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政 宛文君
[摘 要]曷苏馆路与乌古敌烈统军司,是金代初年设置的两个军政合一的地方建置机构。先后改制的原因是女真族逐渐封建化的结果。曷苏馆路作为孛堇类型的路,记在上京路之下,其原因是世居曷苏馆的胡十门家族,与阿骨打家族亲近的宗族关系分不开的。乌古敌烈统军司,后改东北路招讨司,记在上京路之下,其一是乌古敌烈统军司改东北路招讨司,最后亡于上京路管辖的肇州;其二是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而德昌军节度使隶上京路。
[关键词]曷苏馆路;乌古敌烈;统军司;设置;原因
[中图分类号]K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 — 0094 — 05
a 金代曷苏馆路与乌古敌烈统军司,这两个地方军政建置,在《金史》中都记在上京路之下,然而它们却都不在上京路的管辖范围之内。曷苏馆路远离金上京,中间隔咸平路。乌古敌烈统军司后改东北路招讨司,管辖地域在金东北路界壕边堡附近的泰州境内,不在上京路管辖的范围内。这两个地方军政建制,行政归属都不归上京路管辖。由于《金史》将其记在上京路之下,因此有学者认为是元修《金史》时误记。元修《金史》虽然仅用一年多时间就完成了,时间仓促,但是毕竟是由国家组织专门机构,依据《金实录》等第一手资料修成的。对于曷苏馆路、乌古敌烈统军司这样大的军政建置,按理说是不应该误记的。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梳理这两个地方军政建置沿革,来探讨其记在上京路之下的原因。希望专家、学者、同仁共同探讨,敬请指正。
一、 金代曷苏馆路的建置沿革
金代曷苏馆路的设置,是在辽代“曷苏馆路女直国大王府”〔1〕基础上设置的。是金代较早设置的地方军政建置之一。至于金代曷苏馆路治所地望问题,《金史·地里志》载:“天会七年(1129)徙治于宁州。”〔2〕 至于曷苏馆前期治所,辽代曷苏馆女直国王府所在地,不在本文研究范围。
金初路制是在女真反辽灭宋战争中逐渐完成的。路的设置在金初就有了。早在阿骨打建国前,金源内地就有路的设置。金代什么时候设置曷苏馆路,《金史》虽没有明确记载,但在金初对辽的用兵中,就可以得到大致的线索。《金史·太祖纪》载:“收国二年(1116)闰正月,高永昌据东京,讨高永昌。”〔3〕时金始祖函普兄阿古乃后裔胡十门,“率其族属部众诣撒改。”〔4〕配合金军攻打高永昌,“及攻打开州,胡十门以粮饷给军。”〔5〕五月,斡鲁等败永昌,……东京州县及南路系辽籍女直皆降。”〔6〕也就是说攻打高永昌之后,辽东这一地区尽归金军占有。金即开始在这一地区“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以斡鲁为南路都统。”〔7〕由于胡十门在金军攻打高永昌战役中,出人、出力,战功很多,金朝对胡十门的“赏赐甚厚,以为曷苏馆七部孛堇,给银牌一、木牌三。”〔8〕之后不久,胡十门“子钩室,尝从攻显州,领四谋克军,破梁鱼务,功最,以其父所管七部为曷苏馆都孛堇。”〔9〕这是金对曷苏馆的正式设置。设置时间当在天辅元年“十二月甲子(1118年1月4日),拔显州” 〔10〕之后。在金初各路长官设置中,有万户、都统、孛堇等称谓。曷苏馆路的设置形式与耶懒路形式一样,长官称都孛堇。耶懒路和曷苏馆路设置都孛堇与其它的路所设万户、都统不同,这应该与这两个路都是金始祖函普的兄弟后裔世居之地有关。耶懒路是函普弟弟保活里后世子孙繁衍生息的地方,曷苏馆路是函普兄阿古乃后世子孙生活的地方。此两路设治都孛堇,不设万户或都统,体现了阿骨打对同属于完颜部两个近族的特权和尊崇。太宗时期孛堇这一称谓,随着金朝对辽朝不断用兵,以及占领区的不断扩大发生了变化。金太宗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除了地方孛堇制度。天会二年(1124)耶懒路改都孛堇为军马万户。曷苏馆路先后改制为军帅司和都统司。“曷苏馆路都孛堇改制军帅司,其长官不在世袭,由中央任命,并且不一定任命完颜氏贵族为此路长官。”〔11〕《金史·徒单阿里出虎传》载:“父拔改,太祖时有功,领谋克,曷苏馆军帅,”〔12〕阿里出虎出任曷苏馆军帅的时间,《金史》没有明确记载,目前也没有相关材料认定准确时间。程妮娜在《试论金初路制》中认为:“金初诸路名称前后亦有变化,如天辅末、天会初,曷苏馆路都孛堇改制军帅,天会七年(1129)又升都统。”〔13〕因为金军进入辽西,为适应封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统治,采取了介于奴隶制与封建制之间的管理制度。曷苏馆路是辽籍女真,封建化程度高于金内地。天辅末、天会初,随着金军灭辽的需要,始在金军占领地域设置。因此,曷苏馆路由孛堇改为军帅的时间,以程妮娜先生的推断当为准确。至于军帅司何时升为招讨司的,史料没有明确记载,只记“天会七年,徙治宁州,尝置都统司”。 〔14〕余蔚《中国行政区划史·辽金卷》认为:“此易使人以为徙治宁州后,再置都统司”。〔15〕《金史·太宗本纪》:“七年十一月庚戌(1129年12月18日),徙曷苏馆都统司治宁州。”〔16〕可证天会七年之前,已置都统司。余蔚认为,金初授予胡十门为曷苏馆七部孛堇的职务,与金初曷懒路的都孛堇等同,进而把“都孛堇与都统司置换,此实为曷苏馆路由辽代熟女真部落群改组为女真内地路之始。”〔17〕这里虽没有明确说明金初在曷苏馆路就改置了都统司,其实也就是说,天会七年的都统司是在金初授予胡十门七部孛堇时期设置的。诚如余蔚所认为的七部孛堇与都统司职位相同的话,但毕竟七部孛堇还不是都统司,且胡十门之后,在曷苏馆路先后设置过都孛堇和军帅。天会七年迁置宁州的都统司,应当是由程妮娜所说的,已由军帅司升为都统司。由军帅司升为都统司的时间,由于史料模糊暂时无法考证,至于曷苏馆路废置时的级别,余蔚分析认为已不是都统司了。从《金史》看,“明昌四年(1193)废的只是统军司。”〔18〕因为海陵天德三年(1151),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全国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曷苏馆路与金初内地的蒲与路、胡里改路等划一为节度使。见诸史料任过节度使的有:海陵时期,“斜哥,累官同知曷苏馆节度使事”。〔19〕“正隆二年(1157),例夺王爵,(隈可)改曷苏馆路节度使”。 〔20〕世宗时期,布辉“除同知曷苏馆节度使事”。〔21〕“神土懑改曷苏馆路节度使”,〔22〕“白敬彦为曷苏馆路节度使”。 〔23〕由此可见,明昌四年废置的是曷苏馆路节度使司,而不是都统司。
二、 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的设置沿革
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是沿用辽代乌古敌烈统军司而设置的。其目的与辽一样,有效统治乌古敌烈部。金与辽乌古敌烈统军司的地域和治所,各不相同,辽乌古敌烈统军司,原先治所在通化州,即辽的静边城,也就是今天地处“海拉尔市西偏北30公里处的古城。”〔24〕辽乌古敌烈统军司原先的管辖范围较广,“寿昌二年九月丙午(1096年10月8日),徙乌古敌烈统军司于乌纳水,以扼北边之冲”, 〔25〕管辖的地域范围要比金代大得多。乌纳水是哪条河,史学界有几种说法,国学大师王国维认为:“乌纳水疑即今天桂勒尔河。”〔26〕张柏忠认为“霍林河畔的吐列毛杜古城是乌古敌烈统军司。”〔27〕日本学者松井认为:“乌纳水即今之嫩江”。 〔28〕李建才认为“乌纳水当为纳乌水,即是今嫩江。”〔29〕景爱认为“乌纳水又作兀纳水,乃是现在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之乌纳尔河。”〔30〕不管不管怎么认识乌纳水,可以确定的是,辽乌古敌烈统军司管辖着大兴安岭两侧广大地区。金设置乌古敌烈统军司时,西北边的河董、静边等城,还没有纳入金国版图。也就是金代的乌古敌烈统军司较之辽代乌古敌烈统军司管辖范围要小得多。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有效管辖范围也正如王国维所说:“金时乌古敌烈地在兴安岭之东,蒲与路之西,泰州之北,可断言也。”〔31〕
至于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治所问题,也有很大争议。主要有二种观点:张泰湘、崔福来认为“位于齐齐哈尔城西梅里斯区的哈拉古城为厖葛城,即乌古敌烈统军司治所。”〔32〕孙秀仁、孙进己,认为“龙江县雅鲁河右岸沙家街古城为乌古敌烈统军司治所。”〔33〕其实这两种观点,都在王国维推定的范围之内。
乌古敌烈统军司设置时间问题,史料记载较为模糊。余蔚认为:“乌古敌烈统军司未见于太祖、太宗朝”, 〔34〕认定乌古敌烈统军司“这一建置在金初中断数十年,迟至熙宗朝方重置。”〔35〕我认为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是辽代乌古敌烈统军司的延置,没有中断数十年而应该是接续的。辽代乌古敌烈统军司在投降金朝之前,应该是一直存在的。金初乌古敌烈统军司投降后,时叛时服。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的设置,应始于辽代乌古敌烈部来降之时。《金史·太宗纪》:“天会二年闰三月乙丑(1124年4月27日)乌虎里、敌烈底两部来降。”〔36〕这时金就开始设置乌古敌烈统军司。《金史·习古乃传》:“乌虎里部人迪烈、划沙率部来降,朝廷以挞僕野为本部节度使,乌虎为都监。……于是迪烈加防御使为本部节度使。”〔37〕这是《金史》关于乌古敌烈统军司任职的明确记载,此时乌古敌烈统军司治所,还应设在辽时的乌古敌烈统军司治所。辽末金初的乌古敌烈部,名义上归顺金朝,暗中还与西辽的耶律大石保持密切的联系。《辽史·天祚纪》:“大石不自安,……自立为王,西至可敦城,驻北庭都护府。会威武……于十八部王众。”〔38〕十八部王众中,就有乌古敌烈部。因为此前乌古敌烈已降金,金太宗以“乌虎部及诸营叛,以吴勃极烈昱等讨平之。”〔39〕讨平之后,金为了对乌古敌烈部进行有效统治,采取内迁的措施。《金史·太宗纪》载:“天会三年二月丁卯(1125年3月31日),以厖葛城地分授所徙乌虎里、迪烈底二部及契丹民。”〔40〕此次迁乌古敌烈二部于厖葛城地,也就是把乌古敌烈统军司,内迁到王国维所说的兴安岭以东、泰州之北、蒲与路之西的范围之内。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新置之地,应当在泰州都统司管辖的范围之内。这与余蔚“知熙宗朝之初,泰州都统司辖境仍包括迪烈地。”〔41〕的说法相一致的。
金海陵王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对全国的行政区划体制,进统一改制。于“天德二年九月,改乌古敌烈统军司为招讨司,后置于泰州。”〔42〕至于东北路招讨司什么时间迁移到泰州,《金史》没有明确记载,但还是能得到一些线索的。《金史·海陵纪》:“天德四年(1152)十一月,买珠于乌古敌烈部及蒲与路”, 〔43〕说明此时乌古敌烈统军司还没有徙置泰州。余蔚说:“金初泰州都统司在熙宗朝分为乌古敌烈统军司与泰州路都统司之后,复合为一。称统军司或招讨使,其实质并无改变,辖境与职责仍然是相同的。”〔44〕我认为熙宗朝不存在复合为一的事情。至于统军司或称招讨司,虽说实质并无改变,但行政级格还是有所提高的。也许是行政职权扩大,否则《金史·地理志》不会说“乌古敌烈统军司,后升招讨司”。〔45〕这里的升,应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行政职权扩大,一种是行政级别提高。乌古敌烈统军司升为招讨司后,其治所还应在天会年间所置厖葛城,还没有徙置于泰州,否则《金史·地理志》更不会说“与蒲与路近”。 〔46〕
乌古敌烈统军司是什么时间徙置泰州的?我认为应当是改东北路招讨司后,否则《金史·兵志》不会说“东北路者,初置乌古敌烈地,后置于泰州”。〔47〕《金史·海陵纪》:“贞元元年闰十二月癸卯(1154年2月3日),命……乌古敌烈招讨司招讨斜野等北巡。”〔48〕正隆五年(1160年),因海陵调诸部兵征宋,契丹人撒八反叛,“辟沙河千户十哥等与前招讨使完颜麻泼杀乌古敌烈招讨使乌林答蒲卢虎,以所部趋西北路。”〔49〕十哥等投奔撒八,参加撒八领导的契丹族反叛之后,乌古敌烈、泰州等地,一直处于战乱状态。从此不见有乌古敌烈招讨使人员的任命。大定二年(1162)正月后,契丹起义军窝斡自临潢攻泰州,不克,“遂自泰州往攻济州”, 〔50〕说明泰州建制仍然存在,且东北路还没有徙置泰州。到大定五年(1165)正月宋金和好后,金朝前线军队调回时还有“泰州等路,并行放还” 〔51〕的记载,说明此时泰州路还是独立存在的,乌古敌烈招讨司还没有改称东北路招讨司,也没有置于泰州。我认为乌古敌烈统军司改东北路招讨司,置于泰州的时间,应在大定五年之后。谭其骧认为:“约当在大定四、五年,窝斡余党既平,筑边堡于泰州、临潢境上之时。”〔52〕余蔚赞同此说,“可为确论,并路之时,应定于大定五年”。 〔53〕我认为很难确定乌古敌烈招讨司,改东北路招讨司并置于泰州就是大定五年。由前可知,大定五年正月泰州还独立存在,改为乌古敌烈招讨司改东北路招讨司并置于泰州,应当在大定五年正月之后。因为大定九年“夹谷查剌出为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 〔54〕按:“海陵正隆年间,置德昌军”, 〔55〕说明在夹谷查剌任职之前,金廷已将乌古敌烈招讨司改为东北路招讨司,也许已有人出任此职,只不过是没有见到史料记载罢了。大定九年,夹谷查剌任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可以肯定此时东北路招讨司已置于泰州。
东北路置于泰州,夹谷查剌兼东北路招讨使和德昌军节度使,是不是泰州路与东北路就合二为一了?显然不是。
泰州作为路的建置,还是应该存在的。或是可以理解为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在泰州节度使职位没有其它人选时,由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还代行泰州节度使职权。大定二十五年(1185)罢泰州路之前的大定二十一年四月戊申(1181年5月17日),“增筑泰州、临潢府等路边堡及屋宇。”〔56〕此可以证明泰州路是存在的。大定二十五年之后,东北路泰州之境内的十九堡,已经全部完工,“可为边防久计”, 〔57〕这时,东北路招讨司较之以前的军事防御工作压力有所减轻,可以抽出时间来管理泰州地方行政事务了,大概朝廷认为,泰州路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于是在大定二十五年罢泰州路。此时东北路、泰州路才实质性的合二为一。此后一段时间,《金史》只有东北路没有泰州路的记载。东北路招讨使司与泰州节度使司合二为一后,东北路招讨司的职掌与金初泰州都统司的职掌等同,成为地方高级军政机构。到金章宗时,北边事又起,东北路招讨司的工作重点又转移到以军事为主。章宗为了加强东北路招讨司境内的猛安谋克民户事宜,于承安三年(1198),复置泰州于长春县。重置的泰州,降为东北路招讨司之下一等,只管民事、不管军事的州一级建制。
泰州复置于长春县后,金朝在原来的泰州城设置金山县。其东北路招讨司治所还在旧泰州城没有迁移。这时东北路招讨司和泰州节度使司分开两地办公,各自成为独立的建置机构。在泰州还没有徙置长春县之前,完颜襄就遣完颜宗浩到泰州戍边。具体时间应当在承安二年九月前后起身,宗浩到达泰州时已是入冬时节。《金史·宗浩传》载:“宗浩以粮储未备,且度数未敢动,遂分其军就食隆、肇间。是冬,果无警”。 〔58〕转年春天,宗浩与完颜襄协商“乘其春暮,北部广吉剌马弱击之。”〔59〕完颜襄认为“若攻广吉剌,则阻卜无东顾之忧,不若留之,以牵其势。”宗浩认为“国家以堂堂之势,不能扫灭小部,顾欲藉彼为捍呼?”〔60〕于是宗浩奏请朝廷,“先破广吉剌,章在上从之。”〔61〕宗浩这次北伐,征调“其兵万四千骑”。 〔62〕这样庞大的军队人数,加上原先泰州城内东北路招讨司和泰州节度使司两个机构人员,泰州城内很难容纳下这么多的人,也许这也是泰州迁置长春县的一个原因吧。宗浩北伐很快取得了胜利,“自是北陲遂定”。 〔63〕
宗浩北伐,虽然打击了广吉剌、合底忻、山只昆和婆速火等北边势力,但是北边势力还是没有彻底肃清,金军撤离,他们又来扰边。宗浩认为其症结在于东北路招讨司距离边界“去境三百里,每敌入彼出兵追击,敌以遁去。至是宗浩徙之金山,以据要害,设招讨使二员,分置左右,由是敌不敢犯。”〔64〕东北路招讨司从旧泰州迁徙到金山,不是从复置长春县的新泰州迁徙到金山县的。从今天泰来塔子城往西北到界壕边堡近300里,如果是从新泰州迁到旧泰州,达不到接近界壕边堡防御目的。无论新泰州是今天的城四家子古城还是塔虎城,都在塔子城南边,与东北西南走向的东北路界壕边堡的直线距离,与旧泰州即塔子城,距界壕边堡都在三百里左右。这样看来宗浩奏请迁东北路招讨司于金山,当是从旧泰州迁往界壕边堡附近,而不是从新泰州迁往旧泰州。
金朝北边的广吉剌、合底忻、山只昆和婆速火等部族,经过宗浩在承安三年的打击,基本上伤了元气,暂时没有能力进行反抗,纷纷投降接受金朝管辖。以后一段时间,北部边防比较稳定。到泰和八年章宗“以北边无事,勅尚书省,命东北路招讨司还治泰州,就兼节度使,其副招讨仍置于边。”〔65〕此次还治东北路招讨司于泰州,当是迁置长春县之后的新泰州。如果所迁置的不是新泰州,东北路招讨使将无法兼任泰州节度使。东北路招讨司还治泰州后,北边没有彻底剿灭的广吉剌、合底忻、山只昆和婆速火等部族势力,又开始时常扰边。在这种情况下,“泰和间,以去边尚三百里,宗浩命分司于金山。”〔66〕此时东北路招讨司明显住在新泰州,否则金史不会记载东北路招讨司去边尚三百里。这是指新泰州相对于旧泰州而言的,距离金东北路界壕边堡的大致距离还是三百余里。这次分司于金山,当与承安三年宗浩迁东北路招讨司于金山是一个金山,不是指降旧泰州为金山县的金山。如果分司于旧泰州的金山县,距离界壕边堡直线距离还是近三百里,这样分司意义就不大了。我以前曾认为宗浩分司于金山是指降为金山县的旧泰州,现在看来是不妥的。至于分司于东北路界壕边堡较近的金山,是今天的那个古城为分司治所,有待以后进一步研究确定。
金末,泰州不断遭到蒙古军事攻击,成为金蒙战争前线阵地。《金史·忠义传》记载:“上言:泰州残破,东北路招讨司猛安谋克人皆寓于肇州,凡征调复甚难。乞升肇州为节度使,以招讨使兼之。置找讨副使二员,分置泰州及宜春。”〔67〕东北路招讨司迁置肇州后,原先分司于界壕边堡附近的两个分司,也随之内迁到新泰州和宜春县。东北路招讨司内迁到肇州后,肇州由原来的防御使升格为节度使,节度使一职由东北路招讨使兼任。东北路招讨司内迁到肇州后,金朝将这里的驻军也提高了级别,“升为武兴军节镇”。 〔68〕东北路招讨司内迁到肇州不久,金源内地被蒙古军占领,东北路招讨司也就亡于蒙古了。
三、 曷苏馆路与乌古敌烈招讨司记在上京路下的原因
通过梳理曷苏馆路和乌古敌烈统军司后改东北路招讨司的设置、移置和废置,基本了解了其大致沿革。曷苏馆路和乌古敌烈统军司后改东北路招讨司,这两个路都不在金上京路的管辖范围内,然而元朝在修《金史》时,却都记在上京路之下。现在看来,记在上京路之下是有其原因的。
曷苏馆路和乌古敌烈统军司,这两个地方军政建置,在金代行政建制中,都是比较特殊的。它们都是金在刚刚取得辽朝土地时,按照女真奴隶制度建立的具有奴隶制和封建制兼而有之的军政机构。后来它们都随着金代行政体制的变化先后改制,并于其它的路之中。曷苏馆路和乌古迪烈统军司,先后改制固然有着复杂的政治、军事原因,但其主要原因还是女真人逐渐封建化的结果。
曷苏馆路设置为孛堇路,是金朝参照女真内地,保留女真奴隶主特权,而设置的一种介于奴隶制与封建制之间的地方军政机构。金初设立了几种不同类型的路,采用不同的行政管理方法,这在金源内地,即阿骨打在统一女真各部时,就有这种路的设置。金初内地主要设置两种形式的路,一种是在蒲与、胡里改设置最高军政长官为万户,一种是在耶懒设置最高军政长官为孛堇。不同形式的路不存在职位的高底的问题,他们之间彼此没有隶属关系。至于女真族设置孛堇为行政长官的一把手,在金代建国前石鲁时期就有了,是女真完颜部早期的军事联盟制度,到金初已经演化为都勃极烈制度。
金源内地的耶懒路,是金代最早孛堇类型的军政建制。耶懒路是金始祖函普的同母弟弟保活里后裔世代居住之地。《金史·石土门传》载:“石土门,汉字一作神徒门,耶懒路完颜部人,世为其部长。父直离海,始祖第保活里四世孙,虽同宗属,不相通问久矣。景祖时,……请复通宗系。”〔69〕自此以后,石土门就成了阿骨打家族的有力助手,到金初时,“设耶懒路,以石土门为都孛堇。”〔70〕《金史·完颜忠传》载:“迪古乃出德胜口,以代石土门为耶懒路都孛堇。”〔71〕关于耶懒路不设万户路,而设孛堇路,程妮娜认为:“这是与皇室有着特殊的关系。”〔72〕至于曷苏馆路,不设万户路而设置孛堇路,也有着同样的家族渊源。
世居曷苏馆路的熟女真完颜部,也与阿骨打家族有着特殊的宗族关系。《金史·胡十门传》载:“胡十门者,曷苏馆人也。父挞不野,事辽为太尉。”〔73〕金初,当阿骨打还没有取得辽东之地时,“高永昌据东京,招曷苏馆人,众畏高永昌兵强,且欲归之。胡十门不肯从,招其族人谋曰:吾远祖兄弟三人同出高丽,今大圣皇帝之祖入女直,吾祖留高丽,自高丽归于辽。吾与皇帝皆三祖之后,皇帝受命继大位,辽之败亡有征,吾岂能为永昌之臣哉!”〔74〕胡十门不仅没有归顺高永昌,还带领族人协助阿骨打攻打高永昌。在阿骨打攻打保州时,胡十门还以粮饷给军,为阿骨打攻打高永昌立了大功,阿骨打给了胡十门很大的赏赐。“赏赐甚厚,以为曷苏馆七部孛堇。”〔75〕后来胡十门子钩室,也被阿骨打授予为曷苏馆都孛堇。
由于曷苏馆路完颜部胡十门与阿骨打家族特殊的宗族关系,所以当金初阿骨打取得辽东之地后,没有在其它地方诸如咸平路、泰州路等设置都统类型的路,而是按照女真族特权的方式,设为孛堇类型的路。程妮娜先生认为“以石土门、钩室分任他们世代居住之路的最高长官特赐以都孛堇的称号(都孛堇系穆宗前部落联盟长的称号)以示恩宠。”〔76〕从金初勃极烈制度的形成来看,金代的都勃极烈制度,是由穆宗时期的孛堇制度发展而来的。程妮娜先生在《金初勃堇制初探》一文中说:“孛堇与勃极烈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金为提高军事联盟长的地位,穆宗将都勃堇的称号,改为都勃极烈,……自穆宗以后孛堇受都勃极烈直辖。”〔77〕曷苏馆路设为孛堇类型的路,是与阿骨打家族的特殊关系分不开的,表明曷苏馆路的特殊地位,由朝廷打直接管辖,不受其它路管辖。
天眷元年(1138),熙宗置上京,当时的上京还不是后来《金史》中十九路之一的地方政权,而是代表女真族最高皇权所在。曷苏馆虽然先后改制为军帅司、都统司等形式的路,但是凭其祖上与金始祖函普的亲近宗族关系,还是应该有特权的。明昌四年废置曷苏馆路时,上京路作为十九路之一的地方政权,是金陪都,还是比其它的路级别高。金朝为了提高曷苏馆路的地位,没有把它划归东京路或咸平路管辖,而由上京路管辖,直到废置。这样元朝修《金史》时,就把曷苏馆路记在上京路之下了。
乌古敌烈统军司,后改东北路招讨司,在有金一代变化很大。不仅其名称前后三次变化,就连治所和管辖范围也发生很大的变化。从乌古敌烈统军司的迁置、废置,就可以看出乌古敌烈统军司记在上京路之下的原因了。我认为乌古敌烈记在上京路之下,主要有两个原因。
其一,金朝末年,乌古敌烈统军司改东北路招讨司的治所新泰州,处在蒙金战争的前线,东北路招讨司被迫由新泰州迁置肇州。而肇州是金代上京路管辖下的州一级的建置。肇州被蒙古军占领时,东北路招讨司正侨置在肇州。这样元修《金史》时,以东北路招讨司亡于肇州,而肇州归上京路管辖,就将乌古敌烈统军司记在上京路之下了。
其二,乌古敌烈统军司改称东北路招讨司之后,兼德昌军节度使。如大定九年,“夹谷查剌出为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78〕关于德昌军的隶属关系,《金史》记载:“海陵正隆间,置德昌军,隶上京,大定二十五年罢之。”〔79〕按:德昌军节度使与泰州节度使,不是一个职位而是两个职位。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没有兼泰州节度使。东北路招讨司与泰州节度使司,是两个不相对等的机构,有时合二为一办公,有时分置两地办公。金初在辽泰州城设立都统司,当为军政合一的高级军政机构。海陵改制后,降都统司为节度使司,同时设德昌军节度使。由于泰州在辽时归上京道管辖,封建化程度较高。所以金初在夺取泰州之后,就设置了介于奴隶制与封建制之间的泰州都统司,来管理泰州地方。海陵改制后,为了加强泰州管理在泰州设立两个机构,一个是泰州节度使主管民政,隶属于临潢府管理,后改归北京路;一个是德昌军节度使,隶属上京路。虽然这两个机构的最高行政长官,即泰州节度使和德昌军节度使,时常由一人来担任,但其行政机构还是分立的,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分别隶属于上京路和北京路。特别是章宗时期,泰州复置于长春县后,泰州军政职能明显分开,泰州节度使司,变为单一的民政机构,专管猛安谋克民政事务,归北京路管辖。而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专管军事事务,归上京路管辖。由于泰州节度使司和东北路招讨使司,在金亡之时的状态,所以元人修《金史》,就把泰州路记在北京路下,而把乌古敌烈统军司后改东北路招讨司记在上京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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