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长利
对新《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理解和认识
■杨长利
2015年10月25日,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下简称新《规则》],将代替《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以下简称《规则》],并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继承、发扬和丰富了整理原则,将电子文件整理纳入新《规则》的适用范围,确保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一致;新《规则》汲取了各省市规则实施细则好的做法,细化了整理要求,规定了整理方法,更具操作性。以下是本人对新《规则》的一些理解和认识,但由于对新《规则》研读还不深,个人的理解和认识难免有偏差,敬请同仁指教,同时也希望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是《规则》确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其以“件”为单位的整理措施和所确定的分类、组件、排列、编号、编目等整理方法,将档案工作者从“立卷”那种划分类别和保管期限、组卷、抄写卷内目录、填写备考表、装订、拟写案卷标题、封面、再编制案卷目录等的多程序高难度劳动中解脱出来,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检验,被证明是合理的可行的。新《规则》继承、发扬和丰富了这一原则,不仅在纸质文件材料的归档中继续执行此原则,而且将这一原则扩大应用到到电子文件的归档。①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②归档文件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辅助管理。③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一致。这样的整理原则不仅符合纸质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也符合办公自动化条件下电子文件的形成规律。
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多年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都先后出台了一些电子文件管理的办法、规定、规范,如《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DA/T32-2005)《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了电子文件整理要求,提出按《规则》的要求进行整理,但缺乏明确的整理方法和具体措施,因此在电子文件管理的实践中,电子文件整理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是移交到档案馆后还需重新进行整理,违背了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原则。实际上,《规则》以件为单位的整理要求,符合电子文件运行的特点,《规则》中的整理原则和部分整理方法同样可以用于电子文件整理。鉴于此,新《规则》在原有纸质文件整理的基础上,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整理统一起来,同时又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各自独有的整理要求单独列出,做到了总分结合、条理清晰。新《规则》规定:归档电子文件组件(件的组织)、分类、排列、编号、编目,应符合本《规则》“5一般要求”的规定。这个规定将电子文件的整理和纸质文件的整理统一起来,做了一致性的要求。同时,对电子文件独有的整理要求做了单独的规定:①归档电子文件的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整理要求,参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GB/T18894、DA/T48、DA/T38等标准执行。②归档电子文件整理,应使用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GB/T18894等标准的应用系统。
新《规则》汲取了各地实施细则好的做法,进一步细化了整理要求,将组件、分类、编号、编目、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等项工作具体化,实际上是规则和细则的有机统一,强化了操作规范,使其更具操作性。
1.细化了“件”的构成
对于“件”的构成,《规则》中只列出了六种最常见的情形,而新《规则》一共列出了12种情形,特别是提出了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处理单和发文稿纸等“件”的构成,重新规定了来文与复文一般独立成件,也可为一件。这12种情形基本涵盖了归档文件的种类。与老《规则》相比,有下列三种情形:①新列情形。正本与翻译本为一件;中文本与外文本为一件;简报、周报等材料一期为一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一般一次会议为一件,会议记录一年一本的,一本为一件;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与相关文件为一件。②重新规定的情形。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一般独立成件,也可为一件。③略有变动的情形。文件正本与定稿(包括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作为文件附件时除外)。
2.进一步明确了件内文件排序要求
对于件内文件的排序,《规则》在装订项中列举了五种情形,新《规则》新增加列举两种情形:①不同文字的文本(特殊规定的除外)。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②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收文在后;正本在前,发文稿纸和定稿在后。
3.明晰了归档文件的归属年度
《规则》未对一些跨年度、时间无法考证等文件的归属年度作出明文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就出现了不同的处理办法,有的归入开始的年度,有的归入结束年度等。新《规则》将这些文件的归属年度进行了明晰:①跨年度文件。一般应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跨年度形成的会议文件归入闭幕年;跨年度办理的文件归入办结年。②计划、总结、预算、统计报表、表彰先进以及法规性文件。内容涉及不同年度的文件,统一按文件签发日期判定所属年度。③年度无法考证的文件。当形成年度无法考证时,年度为其归档年度,并在附注项加以说明。
4.质量要求具体化
《规则》对归档文件的质量作了简单的要求,而新《规则》增加了修整项,将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具体化:①修整要求。归档文件装订前,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材料进行修整。②修复依据。归档文件已破损的,应按照DA/T25-2000予以修复;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应予复制。③去除原装订用品。归档文件应按照保管期限要求去除易锈蚀、易氧化的金属或塑料装订用品。长期(30年)以上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均应做到此要求。④文件折叠。对于幅面过大的文件,应在不影响其日后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进行折叠。
5.明确了装订要求、方式、方法和用材
归档纸质文件材料的装订,可以以件为单位固定整理对象,区分不同整理单位,保障档案安全,避免因工作失误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档案损失,也方便管理,减轻管理负担,降低档案接收、利用等管理时的工作量。而《规则》中只是提出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并没有对装订方式、装订方法、装订材质选择等作出具体的要求。各地实践中则采用了三孔一线、缝纫轧边、胶水粘贴、文件封套、不锈钢钉等方法,标准并不统一。新《规则》结合装订效果,从是否有利于档案保护、是否方便还原、是否利于档案管理三方面因素,综合确定了归档文件具体装订方式、装订方法、装订材质,同时也提出了限定条件。①一般要求。归档文件一般以件为单位装订;装订应牢固、安全、简便,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装订后文件平整,有利于归档文件的保护和管理;原装订方式符合要求的,应维持不变;相同期限的归档文件装订方式应尽量保持一致,不同期限的装订方式应相对统一。②装订方式方法和用材。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宜采取线装法装订。页数较少的,使用直角装订或缝纫机轧边装订,文件较厚的,使用“三孔一线”装订。使用不锈钢订书钉或浆糊装订的,装订材料应满足归档文件长期保存的需要。③限定条件。用于装订的材料,不能包含或产生可能损害归档文件的物质。不使用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热熔胶、办公胶水、装订夹条、塑料封等装订材料进行装订。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不使用不锈钢夹或封套装订。
1.归档文件必须编制页码
《规则》规定在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时填写页数,没有提出编制页码的要求。不编制页码只填写页数的做法虽然大大节省了工作量,但由于归档文件大多存在文件处理单、发文稿纸等其他件内文件,不统一编页码就影响了档案齐全完整,给档案安全带来隐患。而且由于填写页数时存在计算过程,容易出错,在移交查验时需要重新计算,实际上是大大的增加了工作量。针对这个问题,新《规则》对页码的编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①一般要求。纸质归档文件一般以件为单位编制页码。②编制方法。页码应逐页编制,宜分别标注在文件正面右上角或背面左上角的空白位置。③不编制页码情形。文件材料已印制成册并编有页码的;拟编制页码与文件原有页码相同的,可以保持原有页码不变。
2.增加档号内容
档号是档案馆(室)在整理档案和管理档案的过程中,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的一组代码,包括全宗号、案卷目录号、类别号、案卷号、件号、张(页)号,《规则》规定在每份归档文件的首页加盖归档章,但未提出编制档号的要求。而档号作为档案的身份证,是存取档案的标记,同时具有统计监督作用。编制档号是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对不同类型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的前提。鉴于此,新《规则》增加了档号编制原则、档号结构和档号编制方法等档号内容。①编制原则。归档文件应遵循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原则,依据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编写档号。②档号结构。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代码-件号。③编制方法。上、下位代码之间用“-”连接,同一级代码之间用“·”隔开。如“Z109-WS· 2011-Y-BGS-0001”。④编制要求。a)全宗号:用4位数字或者字母与数字的结合标识,按照DA/T13-1994编制。b)档案门类代码·年度:归档文件档案门类代码由“文书”2位汉语拼音首字母“WS”标识。年度为文件形成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13”。c)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以代码“Y”、“D30”、“D10”标识。d)机构(问题)代码:机构(问题)代码采用3位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标识,如办公室代码“BGS”等。归档文件未按照机构(问题)分类的,省略机构(问题)代码。e)件号:件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归档文件确定的唯一、合理的档号,既便于接收、利用、统计、检索等管理工作,又能够在纸质文件材料、电子文件、照片、录音、录像之间建立联系,为多形式、高水平的档案资源开发奠定了好的基础。档号中“门类(代码)”项的使用,使新《规则》不单是适用于文书档案,也可适用于其他类别的档案,扩充了新《规则》的使用范围。
3.将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合二为一
馆编件号设置的初衷是防止移交进馆的档案因鉴定、整理时抽出、补入等出现断号、跳号现象。而在这些年的工作实践中,大多数的单位补入档案都放在年度最末,抽出的档案在实际工作中很少遇到,即使遇到这种情况也在备考表中作说明,很多档案馆在接收按照《规则》归档整理的档案时,也不再编馆编件号,而是利用室编件号代替馆编件号,在全宗介绍或立卷说明中做注释。实践证明,馆编件号基本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另一方面,件号作为档号的组成部分,其唯一性、稳定性至关重要,分设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违背了档号编制唯一性、稳定性的要求,同一件档案存在两个件号,很容易引起认知和管理的混乱,给档案管理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新《规则》将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合二为一,确保档号中件号的唯一性、稳定性。①一般要求。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合二为一简略为件号,是单件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②标识方法。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如“0026”。
4.归档章项目作了必要修改
作为纸质文件材料归档标志的归档章,其项目包括全宗号、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室编件号、馆编件号等,实际上就是档号章。《规则》归档章的设计上基本符合简化整理、尽量减少手工劳动的宗旨,符合实际需要。因此新《规则》归档章的格式保持原六格章样不变,尺寸不变,根据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合二为一的要求,将原室编件号改为件号,原馆编件号位置作为页数。
5.增加归档文件目录项目,调整样式
新《规则》在原来的基础上,对归档文件目录项目设置、格式作了适当调整,并提出了归档文件目录装订成册的要求。①目录项目。删除原归档文件目录件号项,增加序号、档号、密级等三个项目,提出在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时,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的,对复文的编目应体现来文内容。②目录格式。归档文件目录推荐由系统生成或使用电子表格进行编制。目录表格采用A4幅面,页面横向设置。③目录装订。归档文件目录除保存电子版本外,还应打印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归档文件目录,应编制封,面封面设置在原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基础上增加全宗号。归档文件目录可以按年装订成册,也可每年区分保管期限装订成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
[3]李忱,丁德胜.《<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修订方向初探》《中国档案》(2014.5).
[4]《<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与各地实施细则和办法之比较》,中山市档案信息网。《电子文件管理理论和实践》,百度文库.
作者单位:玉溪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