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园园
国家、精英与区域社会的演变
——评马俊亚著《区域社会发展与社会冲突比较研究—以江南淮北为中心(1680—1949)》
井园园
纵观中国历史的发展,不同区域的演变并非一条单一的轨迹,一个地区的发展与另一个地区的衰变可能同时存在。江南与淮北的社会演变可以说具有强烈反差,淮北从“鱼米之乡”沦为“盗匪渊薮”,江南则从“边缘地区”*此处所说的“边缘地区”是相对于王朝的“核心区”而言,“核心区”的概念以鲁西奇的界定为参考。参见鲁西奇:《中国历史的空间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51—159页。演变为经济核心,两地变迁为何会有如此颠倒?马俊亚73万字的新著《区域社会发展与社会冲突比较研究——以江南淮北为中心(1680—1949)》(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探寻了这一问题的本质和决定性因素。
比较史学一直是国内外史学界所倡导的重要研究方法,但仅就中国社会经济史而言,将不同地区进行横向比较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江南和淮北地区长期为学术界所广泛关注,但正如作者所言,“尽管在江南淮北社会发展与社会冲突方面的研究,成果不菲,但作为整体比较而言,这方面的研究极为薄弱”(导言,第10页)。以此即可见此著的学术意义和价值。作者致力于江南社会经济史和淮北社会生态史的研究,其先前的研究成果在学界有相当影响力。该书则是建立在作者深厚的研究基础上,其史料之丰富、视域之宽广以及剖析之深刻在书中处处都能体现。
作者利用了大量的史、集部文献、方志、档案、报刊、调查资料以及英文、日文文献等,以宏大的社会关怀探析了权力分配不公平的关键问题。作者将马克思所强调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内容,围绕着“社会发展”和“社会冲突”这两个主题深刻阐述了中央政府决策与行政权力对江南、淮北区域命脉产生的决定性影响,以及精英阶层的角色;同时,作者对两地的生态、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社会冲突等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因此,该著作可以说是从区域视角来理解整个中国社会的一部代表作。
萧公权指出:“任何有关中国历史或社会的研究,如果没有考虑到政府对亿万乡村居民的影响,没有考虑到人民在不同的时期、环境下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都不能算完备的。”*萧公权著,张皓、张升译:《中国乡村:论十九世纪的帝国控制》,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14年版,“序”,第5页。本书将这两个地区置于全国的大背景中,极具洞察力地指出,中央政府的重视与否及政策的不同直接关系着一个地区的发展命运。淮北地区正是由于不被国家重视,在优先考虑政治的治水活动中被牺牲了。而明清以来的江南是中央政府的重赋之地,因此中央政府对江南更加注重提供民生服务,盘剥也相对有所顾惜。由此,中央政府的不同举措造成了淮北、江南两地截然相反的发展历程——淮北社会发生了衰变,而江南则在适宜的环境下,经济增长,社会也得到了全面发展。
彭慕兰认为,国家的政策决定了区域社会的发展进程*参考[美]彭慕兰著、马俊亚译:《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61—232页。。作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自为的士绅阶层”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政策制定与执行,并对区域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体而言,江南地区士绅阶层力量较为强大,“既成了各级政府的合作者,担当起了社会管理的责任,又成为社会生态的改善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第151页)。而“淮北地区几乎没有自为的绅士阶层”,因此淮北在中央治水的过程中,缺乏自己的代言人,命运完全为官僚利益集团所把持的中央政府所左右(第116页)。
两地不同的发展状况和生存条件决定了不同的社会冲突形式。淮北由于社会衰变造成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社会冲突主要表现为匪患及为争夺生存资源而发生的械斗、仇杀。作者认为,在国家无法为普通百姓提供保护时,维持社会公正的士绅阶层的缺乏,造成了淮北社会秩序的失常(第216、226页),同时,也为“攫夺不当利益的社会边缘人物”的存在提供了条件;江南地区的社会冲突则与淮北截然不同,多为社会发展所引发的冲突,具体表现为民变与士变,即民众与士绅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对地方政府的反抗。
作者对淮北、江南不同的社会状况认识非常深入,通过对两地农业生态、社会冲突、社会结构及精英差异的比较,展示了国家和精英阶层对于两地极为关键性的影响。
淮北地区的生态问题并非自古即有,而是人为造成的。作者先从生态环境入手,揭示了水利工程对淮北的危害,其中有政治目的,有集团利益,唯独没有淮北民生的考量。作者指出,淮北地区生态衰退的原因是“治水政治”的内在思维及利益群体的控制。这一看法非常独到。
战国以前,淮北地区的生态及生存条件远比江南地区优越,但宋以后淮北逐渐沦为边缘地区,不再受到朝廷的重视,并且,为军事目的服务的工程破坏了淮北的生态。尤其是明朝中后期的治水活动,“始终是为政治服务,而非造福民生”(第65页)。因这一地区缺乏代表本地区利益的士绅阶层,中央政策的执行不会遭到任何阻碍。中央政府为了“保运保漕”而将淮北作为行洪区,为保护祖陵而置民生于不顾,而漕运的话语权始终为利益集团所控制。由此可见,权势群体的“私利”给淮北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灾难——生态逆转、水灾频发等。虽然淮北的生态几近崩溃,但是政府并没有承担责任,没有兴修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设施。因此,淮北从“天然的沃土”变为了“人为的瘠壤”。
江南地区的水利工程多是为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士绅阶层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对国家的不合理政策形成制约,政府对江南的盘剥也未像对淮北那样竭泽而渔(第151页)。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江南地区稳定的发展环境。
民众的行为模式往往是对环境的反应,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的文化、习俗及人文素质。淮北地区随着生态的恶化及物质的贫困,从诗礼之乡变为文化的瘠土,尚武之风愈演愈烈,继而盗匪横行,并形成了崇拜暴力的病态民性。由于缺乏像江南世家大族的义庄、义田那样的救济形式,又缺少士绅阶层的调解,因此暴力逐渐成为民众争取资源的主要方式。政府只知搜刮,不知提供管理和服务,民众“只能按照权势的大小,弱肉强食”(第351页)。
学界对土匪问题已有诸多研究,作者则解构了以往对土匪成因的分析。从淮北的具体情况分析了匪患的形成因素,其中权力和利益是最重要的因素。行政权力在淮北严重异化,破坏了既有的社会规范,从而出现了企图分享政府权力的不法力量;其次,有权者和豪富之民为了争夺各种利源往往演化成匪(第258—262页)。
秦晖曾指出“封建社会最深刻的不平等是权力的不平等”*秦晖、金雁:《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语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138页。,作者通过对淮北社会的深刻剖析,认为“淮北社会问题的根源是历来权力积累的不平等,从而导致经济积累方面的不平等,并由此造成社会的不公”(第265页)。拥有权力的中上阶层获得了较正常份额为多的不当利益,而身处底层无权无势的平民则遭受着行政权力的盘剥和暴力的掠夺。因此,作者认为淮北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贫富不均,而是权力的不平等。
在江南,士绅阶层在维持社会规范与调解官民冲突中发挥了一定作用,由此江南的社会相对有序。江南民变的原因多是出于民众对于意识形态宣传与行政实践之间背离的不满(第232页)。民众不满的只是地方政府的严苛,他们认为中央政府还是公正的。
在失序及灾难频发的条件下,淮北社会极其贫困,乞讨成风,底层的弱势群体几乎无权利可言;江南则在资本家的推动下,农村生产力水平提高,城镇化建设和教育都取得了进步,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都大大高于淮北。两地社会的发展差异,造成了江南人对淮北人的歧视。明清以来,大量淮北人流入江南谋生,但是淮北人整体素质相对低下,多从事低等的非技术性工作,江南人则多从事技术性工作,由此而出现以地缘关系为表征的社会分层。裴宜理对上海工人政治的研究中认为,在工人的罢工活动中,地缘因素的影响远大于阶级因素*[美]裴宜理著、刘平译:《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0—33页。。作者则向我们展示了地缘隔阂造成的矛盾的激烈程度,“淮北人感受更深的反而不是‘帝国主义’和本国资本家阶级的压榨,反而是来自自视为较高阶级的江南人的歧视和排挤”(第351页)。
近代以降,淮北地区在国家“富强”、工商立国的号召下进一步被牺牲,并需要给政府提供越来越多的税收,而江南则得到了更多的服务和管理资源,但江南社会的发展主要是来自于工业资本家的推动。
民国时期,由于权力分配的不平等,淮北社会形成了极富者和极贫者占大多数的哑铃型结构(第353页)。在淮北,无权势成不了地主。这些“精英”大多是拥有行政、军事权力的“地方领主”,且底层百姓对豪绅地主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淮北的“精英”要么沉沦于食欲、性欲等物质需求,对底层百姓极尽剥削;要么通过暴力反叛,成为社会秩序的破坏力量,然而,“由强势群体策动的动乱,丝毫不改变原有的社会结构及行政权力或权力联合体的支配作用,全然不同于新生产力所造成的社会动荡”(第469页)。在行政权力并不占绝对地位的江南,则形成了中产阶层较多的梭形社会结构。江南的平民可以通过经商、置田、办厂等各种途径积累起财富,江南的地主也并非纯粹的地主,其中有商人、资本家,也有产业工人,并且,土地出租完全市场化,并不存在任何人身强制(第398页)。江南的精英阶层一方面继承了传统伦理道德观念,通过义庄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另一方面在近代社会转型期,投入到企业活动中,并参与对农业的投资和改良,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以往对两个地区的对比研究,多从自然环境、交通、资金、教育等表层因素入手,作者则注重探讨深层次的权力问题。行政权力是否受到制约决定了一个地区的社会发展——淮北先后受到不受制约的国家权力和非法权力的支配;在江南,国家权力则受到了士绅等社会力量的制约,以士绅阶层为代表的社会精英成为江南建设的主力。作者将国家定位为服务提供者和管理者,认为淮北地区失常的社会秩序需要行政权力的干预,而江南地区则需要一个自由发展环境。社会发展的动力则“来自工厂、市场等新经济形式,以及资本家、商人和其他社会财富创造者的推动”(第488页)。
此书一个非常鲜明的特色就是充分利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作者把握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对地区社会进行了深刻的解剖,得出了全新的结论。如马克思将“行政权力支配社会”作为小农社会的特征,作者用这一解释体系分析了淮北社会衰变的根源,认为社会的发展必须摆脱人身依附关系,使人得到自由发展(第10、392、489页)。通过淮北与江南的对比,这一说法无疑非常具有说服力。我们已往通常将地主与封建社会挂钩,但秦晖指出“依附人格”才是封建社会的要素*秦晖、金雁:《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第113页。。江南地区的资本家占有土地,也历来为学者视为“封建性”的有力证据,作者通过绵密的论证驳倒了这一说法,江南地区的土地租营完全依靠市场关系,江南“虽有地主,但无封建”(第393—395、398页)。“中国工人阶级来源于破产的农民”,这种说法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识”,但作者却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推翻了这一说法,认为“工人与农民是两种新、旧不同的文明的产物和代表”,“中国近代工人的进步性表现在与大工业文明相适应的各项素质上,而不是停留在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水平上”(第397、398页)。淮北并没有阶级对立,只有官民对立,或者极富与极贫阶层的对立;江南则更像是一个分化明晰的阶层社会(第487页)。
此外,此书通过对江南、淮北的对比,证明了单线史观和进化史观的偏失。杜赞奇曾提出“复线历史”的观点,这个观点主要是反对将历史简单化、脸谱化的线性史观和进化史观,而提倡复原历史的复杂性与内歧性*[美]杜赞奇著、王宪明译:《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9—71页。。冀朝鼎曾从统治集团加强对国家控制的角度,研究古代中国的公共水利事业*冀朝鼎著、朱诗鳌译:《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作者则在政治目的这一条主线之外,进一步探析了被忽视的生态问题和民生问题。由此表明每一个地区都有其独特的历史,也有“退步”的历史,并且,一个地区的“退步”与另一个地区的“进步”也有很大关联性。所以说历史的发展非常复杂,有多种面相。
视域宽广也是此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单从时间跨度上来说,作者研究的范围虽定为1680—1949年,但是作者往往将历史追溯到上古时期,特别是对淮北地区生态、农村经济结构及文化变迁都做了长时段的探讨。著作中的学术对话更是随处可见。
汪敬虞先生曾评价作者先前的著作时说“每一方面的研究,都可以说是异彩纷呈,新见迭出”*马俊亚:《混合与发展:江南地区传统社会经济的现代演变(1900—19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序一,第2页。,这句话同样可以用来评价此本著作。以下仅举数例以说明。
彭慕兰认为,近代中国转向“自强”逻辑以后,政府逐渐忽略了提供民生服务的传统使命,从而使得边缘地区受到了损害。这也是淮北地区在近代以来进一步被牺牲的因素。杨国强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对于传统中国政府而言,民本与民生乃君权背后的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杨国强:《近代中国的两个观念及通贯全百年的历史因果》,《学术月刊》2012年9月。。“封建王朝”是否恪守了这一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的规范?当然,我们不否认“封建王朝”在社会救济、维持社会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是它也有不受规制、有害民生的另外一面,而这一面往往被忽视。冀朝鼎对中国古代官僚制度有着清醒认识:“官僚制度的职能取决于统治集团的政治目的,远过于一般所认为的对人民大众的义务感。”*冀朝鼎著、朱诗鳌译:《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第64页。到了近代,仍然是政治对财经(原文如此)优先,财政对经济优先*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与不发展》,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第203—216页。。作者将视线拉到“重商主义”出现之前的中国,通过分析中央政府对两地不同的举措,对政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淮北,政府兴修的不少水利工程都是为政治和军事服务,而置淮北的民生于不顾,即便是政府提供了一些社会福利,“但就淮北地区而言,这种救济提供的社会福利与被政府牺牲的百姓利益而言,实在微不足道。”(第114页)即使是受到国家重视的江南,国家提供的服务也是为了满足其财政的需求,江南实际上依然是被盘剥、受控制的对象。所以说,无论是对淮北的牺牲还是对江南的重视,都是围绕统治集团的利益。作者进一步从河运和海运之争的分析之中,得出漕运的话语权始终为利益集团所控制的结论(第104页),直指中国官僚系统的核心。
关于现代工业对农村手工业的影响,学界大体囿于“瓦解”和“并存”两种非此即彼的观点*马俊亚:《被牺牲的“局部”——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研究(1680—1949)》,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1—23页。。作者则没有局限于对工业制品和手工制品各自优势的比较以及单一模式的路径,通过对不同地域的研究,分析出工业化对不同地区有极不相同的影响。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现代工业兴起后,手织业确实衰落了。但是它的衰落并非廉价工业品竞争的结果,而是由于劳动力向工业的转移(第160—166页)。而手工业的衰落并不必然意味着农村商品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反而使农业与手织业从商品性生产转向自给性生产。在通海地区,现代工业不但没有挤垮手织业,反而推动了手织业的进一步发展,使手织业从自给性生产转向商品性生产;在以残缺型商品经济为主的淮北,现代工业推动了农家手织业的兴起,促进了自给性经济的发展(第152—153页)。另外,学界的主流看法认为城市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步瓦解*戴鞍钢:《口岸城市与农村经济演变——以近代上海和长江三角洲为中心》,《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但作者对具体地区的分析证明了这种说法并不具有普适性。再如,按照西欧模式,雇工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尺度,但作者据于对淮北的实际分析得出“资源配置较优的家庭制要好于雇工制经营”(第194页)。作者的创新观点是基于大量的史实研究,说明了“宏观性”观点放在特殊的区域社会经济结构中可能并不适用。
传统观点多强调中国的社会阶层的开放性,“没有什么法律障碍去堵死人们向上或向下流入任何一个主要的社会阶层,中国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是其精英人口的不断变动,精英人口可广泛地界定为功名士子、地主、富裕农民和富商。”*[美]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5页。如果说这种说法适用于江南的话,与淮北则不相符。在淮北,虽然没有法律阻碍底层平民向上流动,但是权力却是他们最大的障碍。在淮北地区,权力统治财产。由于淮北的匪患严重,仅有经商技能和资本而无权势者,根本成不了富商。淮北的外籍成功商人无不是得到了行政、军事或其他权力的支持(第378—379页)。与此同时,高度集中的权力也是土地积累的重要条件,因此淮北的土地集中现象非常严重。权势较大的军政人物,很容易成为大地主,而底层的小农则处于匪患和大地主的双重压迫下无法翻身。因此可以说淮北的社会结构是非常僵化的。
该著作还揭开了某些被人为制造的历史表象,让我们认识到了历史的另一个层面。如作者对“毛人水怪”事件的解读,再现了“毛人水怪”事件被政治化,被重构的复杂面相。“毛人水怪”事件源于群体性恐惧,但是在淮北“毛人水怪”案的解决不是通过解构恐惧,而是通过重塑威权来加以解决的。再如作者对“刁生劣监”的解读,让我们对这一群体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深化了对清代政治体制的理解。在中国史籍的记载与近来学者的研究中,“刁生列监”常被视为基层社会中的蠹虫。作者指出“刁生劣监”是被塑造出来的群体,是官场积弊的替罪羊。生监包揽漕粮对平民和生监均属有利,但却损害了官员的利益,掌握政治话语权的官僚集团则将漕弊的责任全推给了生监。另外,生监常依据法律与地方官员对峙,并在民众中具有一定的动员能力,这无疑会影响专制统治者的权威。维持政权稳定是专制政权的头等大事,因此在政府无法解决漕弊,也无法解决官员腐败问题的情况下,只能对生监进行妖魔化,让其承担许多积弊的罪责,削弱其社会动员力量(第456页)。
作者的这些创见都是建立在具体研究和严密论证的基础上。柯文提倡的“中国中心观”取向的主要特征是从置于中国史境(Chinese context)中的中国问题着手,展开区域历史的研究和下层社会历史的研究*[美]柯文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35、165页。。近年来,区域社会史的研究越来越热,但是却存在着附庸国家历史的弊病。正如赵世瑜所说:“我们往往是用具体领域的研究去印证或填塞宏大叙事的框架结构,而不是从具体的领域空间出发,去质疑或者至少是重新思考这个宏大叙事结构。”*赵世瑜:《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3—4页。而马俊亚的研究则正是从具体领域的深入研究解构了宏大叙事的框架,从地方情境出发给我们提供了“地方性知识”,也折射了整个中国社会的问题。
该书理论逻辑严密,史料论证严谨,但依笔者陋见,其中也存在一些有待商榷之处。
作者强调淮北地区在国家权力的绝对垄断下,没有为个人才干的发挥留下太多合法出路,而明清以来,国家对江南地区则介入较少,使得社会力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成长。这一说法似有可议之处。国家权力在一个区域的强与弱,在不同历史时期中是不断变化的。并且,一个地区国家权力的强弱与对此地区的重视程度呈正相关。许倬云曾指出,核心区的政治权力强,社会权力弱;边陲区的政治权力弱,社会权力强*许倬云:《求古编》,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代序”,第2页。。淮北地区在明清以后,特别是民国时期已经沦为边缘地区,按照鲁西奇的说法,淮北是“内地的边缘”,“国家权力相对丧失,政治控制相对较弱,地方秩序之建立多有赖于土豪等地方势力”*鲁西奇:《中国历史的空间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38页。。虽然作者的意思是淮北地区的国家权力一支独大,没有士绅阶层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但与被重视的江南地区相比,淮北地区的国家权力不会比江南地区强。作者虽然提到,淮北地区的政府权力事实上伸展到了乡村最底层,但是并没有充分论述。淮北盗匪横行,出现领主性质的圩寨,这就足以说明国家对这一地区控制力比较弱。虽说有官匪勾结的情况存在,但这种“官”也是通过非法途径,匪的权力也并不合法。土匪和豪绅地主的权力是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作者对淮北的治安力量进行了分析,认为淮北作为国民政府的边缘地区,治安力量严重不足,而圩寨武装力量十分强大(第433—444页)。这恰恰证明了国家权力在淮北处于弱势地位。在江南地区,国家权力与绅权亦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太平天国以降江南社会的绅权恰恰是国家权力扶植起来的,并且“被扶植起来的绅权一面同官府合作,一面又在伸张和扩张之中同官府颉颃”*参考杨国强:《论晚清中国的绅士、绅权和国家权力》,《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作者在讨论工业化对江南农村经济结构的影响时认为,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劳动力向工业转移导致手工织布的衰落,以老弱幼孺等乡村留守人员为主体的农家手织者,从商品性大量生产转向自给性生产;农业方面也从以经济作物为主的“棉三稻七”制度,转向以稻、麦、蔬菜为主的自给性种植(第153页)。作者引用的是上海20世纪20至40年代之间的材料。但是在后面则认为工商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村的商品化程度。虽然关于棉花商品率的数据采用的是19世纪末的材料,桑蚕业引用的20世纪20年代无锡的材料,但这种前后相互矛盾的说法,还需进一步精确。
在该著作中,政府在江南社会经济发展中是缺位的。作者认为江南社会的发展不是得力于各级政府的推动,而得益于社会精英的努力。我们无意抹杀精英阶层的贡献,也不否认基层政府人员疏忽职责。但政府在江南社会经济发展中真的几近无所作为?单就民国时期江南地区的蚕丝业改良来说,南京国民政府对乡村丝业和合作运动给予了特殊关切。“在所有省份中,凡蚕丝生产有所发展者,均属地方当局与国民政府合作,或为改善蚕丝工作中的状况而采取了特殊措施。江苏、浙江两省之所为,可作为全国各地为振兴蚕丝业而采取的措施的典型。”*费孝通:《江村经济》,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版,第173、156、172页。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设立蚕桑模范区、发种、技术指导、培养技术人员等措施,使得江浙蚕业改良取得了很大成绩*彭南生:《半工业化——近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发展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90—193页。。即便是江村的蚕丝合作工厂也得到了政府的资金支持,1935年政府曾付高价补助生丝出口*费孝通:《江村经济》,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版,第173、156、172页。。
当然,瑕不掩瑜,该著作从“小历史”来看“大历史”,深化和推动了区域社会史的研究,也是区域社会比较研究中不可多得的力作。该著作指出权力分配问题是影响社会演变的关键性因素,这对我们认识中国前现代社会具有很大启发。
责任编辑:方英
井园园(1988-),女,河北邯郸人,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