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
“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如何扮演好“一线总指挥”的角色,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就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而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区委原书记徐波却背离了“四有”的要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以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等罪判处无期徒刑,最终落得个一无所有。
贪恋权力者一旦掌握权力,就会把权力用到极致。徐波身居要职,将手中权力变成敛财工具,贪污、受贿等合计3000余万元,还另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徐波担任东洲区区长、区委书记要职后,理应肩负起领班子、带队伍、抓发展的重任。然而,他把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演绎成上下级关系、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把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的优惠政策拱手送给“圈子内”的开发商。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就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地践踏一切。“不给钱不提拔、给钱少小提拔、送大钱常提拔”,组织纪律就是他“一句话”。
党员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敬畏人民、敬畏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是因为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应畏惧有负人民重托,畏惧越界、越轨之后受到党纪国法惩处。深怀敬畏之心,就是要做到敬畏群众、敬畏法纪、敬畏权力。
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敬畏群众,就是要多干为民之事,多谋利民之福。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离开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敬畏法纪,就是要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廉洁从政。早在两千多年前,齐国的管仲就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廉洁乃立身之本,不廉则无所不取,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纪国法是行为的底线。贪廉只在一念之间。
敬畏权力,就是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中国古代有一种哲理: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非‘凡夫俗子’所能用。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身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认识到,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的本色是为民。权力这把“双刃剑”,用之于民善莫大焉,用之于己贻害无穷。领导干部要始终对权力心存敬畏,秉公用权、为民用权,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