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亚阳,王和君
理学伦理思想研究的“第三部曲”
——评陈谷嘉教授《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
唐亚阳,王和君
继《宋代理学伦理学思想研究》《元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产生很好的反响后,陈谷嘉教授的新著《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于2015年10月在湖南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书稿完成于陈教授八十华诞之际,是承续前两部理学伦理思想研究专著,可谓理学伦理思想研究的“第三部曲”,实为难得。
在《宋代理学伦理学思想研究》中,陈教授提出宋代理学的理论品格可用一个“新”字概括,即宋代理学在因应佛道挑战和对八百余年的汉唐传注儒学进行全面审视和检讨的基础上,对先秦原典儒学文本重新阐发,在理论上突出了儒学的心性之学的中心,凸显了儒学的人学的本色,回归了儒学人伦道德精神,实现了儒学历史的变革,儒学由此走上了既能治国又能治心的新儒学即理学的发展阶段。《元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指出,理学在元代从宋代精英的书斋理学走上社会和民间而成为全社会所认同的核心价值,理学实现通俗化和普及化是元代理学家的重要贡献,也是元代理学发展的主要特点。那么理学发展到明代,其阶段性特征是什么呢?《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的回答是:明代理学所体现的是一个“变”字,不断演变则是明代理学发展的时代特征。
陈教授对明代理学伦理思想发展内容的阐述和总体特点的把握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建立在“宏观研究和个案研究相结合”“思想史和社会史”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基础之上的。
宏观研究和个案研究有机结合,相互渗透,这种结合既体现在全书的编章结构的安排上,也体现在具体的论述里面。绪论部分综述了宋代、元代和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的发展脉络、内在联系及其各自的时代特点。“明代理学伦理思想概论”一章概述了明代理学伦理思想发展的时代背景、演变及发展的轨迹和特点,从整体上展示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的概貌。本书分为三编,即“明代朱学的统治及其僵化”编、“王学的兴起及其分化”编和“明代理学的困境及其向近代社会的转型”编。三编概括了明代理学演变的三个阶段。每编编首有一个“概论”,分别总括性地勾勒了明代理学三个发展时期的总貌与特点。为了细化宏观研究的内容,本书从第三章至第十章分别对宋濂、刘基、陈献章与湛若水、王阳明、刘宗周、黄宗羲、王夫之和顾炎武等九位有代表性的理学家的伦理思想进行了深入挖掘与梳理。个案研究表明,“变”的特征不仅体现在明代理学整体发展过程中,也体现在理学家自身思想的发展历程中,如王阳明的“三变”、刘宗周的“三变”、黄宗羲的“三变”。
另外本书作者特别注重继承和发扬思想与社会的互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侯外庐学派的研究风格。朱元璋父子为加强其专制统治,排斥理学百家,从制度上将朱学定于一尊,确立了朱学的统治地位。朱学成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后,其学理性已被政治严重蚕食,走上了封闭而僵化的道路,至明中叶萌发了思想文化上的变动,陈教授指出:“明中叶陈献章、湛若水发出了由程朱理学向心学过渡的先声,虽然心学还处在创始的形态,但却为王学的形成准备了思想条件,明中叶封建社会固有的矛盾的发展与冲突所带来的社会变动,为王学的崛起提供了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王学的崛起颠覆了朱学的统治,王学逐渐成为明代占支配地位的理学形态,但这种变化并未带来明代理学质的变化,所带来的只是理学内部理学与心学地位的调整与变化。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封建社会的解体极其缓慢,中国近代文明的发展也走的是一条保守和改良的道路,思想的发展始终受到时代的限制。明代心学虽在理论上改变了其表现形式,但终因不能因应明代资本主义生长和发展的需求,历史注定它必然要走上衰落的命运。至晚明时期,资本主义的成长和发展,西方文化的传入与冲击,引起了明代社会空前的震荡,历史进入到一个“天崩地解”的时代,中国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机缘出现,黄宗羲、王夫之和顾炎武应时而起,他们一方面对在心性精神圈内空转的王学末流进行了清算,揭露其危害;另一方面,他们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审视和检讨中找到了向近代社会转型和发展的内在机制,开启了明清之际的思想启蒙。
陈教授对明代理学伦理思想“变”之特征的把握,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统的一,史论结合,说明了思想史不是思想家本身的历史,而是社会发展的历史。
创新是学术的生命。作为断代伦理思想史专著,《宋代理学伦理学思想研究》、《元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和《明代理学伦理思想》三部著作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从宋代理学的创立、形成和发展到元代理学的普及化、通俗化再到明代理学的成熟、衰落及向近代社会的转型,纵揽理学发展的近700年历史,分析、评介了20多位理学家的伦理思想。将宋代理学的特点概括为“新”(新儒学,理学),将元代理学的发展品质提炼为“化”(通俗化、普及化),明代理学则为“变”,如此概括宋明理学发展的规律和演变特征,发前人和时贤所未发。宋明理学伦理思想的发展与演变之所以显示出各自的时代特征作者指出,归根到底是社会存在决定的:“一个时代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理学,理学朝何种方式发展,这虽然离不开思想家的睿智和创造力,但归根到底是社会存在决定的,是社会的变动和社会发展需要所决定的。”(19页)
以《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而论,不仅对宋濂、刘基等不被学界重视的明初理学家的伦理思想进行了挖掘,提供了新的研究成果,为厘清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的发展脉络奠定基础,而且对学者着力较多的王阳明、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的伦理思想也有新的梳理和总结。如针对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的伦理思想是否具有启蒙的意义,学界有不同的意见,有学者认为他们的思想只是理学发展的延续和继承,虽对前期理学有全面的审视、检讨,但不具有近代启蒙的意义。针对这种观点,陈教授对三大思想家的启蒙思想贡献做了详细的论证分析,最后总结指出:明清之际三大启蒙思想家,推动了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他们的思想对苦难中挣扎并向往来新社会的人们具有极大的思想启蒙作用,使人们从中得到向近代社会前进的思想启迪。作者认为,不仅中国古代社会有其向近代社会转型的内在机制,而且中国古代思想随着中国社会向近代的发展也有引领这种转型的内在机制和自觉。这是非常闪光的思想,对我们增强民族自信心有重要的提升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学伦理传统的优秀资源对于提升个体生命境界,拓展精神生活空间,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伦理价值。而近百年来,儒学传统一直被视为对封建礼教和专制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合理性论证,并伴随着这一社会秩序的解体而遭遇了花果飘零、支离破碎的尴尬。儒学作为人文关怀和伦理教化的意义对于救治现时代人心迷惘和精神空虚的病症有着正本清源的作用,同时,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中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必须直面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学的价值重估。而儒学的价值重估必然要深入了解和梳理儒学的发展脉络、学术特质及其价值。陈老师的伦理学术思想正是以这一时代使命为担当。
从伦理学的角度研究宋明理学,以凸显儒学伦理本位特质这一想法作者已酝酿多年,早在20世纪80年代作者曾与他的老师侯外庐和邱汉生讨论过这一选题,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20世纪90年代初,《儒家伦理哲学》被列为国家“八五”社科基金课题并出版结题。但作者对该领域的研究仍未停辍,觉得还有大量问题需要深入研究。经过长期的思考,2003年即作者退休后的第三年开始正式写作《宋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前后达四个年头,于2006年出版。《元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起讫时间为2006-2009年,《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起讫时间为2009-2015年。这三部著作写作和出版时间跨度为13年,期间作者多次因脑血管病、腿病住院,鼻病还动了手术,更严重的是他夫人身患绝症病逝,作者以顽强的毅力、坚强的信念和孜孜以求的探索精神,克服了病魔的折磨和失去亲人的痛苦,熬过了艰难的岁月,为我们带来了沉甸甸的三部理学伦理思想研究著作,真正实践了“儒学是关乎生命的学问”的价值。2015年作者还出版了《岁月留痕——一个知识分子的一生》自传体著作,回忆、总结了自己成长求学、家庭婚姻、学术研究、教学工作、朋友往来等方面的酸甜苦辣和人生感悟,给人良多启迪。作者目前正在研究和写作《清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孜孜不倦,乐此不疲。我们寄予良好的祝愿,祝他健康长寿,顺利完成《清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的研究和出版,给后人多留下些东西。
总之,《明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等三部理学伦理思想研究专著摆脱了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框架,建构了一个宋、元、明理学伦理思想的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总结了其发展特点和规律,思想与社会互动,宏观研究和个案研究结合,抽象的观念与实际的人生相融,具有深刻的历史感和时代洞察力,真正揭开了思想衍变和时代变迁的脉络,使鲜活的历史和鲜活的人呈现在中国文化的镜像中,如此,中国文化以人为中心、以伦理为本位的特质在历史的多面性中展现现时代的人和社会之前。从而使鲜活的文化生命得以呼应,使不息的文化灵魂得以承续。开创了中国伦理思想史断代史研究的先河,填补了理学伦理思想系统研究特别是元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的空白,开拓了中国传统伦理学及理学研究的新境界,对我们今天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提高文化软实力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唐亚阳,湖南大学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