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媛
(山西大同大学音乐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体现
马 媛
(山西大同大学音乐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有别于乐器表演,声乐表演艺术是一种以歌声或嗓音为主的艺术表现形式,这种特点也是声乐表演艺术本身的魅力所在。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由于其本身属于对音乐作品的二次创作,这就使得歌者的审美体现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声乐表演艺术的表演效果,为此本文就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体现进行了具体研究,希望这一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声乐表演艺术的相关发展。
声乐表演;审美;艺术
在我国当下的艺术表演中,声乐表演不仅最为常见,同时也是观众接受度最高的一种艺术表演形式,由于这种表演形式需要依据歌者的审美对音乐进行二次创作,这就使得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体现具有较高的重要性,而为了能够保证声乐表演艺术能够较好的引发观众的共鸣,声乐表演艺术的表演者就必须设法提高自身的审美水平。
为了能够对声乐表演艺术中审美体现进行较好的研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这一审美体现具备的基本原则,总的来说这一原则体现在客观真实性与主观创造性的统一、再现历史性与呈现时代性的统一、演唱技巧性与表现性的统一三方面。在客观真实性与主观创造性的统一原则中,其代表着歌者需要在了解具体声乐作品创造背景与历史环境的同时,还需要结合自身审美体现,通过主观创造进行声乐作品的总体表达;而在再现历史性与呈现时代性的统一原则中,歌者需要尽量避免完全强调表演艺术现代化与排斥时代精神的现象出现,并结合自身审美体现妥善选择具体声乐作品的表演风格,这样才能够真正较好的发挥自身表演特长;而在演唱技巧性与表现性的统一原则中,这一原则主要要求歌者通过自身对声乐作品的理解,通过表演将自身的情感进行表达,这样就能够保证声乐表演艺术较好的打动人心[1]。
(一)丰满表演意蕴
在声乐表演艺术中,审美体现能够使声乐表演本身的表演意蕴更为丰满,这种作用的发挥主要是由于审美体现能够给予歌者的表演指导所致。一般来说,声乐表演艺术在表演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歌者的表演水平与观众审美水平不对等的现象发生,这一现象一旦发生就很容易影响声乐作品“美”的表达,这时歌者自身的审美体现,就可以为其提供表演支持,保证其能够较好的进行声乐表演艺术表演意蕴的表达,这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表演效果有着不俗的推动作用[2]。
(二)鲜明表演特色
歌者的审美体现也能够使声乐表演艺术的表演特色更加鲜明,这主要是由于歌者自身审美体现所对声乐表演艺术进行的二次创作更具特征与特点所致。在当下艺术作品快速发展的今天,质朴与传统的声乐表演艺术形式已经开始失去了自身的地位,这主要与观众的审美变化有关,而歌者的独特审美体现却能够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这也是其能够提高声乐表演艺术表演特色的原因与目的所在。
(三)突出表演效果
随着各类娱乐形式的不断增多,观众对传统声乐表演艺术的认同感也在不断降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而歌者审美体现就能够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这一审美体现的应用能够使歌者在进行艺术表演时,能够更好的向观众清晰、容易的传达表演内容,这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表演效果突出有着极为不俗的作用[3]。
上文中我们对声乐表演艺术中审美体现的原则与作用进行了详细了解,笔者将在下文中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声乐表演艺术中审美体现的应用进行详细论述,希望这一论述内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声乐表演艺术的相关发展。
(一)歌者音乐感的培养
在审美体现的应用中,歌者自身的音乐感也能够通过其得到较好的培养,这种培养效果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歌者自身的内心情感得以丰富所致。为了能够真正实现这一音乐感的培养,歌者应在日常生活中广泛涉及不同风格的音乐形式,以此保证自身对音乐的感觉得以提升。
(二)歌者声音感染力的提升
上文中我们提到过,声乐表演艺术是一种以歌者声音进行的艺术表演形式,这也就是的歌者本身声音的感染力,决定着观众所能够接受的审美体验,而由于歌者的审美体现与其自身的声音感染力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关系,这就使得歌者可以通过自身对声音演唱的反复练习,将自身审美体现与声音技巧相结合,这样就可以较好的提升自身的声乐表演效果,并以此保证观众能够得到更为深层次的情感共鸣[4]。
在声乐表演艺术中,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引起观众的共鸣,而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歌者就必须拥有较高的审美情趣与表演能力,这样才能够在具体的声乐表演中,使观众得到更好的审美体验。作为一名歌者,其应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提高自身对审美体现的重视程度,这样才能够保证自身声乐表演的艺术表现力不断提升。
[1]石苇.关于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体现研究[J].音乐时空,2016,(02): 101-102.
[2]赵志奇.艺术传播学视野下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心理外层结构研究[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6,(01):166-167.
[3]朱瑾.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体现在声乐演唱中的应用研究[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6,(03):407-408.
[4]吕杨.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和语言表达——评《声乐表演艺术及教学实践探索》[J].中国教育学刊,2016,(08):140.
马媛(1986—),女,汉族,山西省长治市人,2007年毕业于山西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现供职于山西大同大学音乐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声乐教学与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