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银燕
广州工商学院经济贸易系,广东 广州 510850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逆城镇化”人口竞争探讨
曾银燕*
广州工商学院经济贸易系,广东广州510850
中国的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快速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已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支撑。文章描述了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逆城镇化”现状,分析了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从而使我国城镇化得到进一步发展。
新型城镇化;逆城镇化;探讨;对策
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推进城镇化和放开城市落户限制,但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却出现农民落户城市意愿低,甚至很多人欲将户口迁回农村的“逆城镇化”现象。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写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显示,去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9.9%,两者之间存在着16.2个百分点的差距。
何谓逆城镇化?所谓“逆城镇化”,是由美国地理学家波恩在1976年提出,本意是指西方国家的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人口增多、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城市病”越来越严重,大量城市人口开始往郊区或者农村流动,在那里形成一个绿色生态环境的过程,这符合城市化的发展轨迹。
很明显,目前我国各地出现的所谓“逆城镇化”现象,与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大相径庭。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是城市化率达到相当高水平后,城市的居民回迁到乡村居住;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人口向城市集中趋势未变,大量人口依旧常住城市,但户口却留在农村,此前尚有“农转非”不畅的制约,不过随着近年户籍制度改革深入,很多城市已实现入户“零门槛”,却仍发生此现象,背后的原因就值得深思。
(一)体制改革不到位带来的城乡利益阶段性“倒挂”,进城农民安全感缺失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能够在农村拥有宅基地、耕地承包权的只能是户籍在当地的农民,城市人口不能继承土地承包权,不能在农村继承、购买宅基地以及盖房子,就连买房子都不合法。农民进城,如果户口跟着迁进城市,彻底转化为市民,意味着放弃了祖祖辈辈的宅基地。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不迁移户口,户口留在农村老家,保住田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无疑就给自己保留了一个退路和避风港。一旦在城市生活得不如意,就可以回到农村老家,让土地发挥基本的保障功能,这是很多进城农民最朴实的想法。从这个角度说,当进城农民对未来没有信心,缺乏安全感,就自然而然的把农村当成自己的退路。
(二)城镇落户政策供给出现地区性“错位”
中小城市虽不设落户门槛,但与农村公共服务差别不大,而且市政服务和就业机会等优势不突出,吸引力不强。农民落户意愿较强的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落户门槛却较高,甚至在落户“敲门砖”居住证上都设置了门槛,有的还采取年度计划的方式再设一道关。如对于附带在户口上利益最多的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因为控制人口的目标,落户始终难以放开,这就形成了“想落的地区不让落,让落的地区不想落”现象。
我国的“逆城镇化”现象也是城镇化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反映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滞后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扭曲,若能借势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逆城镇化”现象亦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新契机。
(一)中小城市户口价值难以打动农民,而农村户口“含金量”日益上涨
虽然中小城市户口如今仍“捆绑”某些福利,但绝大多数福利已经与户籍剥离,如孩子在中小城市上学、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等,都不再需要城市户口,这是进步,但也意味着中小城市户口相比过去已“贬值”。同时,相比大城市户口价值,中小城市户口又处于劣势。再说农村户口价值。一是农民认为自己的“根”在农村,只有户口在农村才能把“根”留住,让自己以后有退路;二是土地的价值,土地与户口往往连在一起,由于近些年土地价值日益上涨,农民自然不想失去土地分红,这是农民翻身的主要依靠。
(二)一些地方出现“逆城镇化”,也是中小城市户口价值小于农村户口价值的体现
要想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仅靠现有改革措施还难以打动农民。要用更充分的理由去吸引农民进城落户,让农民看到进城落户有更多好处,他们才能心动和有所行动。
面对“逆城镇化”现象的出现,尊重个人权利应放到首位,不但要尊重农村人口的选择权和迁徙权,还要想方设法扩大农村人口进城落户后的相应权利。调查显示,近半农民工不想进城,超六成愿到年龄就回乡。这折射出了农民工进城焦虑,更折射出了他们的多重诉求,如情感归属、社会认同、国民待遇等等。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只是让农民进城买房,变成市民户籍这么简单,还应有更多的权利与保障辐射。如政府部门应在培训、就业、创业、社保等公共服务上做文章,免除农民进城后的后顾之忧,努力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综上所述,笔者提出几点建议:首先,要大幅提升中小城市户口价值。中小城市在公共服务方面,需向大城市努力,让农民有归属感,要让落户农民有稳定的就业和合理的收入,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和舒适的生活。这需要深化改革、均衡配置公共资源,也需要进一步搞活中小城市经济。
其次,要把土地权益与户口剥离。如果农民进城落户不影响其相关土地权益,照样可以拿到土地分红,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会更高。虽然有提出“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但似乎不足以打消农民顾虑。
再次,鼓励农民进城落户还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地方积极探索。只有加强统筹规划,让中小城市发展更具活力,让农民尝到中小城市户口的“甜头”,户籍改革目标才有望实现。当然,这种人口转移不是故意把乡村搞差,让农民“被迫”进城,而是必须建立在尊重发展规律、做好统筹协调发展、整体上有利于促进区域内优化发展的基础之上,让留下的和进城的都各得其所。
总之,要破解当下的所谓“逆城镇化”现象,除了消弥不同户口之间的福利差距,关键是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民真正从土地中退出来,自愿彻底转为市民。再者,要通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让进城农民看到未来,对未来有信心,保障他们心中的安全感,不再担心和焦虑,不必把重回农村当成退路。
[1]谢鑫鑫.浅谈中国新型城镇化的问题及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5(10).
[2]刘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5(18).
[3]夏正智.推进新型城镇化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5(5).
曾银燕(1984-),女,湖南人,任职于广州工商学院经济贸易系,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经济管理研究。
F323.6;F2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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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6)20-02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