缺。有学者指出:联合国网络委员会报告中仅有 3位中国专家参与,而该报告所关注的主题有 12 个之多;名人小组也仅有前驻联合国大使王英凡参与,没有任何学术机构参与其中。[12]为了切实参与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的设定和落实工作,中国应尽快提升有关专业人员的能力建设,并加强国内学术界对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的研究深度,从而为新的国际发展合作议程的设定和实施提供理论支持。

最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中国应推动“后2015年”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充分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诉求,力争保证其发展性,并以此为基础加强南南合作。当今国际社会对国际发展合作目标的讨论出现了从“千年发展目标”向“可持续发展目标”转换的趋势,且获得了普遍认可,但这一主题的替换有导致未来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出现偏差的可能。众所周知,国际发展议程应以发展为核心内容,根本目标是推动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尤其是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实现发展,而不是设定一项普适性的发展规范,更不是将某些国家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作为样本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推广。再如,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应该遵守“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不能以构建国际发展合作框架之名绑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承担相同的气候变化的责任,但当前国际社会中出现了将气候变化议题纳入到可持续发展目标框架体系中的广泛讨论。中国应努力扭转这一趋势,保证国际发展合作的发展性,避免其发生偏差,沦为部分国家实现和维护其自身利益的工具。

此外,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中国还应抓住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作用整体得到提升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利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重要平台,创新南南合作的新形式,丰富南南合作的时代内涵,倡导“政治协调全球治理和地区危机以及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增长”,推动国际社会建立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1] Janine Bowen. Foreign Aid and Economic Growth: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Investigation[M].England:Ashgate Publishing Company,1998.

[2] 联合国.加快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持续和包容性增长的可选办法以及在2015年后推进联合国发展议程的问题:秘书长的年度报告[R].A/66/126,2011-07-11.

[3]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2013)[R].2013-07-01.

[4]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2014)[R].2014-07-07.

[5] The European Union’s EDF Programme.Report on the Consultation Process on “Towards a Post-2015 Development Framework”[R].November 2012.

[6] United Nations.Monterrey Consensu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Financing for Development[R].2003.

[7] 吴红波.2015 年后的国际发展合作——联合国的视角[J].国际展望,2013,(3).

[8] United Nations.Introduction to the Proposal of the Opening Working Group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R].2014-07-19.

[9] World Bank.Financing for Development Post-2015[R],October 2013.

[1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对外援助(2014)[R].2014-07-10.

[11] 习近平出席联合国发展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EB/OL].2015-09-27,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9/27/c_1116687800.htm.

[12] 张春.对中国参与“2015年后国际发展议程”的思考[J].现代国际关系,2013,(12).

[责任编辑 刘蔚然]

The Prospect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Agenda after 2015——Also on the Role of China i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Wang Xinying

(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Liaoning 116024)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after 2015”; agenda setting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has made important progress in reducing poverty and promoting development. But it has obvious shortcomings in its mechanism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effect. The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Conference, held in September 2015, adopted the agenda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2030. On the basis of the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the new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agenda has been supplemented and perfected.China should take advantage of the rise of the status of its own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as a whole in international affairs, give full play of the BRICS countries, One Belt and One Road, Asia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and other platforms and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agenda setting of the post 2015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 本文系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对非援助与贸易和投资的互动关系研究”(项目号:12CGJ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获得大连理工大学“星海学者”人才培育计划资助。

王新影,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辽宁 大连 11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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