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社会治理创新
——简政放权

2016-02-05 00:18陈皓明
山西青年 2016年20期
关键词:简政放权利益行政

陈皓明

渤海大学,辽宁 锦州 121000



政府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社会治理创新
——简政放权

陈皓明*

渤海大学,辽宁锦州121000

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本质问题是简政放权问题。简政放权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由之路,而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创新为简政放权提供了新的契机。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程,增强简政放权,应在组建统一的简政放权小组的基础上采取以下策略:集思广益,科学评估简政放权范围;简化程序,实现标准化治理;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简政放权进程;及时立法,巩固简政放权成果;追踪反馈,严格考核简政放权绩效。

简政放权;创新;社会治理

我们国家在目前处于的是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各项的改革都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这样的改革到底能不能达到预期,主要还的是政府能不能够进一步改革。最主要的点还是在简政放权这一关键点,是政府深化改革的关键和中心。在这个阶段,社会的矛盾很复杂,要是不能及时的治理,就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当下的社会情况而言,我国最主要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就是怎么样的去社会治理创新。与传统的管制相比较,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治理实质上就是简政放权。现阶段的社会发展主要是简政放权,然而我国社会公众事务大部分都是政府来包揽这样就会有很多的弊病。必须要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推动对社会治理的创新,要正确的理解简政放权的含义,更要加快步伐去推进简政放权,这样才会加快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建设。

一、简政放权的涵义

虽然简政放权政策可以深化政府的改革并且还能激发市场。但是,学术界的学者还是工作者都没有对简政放权的内涵有更进一步的研究。对简政放权的理解是不够的,这样会导致粗放性,只能片面的去理解而不能在细节上观察问题。如果处理的不好简掉的政与放下的权就会有恢复到原来的可能。所以一定要准确的理解简政放权的内涵才会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更大的进步

实质上简政放权就是对市场的重新组合与调整,在政和权中其实都是利益的关系。简政放权当中的政是政府,政府做为主管来进行分配也有行政机关和管理之间的关系。而且还有行政管理和机关之间的利益供给关系。所以说无论是政与权在利益关系中可以体现的有两类第一类就是行政管理部门内部之间利益协调关系而第二类就是行政管理和机关相对人之间的消费关系和利益关系供给。总的来说简政放权就是简化行政部门的管理实务以及放宽行政权对经济的桎梏,与此同时就会涉及利益关系与转换调整等问题。在行政部门内部简政放权主要包括权责体系和行政机构等利益关系的转换与调整。在行政管理和行政部门相互对应之间,简放与承接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在简政放权中体现的,也就是政府应当精炼简化管理部门的事务,在放权以后社会主体的利益与经济能不能够继续实现所增加的问题,这也是对行政管理事务与行政放权能不能够顺利的承接,实现自我的管理。

总的来讲,简政放权也就是通过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组合。实质这是一项非常困难同样也是非常复杂的改革工程。简政放权简化的是对于市场而言的束缚和那种错误定义的无形之手。放活的是各种企业发展,改革的活力与创新精神。对于其间的含金量而言,所考验的是政府执行能力与执行的决心。很多地方政策都是两份清单,一份权力、一份负面。权力是对于政府自身而言,负面则扔向了投资者。放与管要合理运用,积极主动地将权力放掉,将该管的事情管好。以便于使政府某些职能的执行更为合理明显。简政放权对于中央以及地方的要求很明确。都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确定管理底数。放权的对面包括政府与社会,市场的视角应更为全面透彻。对于法规的修改需要及时有效,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能更为畅顺。并且希望已出台的一些措施与政策的落实能够得到全面的展开,更为周密。希望提高的不仅是改革的力量与速度,更是含金量这一指标。

二、社会治理创新与简政放权的关系分析

(一)简政放权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由之路

政权问题是中国目前对于国情治理应该考虑的最重要的本质问题。我国在建国初期确立了起了高度集权的社会管理体制以此来适应经济发展。一面来说,中央与地方两方面的关系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的手中。地方政府只是上方决策的执行者。另一方面中,人民群众在社会层级中属于被管理的对象,也是政府供给的产品的消费者。可以说,在这个时期中,我国政府的管理权限集中于中央,自上而下的进行管理。政府提供一切产品,民众则负责对产品的消费行为。而社会管理是指令式的,没有法律保障,对于民众而言是没有选择权力的,社会管理的政策主要是由工作单位执行的在这个时期之中,基本成年人都进入了社会这个单位进行工作,而政府也是通过此类工作单位进行分解管理民众的。工作单位便是一个社会,不光管理经营,而且保障员工的生活与疾病,子女的一些就业问题是属于其中。当然社会主义的建设中所需要的便是这种高度集中的管理,社会需要稳定与发展,也更需要以此保证其活力。

我国的各个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都慢慢有着巨大的变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多变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从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经济上的变化使人们观念与社会都发生了变化。一面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逐渐变得更加理智、清晰。这些对于传统的价值观念与社会的管理形式都是严峻的挑战,明确要求了社会在各种方面都做出相应的变革。另一方面上来说,人们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个体单位,而慢慢向着多元化转变,流动性增强的十分迅速。我国现代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与身份变化和流动性的变化密不可分。仅仅靠着行政能力和体制对社会的管理协调是一种风险。所以,从目前的建设来看,以任务的眼光去要求的话,简政放权是一条必经之路。

(二)社会治理创新为简政放权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

一面来说,中央与地方两方面的关系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的手中。地方政府只是上方决策的执行者。另一方面中,人民群众在社会层级中属于被管理的对象,也是政府供给的产品的消费者。可以说,在这个时期中,我国政府的管理权限集中于中央,自上而下的进行管理。政府提供一切产品,民众则负责对产品的消费行为。而社会管理是指令式的,没有法律保障,对于民众而言是没有选择权力的,社会管理的政策主要是由工作单位执行的在这个时期之中,基本成年人都进入了社会这个单位进行工作,而政府也是通过此类工作单位进行分解管理民众的。工作单位便是一个社会,不光管理经营,而且保障员工的生活与疾病,子女的一些就业问题是属于其中。当然社会主义的建设中所需要的便是这种高度集中的管理,社会需要稳定与发展,也更需要以此保证其活力。

另一方面上来说,人们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个体单位,而慢慢向着多元化转变,流动性增强的十分迅速。我国现代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与身份变化和流动性的变化密不可分。仅仅靠着行政能力和体制对社会的管理协调是一种风险。所以,从目前的建设来看,以任务的眼光去要求的话,简政放权是一条必经之路。

三、社会治理创新视阂下简政放权的主要策

(一)放管结合政府“断腕”

简政放权这一观念的提出和中国梦是不谋而合的,都是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如此看来,简政放权就是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从而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效率和能力。这也体现了政府要转变职能,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人民对政府的认识度,促进社会的和谐,这也就是简政放权的意义所在。

地方政府只是上方决策的执行者。另一方面中,人民群众在社会层级中属于被管理的对象,也是政府供给的产品的消费者。可以说,在这个时期中,我国政府的管理权限集中于中央,自上而下的进行管理。政府提供一切产品,民众则负责对产品的消费行为。而社会管理是指令式的,没有法律保障,对于民众而言是没有选择权力的,社会管理的政策主要是由工作单位执行的在这个时期之中,基本成年人都进入了社会这个单位进行工作,而政府也是通过此类工作单位进行分解管理民众的。工作单位便是一个社会,不光管理经营,而且保障员工的生活与疾病,子女的一些就业问题是属于其中。当然社会主义的建设中所需要的便是这种高度集中的管理,社会需要稳定与发展,也更需要以此保证其活力。

另一方面上来说,人们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个体单位,而慢慢向着多元化转变,流动性增强的十分迅速。

(二)放权引来市场活水

政权问题是中国目前对于国情治理应该考虑的最重要的本质问题。我国在建国初期确立了起了高度集权的社会管理体制以此来适应经济发展。一面来说,中央与地方两方面的关系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的手中。地方政府只是上方决策的执行者。另一方面中,人民群众在社会层级中属于被管理的对象,也是政府供给的产品的消费者。可以说,在这个时期中,我国政府的管理权限集中于中央,自上而下的进行管理。政府提供一切产品,民众则负责对产品的消费行为。而社会管理是指令式的,没有法律保障,对于民众而言是没有选择权力的,社会管理的政策主要是由工作单位执行的在这个时期之中,基本成年人都进入了社会这个单位进行工作,而政府也是通过此类工作单位进行分解管理民众的。

(三)放权带给百姓实惠

虽然简政放权政策可以深化政府的改革并且还能激发市场。但是,学术界的学者还是工作者都没有对简政放权的内涵有更进一步的研究。对简政放权的理解是不够的,这样会导致粗放性,只能片面的去理解而不能在细节上观察问题。如果处理的不好简掉的政与放下的权就会有恢复到原来的可能。所以一定要准确的理解简政放权的内涵才会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更大的进步实质上简政放权就是对市场的重新组合与调整,在政和权中其实都是利益的关系。简政放权当中的政是政府,政府做为主管来进行分配也有行政机关和管理之间的关系。而且还有行政管理和机关之间的利益供给关系。所以说无论是政与权在利益关系中可以体现的有两类第一类就是行政管理部门内部之间利益协调关系而第二类就是行政管理和机关相对人之间的消费关系和利益关系供给。总的来说简政放权就是简化行政部门的管理实务以及放宽行政权对经济的桎梏,与此同时就会涉及利益关系与转换调整等问题。在行政部门内部简政放权主要包括权责体系和行政机构等利益关系的转换与调整。在行政管理和行政部门相互对应之间,简放与承接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在简政放权中体现的,也就是政府应当精炼简化管理部门的事务,在放权以后社会主体的利益与经济能不能够继续实现所增加的问题,这也是对行政管理事务与行政放权能不能够顺利的承接,实现自我的管理。

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本质问题是简政放权问题。而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创新为简政放权提供了新的契机。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程,增强简政放权,应在组建统一的简政放权小组的基础上采取以下策略:集思广益,科学评估简政放权范围;简化程序,实现标准化治理;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简政放权进程;及时立法,巩固简政放权成果;追踪反馈,严格考核简政放权绩效。

[1]魏琼.《简政放权背景下的行政审批改革》.《政治与法律》,2013(9).

[2]党秀云.《论公民社会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新视野》,2013(2).

[3]唐皇凤.《社会治理:维护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性工程》.《汉江论坛》,2013(4).

[4]吴初.《标准化工作指南》.天津教育出版社,2008.3.

[5]梁正,侯俊军.《标准化与公共管理:关于建立标准化知识体系的思考》.《中国标准化》,2012(1).

[6]唐明良.《标准化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问题与对策》.《中国行政管》,2013(5).

陈皓明,男,汉族,辽宁盘锦人,渤海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研究生。

D630

A

1006-0049-(2016)20-00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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