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东 王长禹
鄂伦春旗公安局,内蒙古 鄂伦春旗 165450
浅谈火灾现场的勘验工作
杨元东王长禹
鄂伦春旗公安局,内蒙古鄂伦春旗165450
放火案件现场是犯罪嫌疑人为了主观目的,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导致重要设施和公私财物损毁、人员伤亡的现场。由于此类放火现场燃烧及救火的原因,现场往往再到严重破坏,很多现场中遗留的犯罪痕迹也会遭到严重破坏,现场勘查人员很难确定其火灾的起火点、起火原因、助燃物等。及时准确的定性是侦破放火案件的关键。本文通过对放火案件现场勘查,总结一些放火案件的共同点,为下一步的勘查放火火灾现场提供方向。
放火;火场勘查;物证
放火案件是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为了达到报复、破坏、图财害命或焚尸灭迹等目的,蓄意焚烧财物或掩盖毁灭各种犯罪证据犯罪行为。放火案件现场因受到烈火燃烧、抢救财物等作用,常常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另一方面犯罪人在实施放火时行动诡秘,放火手段隐蔽,特别是一些杀人焚尸犯罪人放火不是主要目的,而是达到破坏现场,毁灭证据,掩盖杀人、盗窃、报复等罪行而采取的破坏手段。所以放火现场相当一部分的原貌都受到严重破坏,这些都给火灾现场的定性带来很多困难,因此对火灾的现场勘查是对案件进行调查的突破口。在对火灾现场勘查时应注意事项以下:
消防部门只负有对自燃火灾、事故火灾调查的职责,对于有放火嫌疑的火灾现场应该尽早通知刑警部门介入,共同承担现场勘查部分。火灾的性质一般可分为人为放火、失火和自然起火。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应尽早的判定放火的可能性,现场勘查痕迹物证是否有放火案件的特征。确定火场的性质,进而判定火场中所发生案件性质,决定着侦查方向和范围的取向。
对于放火案现场,准确判定起火点对案件侦破处理有着决定性作用。事实上,意外火灾通常只是在一个地方开始燃烧,而且火源和起火物比较容易发现,引燃过程符合逻辑。但如果现场起火点处有不应该存在的火源或火源与起火物之间存在不正常引燃与被引燃关系时,说明存在放火的嫌疑。如果是多个起火点,而且各起火点之间没有相互蔓延的痕迹,并根据各起火点的相对位置和燃烧物品,派出起火、爆炸或供电线路电压故障后温度骤升引起的多点燃烧等情况,一般存在人为多点放火嫌疑。由于火灾现场破坏严重,因此准确判定起火点,必须全面、彻底、认真、仔细地勘查现场,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勘查发现各种烟熏痕迹,充分研究烟熏痕迹的形成,对起火点的确定有重要意义。要仔细勘查研究识别,看燃烧的严重程度、烟熏痕迹的分布、燃烧物倒塌的方向、火势蔓延的方向,起火点就是现场上的可燃物体最先开始燃烧的地点,即作案人实施放火时,物体被点燃的地点。起火点的位置往往存在大量的犯罪物证信息,通过认真勘查能够获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确定起火点的方法是:
(一)根据见证人提供的最早发现烟雾和火焰的地点进行勘查。
(二)根据物体燃烧状况和倒塌方向进行推断。要根据火场上各种物品的燃烧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三)根据烟熏痕迹进行分析推断。
(四)寻找痕迹物证确定起火点。在可能条件下,应重点寻找可能遗留的放火残留物、足迹、破坏工具及盛放油类的器皿。
起火时间是犯罪人实施放火点燃的时间。确定起火时间,对分析起火原因,确定访问调查的起点、重点,发现、甄别嫌疑线索都有重要作用。犯罪人的目的是为了放火,其手段及可能携带有汽油、煤油等助燃物物质,起火后火灾蔓延快。所以在火灾现场勘查中调查人员应该多加了解火灾发生的时间、气候、风向等情况,借以判定有无放火的可能性。
查明起火时间、确定起火时间的方法:
(一)研究物体燃烧状况分析推断,物体燃烧的时间有长有短。相同的物质燃烧时间越长,烧毁的情况越严重;反之,就轻。通过对现场上的各种物体燃烧的状况,分析、判断可能需要的时间,然后在综合其他情况进行推断;
(二)根据现场钟表所反映情况进行分析,电子钟表受到高温烧烤,电路很容易被破坏,使钟表停走;根据钟表停走的时间进行判断;
(三)根据闸刀、空气开关等装置的跳闸时间进行推断;
(四)根据发现人、报案人发现烟雾和火焰的时间以及消防队接到报警时间推断。
放火案件现场,多数都是变动现场。火势越大,燃烧时间越长,现场破坏得越严重,寻找和发现痕迹、物证就越困难。因此,在勘验现场过程中,必须非常细致,力争从变动和被破坏的现场中,寻找发现没有变动、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物证。对燃烧严重的现场,应通过询问事主,查明发生火灾前现场上各种物品摆放的位置和顺序,有无存放贵重物品或重要文件、资料,然后在清理现场。清理现场时要分片分段分局部进行,及时做好记录编号等备忘工作。放火案件必须借助一些工具如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这些物品有时被遗留在现场,但由于火烧严重变形、烧毁,或被塌落物覆盖,在勘查过程中必须仔细寻找这些物证,充分利用痕迹物证和作案遗留物对确定作案过程有重要作用。如在木制门窗上留下的撬压凹陷痕迹尽管在火灾中可能被烧,只要门边和门框的炭化层不脱落,撬压痕仍然存在。有些放火现场根据现场窗玻璃的裂纹、边缘等情况判断是外力打击破碎还是火烧、火烤炸裂;根据玻璃两面的烟尘附着情况判断是火前破碎还是火后破碎;根据未脱落玻璃的断面纹路和玻璃碎块掉落的位置可判断所受打击力的方向。
火灾现场中除了汗潜手印外,往往有油手印、烟熏手印等。由于高温作用,这些手印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在处理和提取时,针对不同的手印,要注意采取相应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处理,对于汗潜手印应先加温,进行502熏显。烟熏手印首先进行拍照固定,软质客体可用指纹胶带粘贴在手印上直接固定,对于烟熏浓重的烟垢手印可用指纹毛刷尖部轻扫多余的烟垢,显出清晰的手印后可固定提取。
液态物证主要是易燃的液体,绝大多数是有机物。由于液体的挥发性、流动性、渗透性等共同的物理特性,导致液态物证在火灾现场通过回答、渗透、流动而残留下来。并且液体在不同的材质表面燃烧后,一般都会留下不同的形状、颜色和不同炭化程度的痕迹。
(一)液体燃烧痕迹的发现和采集点的选择
用嗅觉感知查找燃烧痕迹;根据液体燃烧痕迹特征寻找燃烧痕迹;到低洼处、死水面、生产装置内部、储存容器内部寻找燃烧痕迹;利用各种气管、液体快速显色法、快速试纸显色法探测发现燃烧的痕迹;利用仪器探测发现燃烧痕迹。
(二)液体物证的采集提取
采集浸渍在地板、泥土、砖瓦、木材、纤维等中的液体物证,应连同客体一并采取;物证采集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各个痕迹部位都要擦剂;残留在玻璃瓶、塑料瓶、铁罐壁上的残液的采集时,要将容器用适当的溶剂洗刷。
放火案件中心现场的勘查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外围现场的勘察,如能藏身用于观察地形、选择作案时机、暂存作案工具或准备作案工具的地方;作案的来去路线;由于中心现场由于救火时破坏严重,痕迹物证较难发现提取,但外围现场破坏往往很小,在外围现场往往会有意外收获,会发现作案时用的助燃剂盛装物、嫌疑人足迹、烟头、食品包装袋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所以重视外围现场的勘查是我们寻找发现痕迹物证的重要渠道,是全面获取痕迹物证的有效途径。
火灾现场死亡人员尸体位置不在逃生或者背离起火点的地方;四肢没有明显挣扎状态;尸体上有非火灾形成的外伤;气管内炭灰附着量和血液内的CO含量相对过低;如果有这些情况,一般存在杀人放火嫌疑。如果在火场上发现尸体,应对尸体进行全面检验。应仔细观察尸体的位置、姿势、衣着,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仔细检查尸体上的伤痕状况,判断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必要时应解剖尸体,查明死因。
火灾调查人员在进行火灾现场勘查时,主要精力都集中在痕迹物证的提取、火灾方向的蔓延、起火点的认定等工作上面,往往忽略了被烧毁了那些财物,有无贵重物品、文件、账单被烧,有无民间来往的欠条被烧等;物品原存放部位,与火源的距离关系,通过各种燃烧痕迹判断火灾前有物品的移位、翻动现场,如柜门在火灾前呈打开状、抽屉呈拉开状,柜子或抽屉内的物品燃烧呈非正常蔓延状态等,在排除是消防队员和其他参加没火人员在救火过程中的无意行为后,一般存在盗窃后放火的嫌疑。
所以,一起火灾无论是意外还是故意,一般都是先勘查认定火灾的最初起火点,查找火源和引火物。对于放火现场的勘查要围绕起火时间、起火点、引火物、放火的动机和目的以及放火过程来搜集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来判断犯罪分子进入现场的进出口,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进行点火,然后如何逃离现场等。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火灾现场也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所以火灾现场物证的提取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知识,随时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利的证据。
[1]姚力.中国痕检技术的创新性研究和实践[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6.
[2]依伟力.中国刑事科学技术研究[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5.
[3]陈志军.刑侦典型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TU998.1
A
2095-4379-(2016)25-0115-02
杨元东(1980-),男,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公安局,痕迹检验工程师,从事现场勘查及痕迹检验研究;王长禹(1973-),男,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公安局,痕迹检验工程师,从事现场勘查及痕迹检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