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鴻
郭欽“徙戎論”發覆(上)
胡鴻
兩漢慣於徙戎入塞或安置於內地。魏晉時期邊地諸多危機被歸因於此,遂有倡“徙戎”出境之論者,鄧艾、郭欽、江統三人爲著。鄧艾之論最早,但史載過簡,不足深論。江統《徙戎論》最詳,歷來爲學者所重。郭欽之論最切中實際,卻未受到足夠重視,甚至有所誤解,殊爲可惜。
《晉書·北狄傳》載:
侍御史西河郭欽上疏曰:“戎狄强獷,歷古爲患。魏初人寡,西北諸郡皆爲戎居。今雖服從,若百年之後有風塵之警,胡騎自平陽、上黨不三日而至孟津,北地、西河、太原、馮翊、安定、上郡盡爲狄庭矣。宜及平吴之威,謀臣猛將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復上郡,實馮翊,於平陽已北諸縣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見士四萬家以充之。裔不亂華,漸徙平陽、弘農、魏郡、京兆、上黨雜胡,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萬世之長策也。”帝不納。
據萬繩楠記録,陳寅恪曾在課堂對這段材料做出解讀,認爲郭欽講了三個問題,一是魏初人寡,故西北諸郡皆爲戎居;二是宜趁平吴之威,徙出北地、西河等郡之戎;三是於平陽以北諸縣募取犯死罪者並遷徙三河三魏的士家,以充實北地、西河等郡(《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録》,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2011年,頁67)。第一點沒有問題,第二、三點恐怕未達其旨,請更論之。
郭欽之論可以分爲兩部分,第一部分論現狀及需要徙戎的原因,即從“魏初人寡”至“盡爲狄庭”;第二部分論徙戎的具體策略,又分爲三條:
(1) 出北地、西河、安定,復上郡,實馮翊;(2) 於平陽已北諸縣,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見士四萬家以充之;(3) 漸徙平陽、弘農、魏郡、京兆、上黨雜胡,峻四夷出入之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