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福强 王怀印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重庆 402160
戴手套入室盗窃案现场遗留指纹的分析提取
程福强 王怀印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重庆 402160
现场勘验检查的重点是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获得信息途径的增多,犯罪分子反侦查的意识及手段也在不断增强,使得我们在现场勘验检查过程中提取物证的难度也在加大。戴手套作案便是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在作案过程中的体现,使得现场勘查工作难道加大,现场提取到指纹的概率降低,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戴手套作案的现场也能提取到指纹,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准确的现场分析。
戴手套作案;指纹;现场分析
(一)案例资料。2016年3月14日凌晨我市某工厂家属院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被盗苹果手机、皮衣、手提包等物。
(二)现场访问及勘查情况。现场位于一工厂家属院,该家属院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为7层步行房,原房主多数已经搬离,现多为务工人员租住,无物管及保安,报案人居住在家属院西侧靠巷道二楼一居室。现场访问得知凌晨3时许报案人发现家中有声响后惊醒,并发现一男子在房中,该男子被发现后从大门处逃走,未发现嫌疑人手中持有明显物品,但经报案人清点后发现原位于客厅内物品被盗,卧室内衣柜见翻动。现场勘查发现嫌疑人作案入口为厨房窗户,窗户外侧下方见一层窗户安装有钢条焊接的防盗窗,可以借助攀爬。窗户窗框内侧见手套印痕,窗户下方灶台上见鞋尖朝内鞋印,无朝外鞋印。现场房内为水泥地面,鞋印反映不明显,无法分析作案人现场活动情况,除卧室衣柜见翻动痕迹外现场其余部位未见明显手套印痕。
(三)现场分析。根据作案入口判断从窗户进入现场只有1人,且作案人戴有手套具有较强反侦查意识。入口处只发现单一方向鞋印,判断作案人未返回入口处。根据报案人描述其发现作案人时未见其手上持有明显物品及根据被盗物品分析关于作案人的现场活动情况有两种可能性,其一作案人为单独作案但有将现场房间内财物移至屋外后返回现场继续作案可能,其二作案人为多人,有作案人从现场大门进入,在报案人惊醒时携带财物逃离现场,未被报案人发现。综合上述分析,作案人在现场遗留指纹可能性大,勘查人员对大门内侧把手,卧室衣柜及柜内物品进行手印显现,在衣柜抽屉内一钱包上提取到1枚指纹。
(四)破案情况。根据现场提取到指纹入库比中嫌疑人1名,该嫌疑人因盗窃罪多次入狱,符合本案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嫌疑人到案后供述其在该家属院附近寻找作案目标时发现二楼一户未装防盗窗,遂戴手套从一楼窗户及落水管处攀爬进入,将客厅内一手机及手提包盗走,从大门离开,由于害怕关门发出声响,其离开时只将大门虚掩,离开现场后脱下手套,在其盗得物品内只发现少量现金,嫌疑人根据盗得的苹果手机判断被盗者家中应当有现金,遂从虚掩大门第二次进入现场,直接将床边衣物盗出,大门虚掩,但仍未发现现金,嫌疑人便第二次返回现场,翻找房间内衣柜,在翻动过程中惊醒报案人,被发现后从大门逃离现场,并将大门关闭。
根据本案现场入口及嫌疑人逃离现场关闭大门时的行为判断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然而由于嫌疑人作案成功后的自大及贪念的引导使得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的一段时间内忘记了反侦查从而留下指纹。因此笔者意识到面对戴手套作案现场不能放弃提取指纹的工作和努力,而戴手套作案现场遗留指纹也有多种原因及发现的途径。
(一)由于犯罪现场客观环境的限制,戴手套使得嫌疑人方便翻动一些细小物品或进行细微动作如翻动信封、钱包等,嫌疑人很可能会脱掉手套进行这些活动。
(二)嫌疑人作案过程中手套有可能粘附油脂、血迹等使得继续戴手套作案不方便,嫌疑人有可能脱掉手套,因此可能会在没有手套印痕的物品或逃离路线上遗留指纹。
(三)嫌疑人在现场发现贵重财物或达到作案目的或其他心理影响下可能会放松警惕,脱下手套,因此可能会在相关客体或出口处遗留指纹。
(四)在翻动、破坏较大的现场,如移动现场重物,撬保险柜等,嫌疑人作案时可能会造成手套破烂在相关客体上留下指纹。
(五)嫌疑人在作案现场时可能会被发现,从而与事主发生打斗、接触造成手套脱落,在逃离路线上遗留指纹。
(六)嫌疑在现场外围如踩点、逃离后一般不会戴手套,其接触过的客体上可能遗留指纹。
通过案例及原因分析,我们发现戴手套作案现场仍然有较多机会遗留指纹,作为现场勘查人员在勘查案件现场时不能因为发现手套印痕就放弃对指纹及其他物证的勘查,要认真寻找现场痕迹物证并进行仔细的现场分析发现嫌疑人的特征及有用的痕迹物证,为侦查破案提供保障。
[1]郝宏奎.犯罪现场勘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8.
[2]张毅.手印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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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福强(1986-),男,重庆人,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刑事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