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前期北直山西长城沿线的蒙汉贸易
——兼论蒙汉民族贸易的民间化趋势

2016-02-03 06:16许永峰
山西档案 2016年1期
关键词:蒙汉使臣朝贡

文/许永峰

明朝中前期北直山西长城沿线的蒙汉贸易
——兼论蒙汉民族贸易的民间化趋势

文/许永峰

明朝中前期,北直山西长城沿线主要存在三种蒙汉贸易形式:作为官方贸易的北京朝贡贸易,朝贡贸易体制下的“与民贸易”——北京会同馆市和大同、蓟州贡道贸易,以及盛行于宣大太原等边地的“非法”民间贸易——私市。其中,私市的经济意义尤为突出,其“民间性”代表着明清以来蒙汉民族贸易发展的基本趋势。

朝贡;会同馆市;贡道贸易;私市;民间化

为防御蒙古,明朝修筑万里长城并于沿线设9个军镇,“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州三镇,而太原总兵治偏头,三边制府驻固原,亦称二镇,是为九边。”[1](卷91·兵志三·边防)九边既是明蒙的军事冲突要地,更是农耕和游牧民族的商贸通衢。其中,北直隶之宣府和蓟州、山西之大同和太原数镇处于长城核心地带,尤具典型意义。鉴于相关研究不足,本文拟以该地区为中心,考察明朝中前期即隆庆四年(1570)前明蒙关系不稳定期蒙汉民族贸易的朝贡贸易、馆市和贡道贸易和私市,进而探讨明清以来蒙汉民族贸易发展的“民间化”趋势。

一、官方贸易:朝贡

朝贡是指蒙古统治者派使臣到北京向明廷进贡方物而明廷予以回赐,完全由官方垄断。其正式确立与敕封紧密相联。蒙古三部对明朝贡均始于永乐年间。永乐元年(1403),“三卫来朝,益求内附”,明廷将原宁王封地大宁与之,并授予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各赐敕书”,规定“每袭则更敕,有功则加升,入贡者,以敕为验。”“岁以圣节及正旦两贡,每贡各卫百人,由喜峰口入。”“自是袭升朝贡不绝”。当年,瓦剌马哈木和鞑靼知院阿鲁台亦“各遣人入贡”[2](卷107·礼部·朝贡三·北狄)但确立朝贡分别在永乐七年和十一年。永乐六年冬,马哈木派使臣“来朝贡马”,“请封”;次年夏,明廷封其为顺宁王,同时分别封太平、把秃孛罗为贤义王和安乐王。[1](卷328·列传第216·外国九·瓦剌、朵颜)永乐十一年,“奉表称臣,贡驮马,封和宁王。”之后,瓦剌鞑靼互争雄长,但对明朝贡基本没有断绝。直至嘉靖年间,鞑靼“犯边无宁岁,遂绝其贡”。期间“贡道皆由大同入居庸”。[2](卷107·礼部·朝贡三·北狄)

从贸易物品看,鞑靼、瓦剌贡物为“马、驼、貂鼠皮、海青”等,兀良哈贡物为“驼、马”等[2](卷107·礼部·朝贡三·北狄),明廷回赐物有金银、钞锭、绢帛、绸缎乃至冠带衣靴。“回赐”包括两部,即对贡品的回报和对蒙古各级头领和使臣的赏赐。狭义的“回赐”主要指对“正贡”的回报。如“正统元年,回赐使臣,银鼠皮每六个绢一疋;玉石每一斤绢一疋。二年,回赐虏王及头目、使臣人等,马每匹彩段二表里;貂鼠皮五十个四表里;……银鼠皮五十个二表里;白兔皮三个绢一疋;白狐皮一个绢一疋;小厮一名二表里。……九年,进西马者每匹彩段五表里绢十疋;撒哈剌(据考为中亚等地的一种毛织品[3])每段绢九疋。”[2](卷111·礼部·给赐二·外夷上)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隆庆四年前,蒙古向明朝贡800余次,年均约5次,贡马总数50万匹以上。[4]明廷回赐物无确切统计,但因其以羁縻为初衷,以“厚往薄来”为原则,回赐物价值当远在贡品之上。

二、朝贡体制下的“与民贸易”:会同馆市、贡道贸易

由朝贡进而衍生出北京会同馆市和大同、蓟州贡道贸易,二者均具“与民贸易”属性,但必须在朝贡体制下运行,只有朝贡正常,这两种贸易才会进行。

会同馆市是明廷在蒙古使臣在京驻地会同馆为其设立的“与民交易”的市场。明廷规定:“各处夷人朝贡领赏之后,许于会同馆开市三日或五日”。[2](卷108·礼部·朝贡四·朝贡通例)除违禁物外,蒙古使臣可将贡余物品和所得赏赐“听于街市,与官员军民人等两平买卖。”[2](卷111·礼部·给赐二·外夷上)如正统十年(1445),“瓦剌使臣皮儿马黑麻等贡马八百匹,青鼠皮十三万,银鼠皮一万六千,貂鼠皮二百。上以其过多,命马收其良者,青银鼠皮各收一万,惟貂鼠皮全收之,余悉令其使臣自鬻。”[5](卷136·正统十年十二月丙辰条)“许买卖五日”。正统十二年,“许瓦剌使臣卖马”。景泰元年,“许买铜汤瓶锅、红缨鞍辔、剪子等物。”朵颜三卫“领赏毕日,许于会同馆开市三日。铺行人等,照例将货入馆,两平交易。”[2](卷111·礼部·给赐二·外夷上)

“贡道贸易”即蒙古使臣中未被批准进京朝贡者及随行商队在长城出入境关口与汉人所进行的贸易。明廷规定鞑靼和瓦剌“贡道皆由大同入居庸”,兀良哈“由喜峰口入”。两地除对贡使提供迎来送往、食宿招待等服务外,还须组织贸易。正统三年正月,瓦剌脱欢派人朝贡,明廷敕令大同总兵官、都督陈怀“尔即令正使三五人赴京,所贡驮马令人代送,其余使臣、从人具留止大同,并脚力马给与刍粮,听其与民交易,仍戒敕军民,勿容相犯,以失远人之意。”[6](p116)同年三月,大同巡抚卢睿请求“大同宜立马市,庶远人驼马,军民得以平价交易。且遣达臣指挥李原等通其译,诏禁货兵器铜铁”,明政府许之。[6](p120)这次马市直至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发生才关闭。天顺六年(1462),鞑靼派使300人,明恐“人多致生是非”,又敕令其正使察占“将紧要使臣带领来京,其余从人俱留大同安歇,给予口粮下程。有货物交易者,听其就彼交易。”[6](p320)弘治年间,鞑靼使臣更多,“元年,贡使六千余人,准放一千五百余人;三年,三千五百人,准放一千五百人;……十年,六千人,准放二千人”,然“至京者,以五百人为率”。余均逗留大同,大同马市因之在弘治十一年(1497)再次开放。[1](卷175·列传第63·神英)另朵颜三卫使臣朝贡毕回到蓟州遵化等处,亦可“听令两平交易。每人许收买牛一只,犁铧一副,锅一口。”[2](卷111·礼部·给赐二·外夷上)

此两种贸易与朝贡规模日渐扩大密切相关。蒙古贵族获得丰厚回赐,所派朝贡使臣越来越多,贡品数量亦越来越多,给明廷带来沉重负担,以至明只得改变“有所请乞,无不许”的做法。[1](卷328·列传第216·外国九·瓦剌、朵颜)控制进京使臣人数、减少正贡数量是必要之举,同时必然促进了上述两种贸易。

三、“非法”民间贸易:私市

隆庆四年(1570)之前,北直、山西一带民间民族贸易主要以私市形态存在。大明律虽严禁私市,却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盛。宣府、大同、太原三镇尤为活跃。

私市参与者人数多,成份杂。蒙古方面,牧民为换取生活必需品,每年春季成群结队来到长城边,以“一牛易米豆石余,一羊易杂粮数斗”,“无畜者”则“或驮盐数斗易米豆一二斗,挑柴一担易米二三升,或解脱皮衣,或执皮张马尾,各易杂粮充食”。[7](卷318·王崇古·酌许虏王请乞四事疏)蒙古使臣利用朝贡机会在边地集体走私。如弘治年间,虏使完者以一匹马贿赂大同提督使馆都指挥使李敬,“引边境外虏众入市”,既而“以迎归使为名,驱马入(大同)小边,诱贸铁器”。[6](p535)汉人在私市中获益相对更大,如以价值七八两的估衣一件可换儿马一匹,可卖银十余两。[8](p25)故参与者也极为普遍。晋商于嘉靖中叶在大同、山西等边镇地区结成专门贩运马鬃、马尾的集团。边地居民几乎家家户户参与。弘治年间,“远近商贾多以铁货与虏人交易,村市居民亦相率犯禁”。[6](p535)边地墩哨军“多与零贼交易,以釜得裘,铁得羊肘,细耳坠得马尾,火石得羔皮”。[9]更有边地军官及其家属部下参与其中。如宣德、景泰、弘治、嘉靖年间,多有军官被弹劾参与私市贸易。甚至军民勾结,结成武装集团。如隆庆四年,大同阳和军兵马西川与榆次人李孟阳、偏关人李义等十数人结伙出塞“与虏私易马尾”。事情败露后,马西川率八千骑兵攻打老营堡,趁边军无暇它顾之机,使李孟阳“携马尾驰扬州。”[10](卷7·俺答列传中)

私市交易货物品种非常丰富。汉地的布帛、绸缎、粮食、铁锅、针线等,蒙地的马、牛、羊、骡、驴及马鬃、马尾、羊尾、羊皮、皮袄、盐巴、柴草等,[11]满足了各层次的需要。交易规模也相当可观。嘉靖年间,大同“大边墩哨军每二人贴一,全不坐哨,专事交通,时以粮银私买货物,深入分定虏帐,交结酋妇,辗转图利。”[7](卷316·王崇古·禁通虏酌边哨以惩夙玩疏)其时大同墩哨军约5000人,每人每月粮饷2石,折时价银约1万两,其中与牧民的交易额即达3000两。这些银两可购2万余匹梭布,可交易约3000头牛或1万余只羊。[8](p26)私市贸易极为活跃,以至于“沿边各堡,有月钱之科派;大边墩哨,有分帐之买卖”[7](卷316·王崇古·禁通虏酌边哨以惩夙玩疏)。

结语

上述三种贸易,在促进农耕经济与游牧经济联系方面具有共性意义,但经济意义不应等量齐观。朝贡的主要意义在于表明蒙古族对明王朝中央政权的政治认同,因次数有限、仅限官方奢侈品贸易,且时断时续,对其经济意义不可高估。会同馆市和贡道贸易的半官方性亦削弱了其经济意义,但后者为隆庆议和后九边官方互市积累了一定经验。相比于前两类,私市具有交易对象的广泛性、时间地点的灵活性、交易商品的普适性等特征,在民族贸易中地位尤为突出,且代表着蒙汉贸易的基本走势。隆庆五年,明蒙议和,私市合法化,此后蒙汉民间贸易称“民市”。入清后,蒙古内附,长城沿线民族贸易主要表现为集市,“商品也不再是用于战争储备的马匹,而是边口内外人民生产生活和获取经济利益的各类货物。”[12]综观蒙汉民族贸易的整体脉络,民间化是基本趋势。

(本文系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晋商大同帮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5330)

(责任编辑:元 木)

[1] (清)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 (明)李东阳纂,申时行重修.大明会典[M].万历重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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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杨绍猷.明代蒙古经济述略[J].民族研究,1985,(5).

[5] 明英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1962.

[6] 李峰,张焯.明实录大同史料汇编(上)[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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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邢野,王星明.内蒙古十通.旅蒙商通览(下册)[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

[9] (明)岷峨山人.译语[M].明纪录汇编本.

[10] (明)瞿九思.万历武功录[M].明万历四十年刻本.

[11] 李漪云.明代长城脚下的蒙汉互市[J].中国民族,1981,(5).

[12] 祁美琴,李立璞.明后期清前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的生长及其变化[J].西域研究,2008,(3).

Mongolian-Han Trade along the Great Wall in North Zhili and Shanxi in the Early and Medium Period of Ming Dynasty

Xu Yong-feng

K248

A

1005-9652(2016)01-0137-03

许永峰(1969—),女,山西阳高人,山西大同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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