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楠楠
民政部:将设立兼职或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
文|李楠楠
6月17日下午,民政部举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从贯彻落实角度加以解读,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介绍称,国务院此次出台《意见》,是兜底保障民生、解决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困难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在全社会倡导现代儿童观、全面推进儿童发展的一个实际行动。
“解决困境儿童的问题,不仅要有钱,而且还要有人来做。现在,我们国家有很多惠及儿童的政策,也有很多惠及困境儿童的慈善资源,还有很多解决困境儿童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但由于宣传不够、信息不通、转介不畅等原因,致使一些儿童政策落不了地,一些困境儿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国务院《意见》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明确提出了在村(居)设立兼职或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明确了其具体职责。全国有69万个村(居)民委员会,如果全国有一支由69万名兼职或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组成的工作队伍,活跃在‘最后一公里’,坚持工作的日常化、经常化,那么,困境儿童保障的工作格局将会大为改变,各项儿童政策的贯彻实施、各类困境儿童问题的及时发现与有效解决,都将会有一个很好的基础。”
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经过6年示范点的应用,上升为国家政策,解决留守儿童保护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6年的时间,中国儿童福利示范项目,由5省12县120村,到百县千村,再到现在国务院出台文件将在全国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为保障儿童权益迈出了关键一步。
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职责
儿童福利督导员的日常工作职责:
1每月访视儿童,建立数据库甄别孤儿、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
2协助所有儿童获得基本福利(教育、医疗、保护等);
儿童福利督导员是试点地区民政局根据项目要求,采用笔试和面试等招聘方式,根据试点村委员会推荐且愿意从事儿童工作的本村村民。儿童福利督导员的选拔标准在年龄、学历、语言能力和电脑技能上都有要求。目前,120个项目村的儿童福利督导员的特点是女性占多数,多民族分布,40岁以下为主要力量,正是这样一个队伍完成着儿童福利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递送任务。
3协助孤儿、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获得个性化福利服务;
4组织儿童之家活动并开展养育、安全、心理健康等宣传教育;
5为儿童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6提供转介服务和资源链接。
儿童福利督导员在上任时会先接受县民政局的培训,了解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与儿童相关的国家儿童福利政策等。上任后,他们还会定期接受高校专家的培训,学习儿童权利、儿童福利的概念和关系,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常识,儿童社会工作方法等。
儿童福利督导员的工作中能链接到很多部门的资源,例如:通过村委会了解儿童情况并反映儿童需求;利用村卫生所、乡镇/县/市医院为儿童体检,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支持残障辅助器具等;通过乡镇派出所协调户籍办理,抵制家暴、性侵等行为;通过乡镇/县/市民政局申请困境儿童津贴、社会救助等;通过与村/乡镇/县/市学校和乡镇/县/市教育部门链接,解决辍学问题;此外,在必要的时候儿童福利督导员还会向各类公益组织寻求帮助。
儿童福利督导员其实就是在儿童身边,以满足需求和解决问题为目的,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专职人员。
(转编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