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代吉①
迭部“尕巴”仪式歌舞论说
万代吉①
【内容摘要】“尕巴”是流传在迭部地区的民间仪式歌舞,它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值得我们深入的研究探讨。本文以2013年的调研资料为依据,结合相关的文献资料分析“尕巴”的内容及特点。
【关键词】“尕巴”“仪式舞蹈”“迭部”
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甘南州东南部,白龙江上游的高山峡谷地带,藏语意为“大拇指摁开的地方”。这里气候温和湿润,植被广袤,重峦叠嶂,江河纵横。《迭部县志》中关于迭部地区的记载有“叠部古为羌戎地”,秦、汉为羌地,三国属蜀汉阴平郡,南北朝时称“叠州”,从唐后期和五代十国时属吐蕃辖区。迭部藏族的祖先“据有关史料和《甘肃藏族部落的社会与历史研究》记载,今迭部境内藏族的族源,除少数羌戎之裔的土著蕃民以外,大部分为吐蕃时期从西藏山南达布地区调遣的军旅之裔,其族姓属藏族原始四大姓氏中的“折”氏。”战事结束后,②谈爱芳,“甘南迭部藏簇供食节之尕巴舞探析”,《音乐创作》,2012年第12期,146页这些将士就留在了迭部地区戍边,与当地人通婚繁衍至今。“尕巴”流传于迭部县境中部旺藏、尼傲、卡坝三个乡,它是当地藏族村落中流传的一种祭祀歌舞仪式活动。每年在秋冬之际,谷物归仓时在这些村落举行一年一度重要的节庆之一“道”(意为供食节)时表演,即农历十月以后,大约十一月十七日至二十二日期间举行。届时人们欢聚一堂,载歌载舞,祭神驱鬼,这一歌舞仪式被称为“尕巴”。
“尕巴”的由来与原始崇拜酬神祭祀有关,只是到了后来人们才赋予它更多世俗的意义。节日“道”是这一地区独特的一种传统节日,主要是为了祭祀当地的山神、鲁神,庆祝丰收,祈求来年五谷丰登,人畜平安。节日期间除了祭祀神灵外还要跳“尕巴”、摆阵舞等,其中“尕巴”是一种迭部藏族先民们祈求平安健康,欢庆五谷丰登而祭祀神灵的一种特有的民间仪式性舞蹈,摆阵舞属武舞,是远古战争的遗存。
“尕巴”的内容主要是一种歌舞形式,意为“欢乐者”或“欢乐的人们”。当地人认为这种歌舞最早起源于印度国,公元八世纪时流传到迭部地区。关于它的渊源,当地有一首《尕姆》的歌谣是这样写的:“尕巴来源于何方?尕巴来源于印度国;尕巴落脚于何方?尕巴落脚于莲华滩;尕巴生根于何方?尕巴生根于森林中。”①高慧芳,“迭部藏族地区的传统节日‘道’及其节日舞蹈的艺术审美特征”,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82“尕姆”是在“尕巴”时专门唱的一种调子,只有在“尕巴”时才唱,在其他时候是忌讳吟唱的。
“尕巴”整个表演过程包含了多种艺术形式,表演者以男子为主,表演内容丰富,除有独舞、双人歌舞、集体歌舞外,还有唱诵、滑稽剧等表演形式。“尕巴”的表演节目有:敬山神、尕巴的起源、偷亲剧、狗熊爬树,出征演练等。间或穿插有相互调侃,插科打诨。“尕巴”在正式表演前要经过一段时间排练。男人们聚集在场坝、院内,在老年人的指导下,敲锣打鼓排练“尕巴”。正式开始时男人们要穿上节日的盛装,他们头缠白巾(哈达),颜面用墨汁涂染。
“尕巴”是节庆“道”的主要活动。解放前迭部县境内的各乡都过这个节,现在好多地方已经不过了,只有卡坝、尼傲、旺藏三个乡过。过“道”节的时间主要看每个村农作物收割入仓的时间而定,农历十月左右农作物都已归仓,是农闲时间。“尕巴”最早从农历十月十二号开始,这是第一批,之后是农历十一月二十号左右到十一月下旬就结束了。这一节庆一方面是为了庆祝、酬神,庆祝当年的丰收,感谢神灵的佑助;另一方面是祈祷来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尼傲乡尼傲村“尕巴”过程:②访谈资料整理,采访对象:杨文才,尼傲乡村民。在此感谢迭部县文联杨文才老师的热情讲述,感谢尼傲村村民们接受我的访谈,并给予认真的解答。
尼傲乡尼傲村是目前跳“尕巴”比较完整的村,尼傲乡政府在村子里。以前是一个自然村,有126户左右,生产队时,把126户分为1、2、3队,跳尕巴时一个队跳两天,三个队共跳6天时间,内容是重复的。
(一)“尕巴”开始前法师先要煨桑诵《平安经》,村中长老用铜勺舀了净水后,拿到院中诵祭祀祈祷语,祭词大意:圣洁、圣洁、圣洁、人间所有污垢,如有玷污要清洁,黎明之王,日出之顶,左山右山,前山后山,自己信拜的护法神,遇到善事像佛坐床,遇到恶事像猛兽捕猎,遇到敌人像在山沟追捕狐狸,遇到朋友像供奉山神,要遇好事避坏事,曲的要直,断的要接,细处要打结,薄处要补厚,说话要清楚,射击要中靶,福像风马一样升腾,财像大海一样富有。诵完将水洒向空中祭神。之后一位长者讲述“道”节的渊源:“在公元八世纪,藏王赤松德赞的儿子得了一种怪病,在医治无效的情况下,请“阿巴”占卜,“阿巴”告诉藏王王子的病是由于妖魔作怪所致,要祭祀山神插箭煨桑,“勒吾”做法降妖除魔。藏王听后让大臣照办,王子的病果然痊愈,藏王为了感谢法师、巫师及协助祭神除魔的百姓,特赐于民间一种获取食物的方法,从此每当庄家丰收,村民相互道喜共庆丰收。讲完“道”的来历跳山神舞,每个地方的山神不同,有的地方牦牛是山神,有的地方老虎是山神,大鹏是山神。尼傲这个地方大鹏是山神,由两人表演,以前有简单的面具,比寺院里“羌姆”的面具要简单的多,有的像人的形象,有的像鸟的形象。山神是大鹏,就要跳大鹏舞。跳这个舞时没有唱词,只有鼓拨伴奏,跳完后,一个老人唱“尕姆”,有时唱“尕巴”的起源,有时在“尕姆”的曲调中加进现编的唱词。“尕姆”流传到现在,调子是固定的,词可以放其他祝福吉祥的内容。譬如,“尕姆”唱词大意:在尕巴节的良辰吉日里,愿福运降临众生头上,愿快乐与我们相伴相随。
(二)“尕姆”唱完后表演“阿迦歌舞”,“阿迦歌舞”一般由年龄相仿的两名男子边唱边跳的表演形式,舞蹈动作多为两人一手相握,另一手拿帽子,躬腰磋步向前行进,边走边唱。歌词内容大多数是祝福吉祥幸福的,例如:那满柜子的金银铜币,是父辈们多年的积蓄,那满桌子的美酒佳肴,是婆媳们劳动的果实,唱一首祝福吉祥的歌,祝愿大家幸福安康。和平时不同的是平时不能在家里唱的,只能在山上唱的山歌、情歌“尕巴”的时候可以唱,过完节又会成为禁忌。
(三)“阿热嘎布”舞,舞者以白色的布(哈达)梆在头上,主要为舞蹈形式,伴奏乐器是一鼓一钹,舞蹈动作及伴奏的节奏与寺院法舞有相似处。舞蹈的动律特点与寺院羌姆相似,在鼓钹的伴奏下,以跳转为主要动旋。
(四)表演完歌舞还会表演一些生活气息浓郁的滑稽表演,比如:“偷情”,“播种”等,表演者将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夸张表演。以歌舞、说唱的表演形式为主。其中还有杂耍类的表演如“黑熊爬柱”,是由装扮成黑熊模样的男子随着鼓钹声爬到柱子上,倒挂于房梁上。
在其间法师会诵经煨桑,做“朵玛”(食子)。最后表演的是“出征舞”首先由法师祷告,祝辞大意:出征的勇士要凯旋而归,敬过天神,敬过山神,敬过战神,诸神归位,愿诸神保佑出征的勇士,神灵显灵镇压一切妖魔,愿众生远离灾难。
(五)法师吹响牛角,长者唱《出征歌》,歌词大意:旗手要做攻无不克的战神,指挥应是智勇双全的勇士。表演者在旗手的带领下,手持刀枪、棍棒,行进到每家每户呼号呐喊,用棍棒敲打房屋的各个角落,用于驱除邪魔,祈求平安吉祥。挨家挨户祈福道喜、跳舞。一路上“主帅”领众高声呼喊,内容多是驱邪除恶,保卫山寨之类的内容,众人唱和的末尾都带“玛哈哈”的语气衬词,伴随衬词节奏,将所持棍棒的一头用力朝地面敲打,铿铿锵锵声震山谷,每当呼喊一段则鸣枪放炮,挥舞棍棒,雄风浩荡一路行进。驱邪祝福完后集中到麦场。当尕巴队为全村住户祝福驱邪完毕,人们又齐聚村外田头场坝,年轻人尽显其能,或摔跤弄棒,或射击赛跑,直至夜幕将临,人们筋疲力竭时,遂将所持木棒丢弃一堆举火焚烧,大家围火席地而坐,饮酒歌舞。
虽然“尕巴”是男性的仪式活动,女性也有自己的使命,在仪式期间本村的女性要祭土地神“鲁”。地点由活佛卜卦算出的,主要是出水的地方,也就是有“鲁”的地方。地方选定后女人们带上吃的喝的去煨桑。这天她们穿上新衣,带上食品也是出游的日子,边过节日野炊边祭神。
首先,该仪式的主持者叫“勒吾”,相当于巫师,是前佛教时期专门敬山神插箭时的主持者,以及其他宗教仪式的主持者。尼傲乡的“勒吾”在仪式过程中头戴狗熊皮子的无顶帽,手里拿着铃铛和牛角号。煨桑的时候吹牛角号,摇铃铛,颂专门的经文。尼傲村以前有一个老“勒吾”,去世前收了三个徒弟,其中一个半途不干了,现在有两个“勒吾”,年龄在30岁左右。每年尕巴的时候是该仪式的灵魂人物。“勒吾”可以结婚,只有在祭祀,跳尕巴,祭山神时比较重视他的身份,平时和村民一样,只有一个忌讳不能吃大肉。“道”节什么肉都可以吃,但大家不能吃大肉(猪肉)。祭祀时认为猪肉不干净。平时煨桑等祭祀活动时,如果碰了猪肉人们也要洗手。之前在该村还有一种神职人员叫“阿巴”,也是前佛教时期的,据村民说最后一位“阿巴”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所以现在“尕巴”时没有“阿巴”。“阿巴”与“勒吾”都有巫师、法师的特点,但职能不同,“阿巴”主要以占卜为主,“勒吾”主要以举行各种仪式为主。尼傲村里有一个格鲁派庙宇,只有一间房,没有僧人常住,据说属于拉卜楞寺。村后半山腰上有“拉则”①“拉则”,藏文字面意为“山尖”、“山顶”的意思。现今又译为“箭丛、箭垛、插箭台、神宫”等等,还有“山神祭祀处”和“地方神之宫殿”等解释,还没形成统一的翻译,一般由藏文音译。是祭祀山神的主要场所。
其次,“尕巴”主要的祭祀和取悦的对象是山神、“鲁”等地方神,这些神灵多数是藏族本土的神灵,产生于佛教传入藏地之前,后来在莲花生大师入藏时归入佛教的万神殿。在藏族庞大的神灵体系中,根据佛教的六道轮回及三界理论大体可划分为世间神和出世间神两类。佛教的终极目标是不再进入六道轮回,而民间祭祀对象是一类没有出六道轮回的神灵——“世间神”。与藏族人生活息息相关的这些神灵多数是具有本土特征的神灵,而佛教传入后,这些神灵就被收服为佛教神灵体系中底层的神灵。这与它们自身具有很多世俗性与佛教出世的主张相违背有关,也是由于它们是被收服和同化的对象。它们拥有的能力及职能与满足人们各种世俗的事物有关,与人类是“互惠”的关系。民间祭祀对象存在的空间主要是苯教的三界观,即天界、中界、地界,这种藏人的宇宙观在民间祭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三界中天界的天神,中界的与人类生活在同一空间的各种神,如,念、山神、赞、希达、域拉等等,还有地下的鲁和土主。其中中界与地下的诸神是民间祭祀对象的主要来源,因为这些神灵与人类生活的区域更接近。这些祭祀对象的产生于藏族人的生活经历及宇宙观有关。这些祭祀对象由于与人类生活在同一空间,人们要时刻注意不触犯它们,在固定的时间祭祀它们,才能使人们平安幸福地度日。“尕巴”也可以归入这类祭祀地方神的仪式活动里。
最后,“尕巴”中除了这类具有明显祭祀神灵的内容外,还有部分充满生活气息和乐趣的内容,如滑稽剧。内容多是对生活中有趣的人事或个别人陋习的夸大幽默的表现,表达了迭部人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幽默风趣的个性特点。
结语:
从“尕巴”的历史传说来看“尕巴”是公元八世纪从吐蕃传来的,但从“尕巴”的内容来看,不能简单的将其归入某个时期。首先,它具有明显的前佛教时期特点,“尕巴”的主要主持者是前佛教时期的神职人员,祭祀的对象不是佛菩萨,而是前佛教时期形成的地方神灵。所以“尕巴”的雏形应该是前佛教时期的一种由巫师带领表演的祭祀地方神的仪式活动。其次,“尕巴”中有一种舞蹈叫“嘛”(意为兵)是军舞,整个舞蹈过程中人们持枪拿棒,呼号呐喊俨然将士出征时的演练。可以断定吐蕃时期这种仪式舞蹈中加入了祈祷战争胜利、庆祝战争胜利、祭祀战争亡灵的内容。后来人们把对亡者的祭奠与本地保护神的祭祀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愿望都融入到“尕巴”中畅快淋漓地表达出来,是神人共乐,祭奠先祖的仪式活动。所以“尕巴”是一种结合了多元文化现象的仪式舞蹈,值得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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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代吉,西藏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站博士后】
(责编:桑吉东智)
中图分类号:J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 1004-6860(2016)01-0030-05
基金项目:①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在站阶段性成果之一,2015年度西藏大学珠峰学者人才发展支持计划杰出青年学者项目“藏族仪式舞蹈研究”阶段性成果。西藏大学“民族艺术创新团队”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