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手机媒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手机媒体的各种APP应用服务已逐渐渗透到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层面,为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许多便捷,然而,繁荣与美好的背后,手机媒体也引发了各种问题,并开始成为严重影响手机媒体生态环境乃至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手机媒体传播活动的门槛较低,每个手机持有者都可以作为传播者,随时随地发布信息,信息内容的好坏、优劣,取决于传播者的知识、素养与道德水平。当前,政府对于手机生态环境的管控机制和管控措施存在较为严重的滞后性。通过手机媒体传播的各种谣言和色情、迷信、恶俗信息泛滥,各种 “网络孤独”“网络焦虑”等心理问题和社会负面信息的传播活动日益严重,严重影响手机媒体信息接收者的身心健康,腐蚀人们的精神世界,对这类不良信息的传播活动缺乏有力有效的约束。
此外,各种非法、欺诈性商业活动缺乏监管,网络炒作手法新颖、层出不穷。政府的管控往往是事后堵漏模式,管控方法被动,效率低下,效果不尽人意。虽然相关部门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对网络传播活动中的敏感词进行过滤管控,但各种虚假、不良信息传播活动依旧十分猖獗。利用手机媒体开展诈骗活动、传播谣言、危害人们身心健康和影响社会团结稳定的案例不胜枚举,形式可谓多种多样、层出不穷。从电视栏目“中奖”信息、到银行汇款提示,从色情、暴力文字短信的传播,到利用社交APP进行图片、视频的传播……一轮又一轮的虚假、不良信息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市与社会的繁荣,企业利用手机媒体这种新型传播媒介开展市场活动,推广商品与服务本无可厚非,但形形色色的垃圾广告短信泛滥成灾,无孔不入,严重侵犯了个人的私人生活空间。笔者身处北京,每天手机都能收到十条以上垃圾短信,通常是开发票服务的短信,各类电商平台、商户的市场活动信息。用户手机一旦联网,将收到多达数十条各手机应用APP强制推送的产品、服务信息。手机媒体的用户,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被骚扰的状态,除非关闭手机或关闭手机的通信和网络功能。
随着微博、微信等手机社交应用APP的快速普及,用户通过人际间或强或弱的信任感,不断关注各种社交平台的公众号,关注同事朋友、名人大V的微博、微信,加入到各种强关系、弱关系圈子、讨论组,进行情感交流、知识学习甚至工作沟通。随着时间的不断累积,信息量越来越大,话题范围越来越广,有用的信息也越来越少,大量信息对用户来说,逐渐沦为“噪音”一样的存在。近年来随着微商的发展,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上,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大量充斥着产品推销、海外代购等各类广告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即便广告内容真实,对众多用户来说,也常常成为垃圾、骚扰信息。据艾瑞咨询公司2015年1月27日发布的《微信朋友圈用户广告感知调查报告》显示,有66.2%的受访用户每天都能接收到至少1条朋友圈亲友的广告推送,每天接收到的广告超过4条的有25%。“我要调查网”发布的2016年《微信朋友圈用户广告感知调查报告》显示,四成以上的用户已经在朋友圈看到微信官方直接推送的广告,比例高达42.5%。四成以上的用户表示绝对不能接受,比例高达46.6%。亲友在朋友圈推送的广告是朋友圈用户最常接触的广告形式,比例占58.51%。除了少数用户对广告取一种接受或者无所谓的态度外,大量用户对朋友圈充斥的广告十分反感。在微信用户最讨厌的广告中,40.01%的用户最讨厌广告出现频率高,30.64%的用户讨厌出现的广告内容与自己无关,16.30%的用户讨厌出现的广告内容低俗,10.42%的用户讨厌无法投诉虚假广告,2.13%的用户表示讨厌广告展现方式不吸引人。总体来讲,这类骚扰信息不仅给用户带来流量方面的经济损失,而且也对广大用户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干扰。
目前,智能手机的操作系统以安卓和苹果的IOS系统为主,安卓系统是一种开源的系统,其市场占有率接近80%,任何终端厂商都能够对这一系统进行修改,因而不同技术水平的厂商,其生产的手机操作系统安全级别不同。一些黑客利用手机芯片系统程序的缺陷、漏洞,开发病毒代码对用户手机、企业的服务器系统进行攻击,通过恶意代码盗取用户信息、篡改系统文件,对用户的信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部分黑客通过后门程序窃取用户的账户密码,严重危害用户的财产安全。除恶意攻击之外,APP安装及应用过程中,通常会强制获取用户信息、地理位置,读取摄像头、存储卡的文件等,这也给用户信息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不同的APP服务平台,其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和抵制外部恶意攻击的能力不尽相同,用户的信息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某全球知名的求职社交网站就曾于2012年被黑客窃取600万用户密码。今年山东临沂刚刚考上南京邮电大学的18岁女大学生徐玉玉,在入学前夕被诈骗电话骗走学费9900元,伤心欲绝导致心脏骤停。时隔不久,一位清华大学的教授被骗走刚刚出售房子的全额房款1760万元。相比徐玉玉的涉世未深,清华大学教授理应更有社会经验,但骗子精准地掌握了他的房产交易网签合同编号、各类交易细节,让他很难想到自己的这些隐私数据如此快、如此全面地遭到泄露。
此外,少数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商业利益,甚至不惜非法买卖用户个人数据信息,严重危害用户的信息安全。在18岁女生徐玉玉被骗光学费昏倒猝死事件之后,南方都市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个人信息数据泄露现象颇为严重,在互联网上个人信息被非法交易也呈现空前火爆的态势。大学生成为主要受害群体之一。除了助学金信息,姓名、电话、地址、银行卡号、医疗信息等都存在公开贩卖的现象,根据信息质量高低要价在每条0 .1元至5元不等。更有1万条数据报价2800元,数据包含学生信息、电话、家长信息、家庭地址等,还声称“数据源于指定学校的数据库,而不是从网站上抓取的数据,保证质量没问题”。大数据时代,用户面临的个人信息安全威胁的严重程度由此可见一斑。这些信息泄露并非完全源于手机媒体,但在移动互联的大环境下,手机媒体难以独善其身,且手机媒体已成为各类诈骗行为的重要工具手段。
手机媒体可能引发的信息安全问题不仅包括用户信息安全,更包含着企业、行业,乃至国家的信息安全。近年来,各种利用手机监听、窃取商业信息,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这都是手机媒体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手机媒体打破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限。手机媒体引发的对个人隐私侵犯的问题,通常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手机偷拍。当前绝大部分手机都具备录音、拍照、录像及上网功能,这些功能在方便用户使用的同时,也为他人的隐私权的保护埋下了隐患。手机偷拍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侵犯他人隐私的社会现象,名人、明星遭偷拍的现象十分普遍,无论有意无意,无论是否有商业目的,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他人的隐私权。一些用户甚至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手机上网功能随意公开传播他人的照片、视频,这会直接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
二是信息泄露。任何形式下未经许可将他人手机号等个人家庭成员资料、行踪等信息泄露的行为都会侵犯他人隐私。这种情况不仅会发生在道德与隐私保护意识淡薄的个人身上,也常常发生在用户隐私保护意识淡薄的企业、社会组织那里。由于意识的淡薄,无意或有意泄露用户信息尤其是隐私信息,必然导向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同样,当信息安全遭遇威胁时,个人的隐私也首当其冲,成为受害对象。
三是病毒侵袭。手机病毒严重威胁着用户的信息安全。部分黑客利用钓鱼网站、木马、恶意APP等手段窃取用户信息。有些手机病毒以破坏手机正常使用为目的,侵占手机内存,篡改系统设置,较少涉及侵犯隐私,而有些手机病毒则以窃取用户私人数据、信息为目的。有些黑客甚至使用一种“撞库”的技术,利用已获取的用户名、密码信息,尝试登陆新的其他网站,窃取用户数据,这些都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
四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通常是借助于网络论坛发出相关资料,号召网民查找出各种相关详细信息。手机媒体与互联网结合后,利用手机媒体开展人肉搜索更加便捷,然而从法律上讲,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是违法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受到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前各类侵犯个人隐私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又没有有效的治理措施和办法出台,这种现状亟待改善。
当前手机媒体的APP应用种类繁多、同质化严重,整体呈现出一种盲目扩张的态势。
一方面,手机媒体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尚不完善,很多APP应用缺乏独创性的规划与产品研发,简单地复制、模仿、抄袭同类产品的设计、服务和商业模式,产品之间恶性竞争日益严重。如手机直播类APP,YY算是比较早期的直播APP产品了,随后斗鱼、映客、熊猫TV、花椒、虎牙、美拍、战旗、秒拍、龙珠、陌陌、章鱼等蜂拥上阵,这还只是手机直播APP市场上相对较为主流的APP,更多的新生直播APP也在不断涌现并抢占市场。打开苹果手机的APP store,以“直播”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就会看见诸如制服直播、热舞直播、91直播、烈火、水晶直播、甜心直播、辣椒嫩模直播、丁丁直播等不计其数的直播APP。大多是泛娱乐直播,这些服务门槛极低,主要模式是依靠主播视频聊天,吸引用户观看并通过平台充值,实现向主播献花、送礼物等互动。绝大部分直播APP都是以这种模式提供服务,不同的是有些平台获得的投资多,有的获得的投资少,有的吸引了明星参与,噱头更劲,有些逐渐转变成在引导用户观看直播的同时,进行在线购物,为企业电商引流。
另一方面,相对于面向电脑端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很多手机端APP只是对互联网版本的内容、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进行简单的平移,缺乏针对手机端应用的创新思维,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除了移动便携,手机媒体与电脑上网相比,由于屏幕尺寸、单屏幕显示信息容量、反应速度、联网速度等,常常不如电脑对信息呈现得全面、细致,难以彰显手机媒体的特色和优势。
此外,内容方面的同质化更加严重。手机媒体提供的内容,尤其视频类APP提供的内容服务,基本是互联网、电视台等传统内容的简单平移。手机媒体的内容生产领域创新力不足。目前,针对手机视频APP独播的内容基本没有,大多数视频内容主要来源于各级电视台和视频网站。无论是电视台提供的手机APP视频服务,还是互联网提供的视频APP,又或者移动运营商提供的诸如咪咕视讯等视频APP服务,内容大都来自电视台、互联网站和传统的内容制作方、发行方。一部作品,多渠道投放非常普遍。多渠道投放必然导致内容的严重同质化。加之目前手机视频APP产品没有很好的商业模式,能吸引个性化、异质化的能力就更差。
目前各种APP应用虽然品种繁多,但商业模式清晰、市场运转良好的APP占比非常小,很多APP的发展还处于市场发展与推广初期的“烧钱”阶段,资本注入互联网行业为各类APP应用带来了一定活力,但商业模式的模糊不清,靠免费吸引眼球,注定其缺乏长远的、前瞻性的市场规划,只能陷入盲目无序的竞争,后续发展难以为继。
手机媒体监管困难。一方面,由于手机用户数海量,信息量更是数以亿计,对于这样一个体量的手机媒体用户行为进行监管,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另一方面,由于手机媒体的用户和传播行为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手机实名制在2010年9月1日开始推行,但多年来仍然有大批手机并没有做到真正实名。2016年5月,工信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 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确保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100%完成实名登记。而2016年11月,工信部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实名制落实作出最后的时间限定,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对已经在网使用的行业卡实名登记情况重新核查,对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用户进行补登记,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比5月提出的实名制工作完成期限提前了6个月。这个时间上的提前量充分显示了监管层对实施实名登记的决心。但手机的实名制,只是监管工作的第一步,后续即将面临的各种问题和难度可想而知。
在无线互联网覆盖率越来越高的今天,用户可以利用无线网,通过社交类APP应用简单进行实时通话、信息传播,完全可以绕开通信运营商的实名制开户过程,这进一步增加了监管的难度。部分从事非法信息传播活动的企业要求用户通过实名认证后,以会员的方式享受各类信息服务,这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很多涉黄APP应用,都在用户登陆后,推送黄色图片、视频,监管部门防不胜防。与此同时,我国对于手机媒体的监管自身还存在许多缺陷,如管理责任不够明晰、管理政策法规不够健全、管理力量整体薄弱、产权保护缺失等。
以上种种问题都制约了手机媒体的市场化健康发展,十分不利于手机媒体产业化良性发展的整个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