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艳
成都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冲突”与“和谐”的体育社会现象研究
——基于冲突理论
张雪艳
成都体育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摘要:体育不仅和谐的一面,还隐藏着诸多冲突,包括积极意义的冲突、消极意义的冲突。这些冲突多是由于权力的不平衡、利益的不对等等因素引起。本文基于冲突理论,运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对体育冲突现象进行分析,以期对体育冲突有更深层次的认识。
关键词:冲突;和谐;权力
任何一个官能正常的人,大都会感觉到各种媒介中体育的魅力。体育的奇异魅力,不仅仅由于优胜的成绩能使国旗高扬和国歌鸣奏,更表现在她无孔不入地向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情感方式渗透,使许多国家的居民生活出现了一种“体育情结”[1]。正是由于这种“体育情结”使体育运动和体育明星们受到体育爱好者、商家的关注和追随。正是由于体育迷们心甘情愿为体育买单,体育明星们不再单是一项运动的代表人物、他们心中崇拜的偶像,更是一种商品的发言人。运动员身上的商业利益潜力在不断开发的同时,也伴随着冲突的不断演变。本文基于冲突理论,从冲突理论的发展历程极其内容来阐释体育当中存在的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一、马克思的冲突思想与体育
马克思的冲突思想主要体现有四点:第一,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是冲突的根源;成功获得奥运会举办权的国家须符合诸多硬件条件,包括举办地的环境、经济、交通、服务等。由于这些条件的限制,许多贫穷国家都与奥运会举办权无缘。第二,马克思认为阶级斗争是社会的普遍现象;社会是由不同阶级构成,不同项目的体育运动员也体现出不同的身份。有学者们还指出下层阶级在20世纪开始有意识地塑造一种不同于中产阶级的体育观念,来发泄他们的不满,将其视为对抗中上层群体的意识形态武器[2]。第三,马克思认为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的发展中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体育以其竞争的方式,呼唤着人们投入到这一神圣、崇高、无比壮观的运动中去,呼唤着人们表达自己久欲表达但又不易表达的那种“征服”欲望[3]。体育下层阶级在自我不断进取革新的过程中,通过努力来宣告自己的存在,从而来获得一种“征服”感。这种“征服”感的获得无意识中推动了体育的发展。第四,马克思还指出阶级斗争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体育作为一种人造的游戏,作为一种超越于自然进化的文化,人们在体育中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感觉,受到人们的喜爱。每一项体育运动,都有其本身的固化规则,差异化的体育人在竞争中注定会遭遇“阶级斗争”,以进入到最高层阶级。
二、齐美尔的冲突理论与体育
齐美尔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出发,认为冲突是普遍存在并且不可避免的。齐美尔对社会冲突理论的贡献在于对社会冲突的“激烈程度”和“积极功能”等内容的研究[4]。体育冲突往往有不同程度的冲突,不同程度的冲突运动员采取的解决方式也有所不同。例如运动员对某种战术持相反意见时,往往会首先采取交流的方式来化解冲突。齐美尔认为影响社会冲突“激烈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二个方面的。第一,冲突过程中人们“情感卷入”的程度;在体育赛事中,一方运动员对另一方运动员表示不满,如果这种不满是不影响自己赛事的投入程度,那么这种冲突是可以自身消解。第二,冲突的内容“涉及基本价值观”的程度;若运动员视起冲突的内容为意义重大,冲突的解决方式就可能比较暴力。齐美尔认为社会冲突是有一定的积极功能,特别是在增强群体内部的凝聚力、增强冲突群体间的整合方面。体育冲突的发生往往是一个群体利益受损而试图寻找挽回损失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对外的冲突,明确了群体的界限;更利于群体内部权力或权威的集中;并且还降低了对群体内的越轨行为和不同意见的容忍程度。对外的冲突越激烈,越能增进群体内成员之间的团结。并非所有体育冲突都是有害无利的,低烈度的、经常的冲突有益于社会释放相互之间的“敌意”;低烈度、经常的冲突有益于鼓励人们创造出规范或协议来调节冲突的内容,运动员通过一些途径来改变冲突的内容,得到解决的结果往往是冲突双方妥协的结果。体育群体之间越是存在产生激烈冲突的威胁,各群体之间就越会寻求联合,且联合也越持久。
三、韦伯的冲突思想与体育
韦伯认为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差异并不对人们有重要的制约意义。由此指出不平等的产生,也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原因。还提出了“财富、权力、声望”三种标准、“三位一体”地解释人们之间的社会差异、阶级差异的原理。这种三种标准在体育领域尤显突出。一般有声望的运动员同时拥有了财富和权力,能够在关键时刻其偶像作用。韦伯认为导致出现“不平等”的原因主要有三个[5]。第一,“财富、权力、声望”三者在分布上“高度重叠”;现代体育组织的官员大部分是由较为优秀的退役运动员充当,这些运动员同时拥有财富、权力、声望。然而一些运动员则是处在大众视线之外,甚至生存条件很差。第二,社会成员在获取三种“资源”过程中机会的差异过大;第三,三种资源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差。财富、权力、声望往往是由一小部分人拥有,这一部分人形成了一个圈子,并对试图进入这个圈子的人予以否定。
四、结语
冲突理论认为体育中的冲突是体育发展过程的必需,利益是冲突存在的根本原因,把体育看作是追求各自利益的不同群体,某些群体将比其他群体获得更多的利益[6]。冲突理论不仅解释体育社会现象当中消极面,更重要的是它多维度地阐释了冲突的积极面。尽管冲突广泛存在,但它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维护体育组织或系统稳定的重要功能。
[参考文献]
[1]李力研.野蛮的文明[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13.
[2]徐茜.国外“体育参与”与“社会分层”关系的五大理论流派述评[J].体育学刊,2008,15(09):31-35.
[3]李力研.野蛮的文明[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13.
[4]齐美尔.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M].林荣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5]张建华,杨铁黎.试析体育社会现象之性质-社会学的视角[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0,23(04):436-439.
[6]张登峰,居向阳.功能、冲突与互动:论社会学视域中的体育[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5(01):35-38.
中图分类号:G8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11-01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