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 徐 冰
1.黑河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黑龙江 黑河 164300;2.黑河学院,黑龙江 黑河 164300
试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李娜1徐冰2
1.黑河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黑龙江黑河164300;2.黑河学院,黑龙江黑河164300
各大高校的法学专业都对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达成了共识,但对如何相应的建设一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应根据存在的具体问题,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实践性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法学毕业生的实践能力。
法学专业;实践性师资;措施
近年来,法学教育在不断发展,法学专业教师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窘境。原因之一在于法学专业的学生理论水平往往都达到一定的标准,但法律实务实践能力还比较薄弱。若要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力,就需要加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总体建设。
(一)法学专业实践性师资的内涵与特征
实践性师资是指本身具有一定专业实践能力和经验并能够指导和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的教师。具体而言,需要具备两个特征:一个是要求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堪为人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经验,二是能够担负起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职责。这样的界定是与传统的理论教学相对应的。理论教学分为不同的学科和方向,也就需要不同的师资来传授知识;同样,实践教学也有不同的领域,需要相应的实践教师来进行指导。像办理诉讼案件所需的能力与办理非诉讼法律案件所需的能力,就是有区别的。
(一)实践性师资队伍建设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要想培养并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本身就要求必须具有专业实践能力,而且必须是有丰富而高超的实践能力和经验。法学专业具有极强的实践的特点,这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优势,也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劣势。对理论知识的过于注重,往往使学生和教师都忽略了法学实践的重要性,从而也就忽视了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师师资队伍的建设,使得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才发现实践能力的欠缺,而无法从事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
(二)实践性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学术水平的需要
法学专业教师在做科研时,经常苦恼于没有实践的支撑而无法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理论源于实践,法学研究离开了法学实践的指导与检验就成了无本之木,只有高质量的实践研究才能得到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所以加强法学专业实践性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能够带动高校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增加原创的学术成果,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
(一)国家主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将实践性师资队伍的建设作为高校办学评估的一项指标
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是各大高校努力的重点,制定各种措施,引进高学历人才,但很少有专门引进实践性人才的,这就是因为实践性师资不是教育评估的范围。今后的教育评估中应根据不同的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的学科及专业特点,而有所不同。就法学本科来说,如果将实践性师资队伍的建设纳入到教育评估的范畴来,制定专门的评估方案,就一定能促进各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性师资的建设。
2.制定以实践能力作为晋升职级依据的政策
现行的教师职称晋升标准基本都是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教师们都注重于发表文章、出版教材、课题申请等等,而无暇顾及其他。如果能将教师的实践能力强弱作为职称晋升的标准之一,就能促进教师主动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二)高校应采取的措施
1.制定并落实引进实践性师资的计划
高校层面,要把引进实践性人才纳入到引进人才计划。对于法学专业而言,不是以学历、科研能力为主体,而是要加上一点,是否有实务部门的实践经验。在招聘试讲中,加入现场书写法律文书,解决法律实务,与现职教师对阵模拟法庭等方式,展现其实践能力。
2.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
对于法学专业的教师,在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情况下,经过所在学校的同意,鼓励其在实务部门进行挂职锻炼。在检察院系统,可以担任兼职副检察长;在法院,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其他还可以担任仲裁员或法律顾问等等。在做好学校监控的前提下,这是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三)法学专业教师自身应采取的措施
作为法学专业教师本身,应在参与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自身实践能力。找到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多到实务部门调研,学习,与有实务经验的人员组成科研团队,互相取长补短。在理论方面,要尽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才能真正参与到案件的办理中去。在学术科研方面,不能只参考别人已有的文章,要多进行亲身实地调查,只有实践中才能出真知,才能写出高水平的实践性文章,这对自身也是一种提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实现法学专业实践性师资队伍乃至整个法学专业教育的科学发展。
[1]傅维利.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与高等学校教学模式的选择与重建[J].教育科学,2014(24).
[2]李娜,法学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必要性与路径探索[J].法制与社会,2015(08).
D90-4;G645.1
A
2095-4379-(2016)28-0052-01
李娜(1983-),女,汉族,黑龙江黑河人,硕士研究生,黑河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徐冰(1983-),男,汉族,黑龙江黑河人,硕士研究生,黑河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教改研究。
*2016年度黑龙江省高教学会课题青年项目:新时期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与探索(项目编号:16Q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