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伦理解读

2016-02-02 14:05田梦非
伦理学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发展

陈 芬,田梦非

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伦理解读

陈 芬,田梦非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的辩证批判,提出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理想。依据此文本,可以从个人的发展、自由的发展、全面的发展三个角度分析马克思关于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为何需要以及如何实现的伦理思想。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自由的发展;全面的发展;个人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从人的发展角度第一次发现并提出了人类历史的三大社会形态,在研究当时资本主义经济问题的过程中,清理了人类历史发展线索,解释了社会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其历史发展,深入阐述了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构建了马克思伦理学思想的基本体系。

一、个人的发展

马克思不是孤立地从精神的道德的角度分析个人发展,而是通过对人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社会形态演变的分析,结合经济条件、历史条件来思考个人的发展问题,以创新的伦理视野采用实证的方式探究个人的发展。这不仅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提供了世界观的指导,也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个人作为伦理主体,其独立性对其发展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独立性不等于孤立性,个人是历史的产物,个人独立离不开社会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的进步。马克思在《导言》的开头就写到“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1](P22)。人类早期因为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促使进行生产的个人从属于一个整体,表现出个人独立性的缺失。个人在这里从属于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开始是氏族后来变成部落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到了18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和自由竞争的产生,单个的人摆脱了对人的整体的从属依赖,但绝不是孤立的,类似鲁滨逊猎人和渔夫的概念都是缺乏想象力的虚构,是一种美学上的错觉。事实上近代社会的个人来源于封建社会的瓦解和近代新兴生产力的发展,这种个人是历史的结果。这正如马克思所言“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P5)。

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剖析,为我们描述了在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商品生产在社会形态中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马克思指出:“作为一定的劳动时间的体现,商品是交换价值;……在生产中,每个商品总是不断地同劳动时间相交换。”[1](P117)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劳动主要是指雇佣劳动,雇佣者通过支付货币或者其他等价物获得了别人劳动的支配权成为资本家,被雇佣者出卖自己劳动的支配权成为工人,同时以货币形式的一般财富形式得到了等价物。在这个交换中,工人的目的是换取满足自身生存的物质生活资料,是满足他身体的生命力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资料。事实上一般工人在这个交换中不可能通过勤劳节约致富,他们越勤劳,生产出更多的商品,他们所增加的只是商品的数量,不是他们劳动支配权的等价物的商品的价值。在这种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中,工人作为社会生产中最庞大的个人群体完全丧失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己劳动的支配权是他们唯一的商品,他们的劳动和劳动生产出的产品都从属于资本,工人作为人的个性都消失在这些外表丰富多彩的商品中。

从理想的高度看,个人仅仅作为手段而存在,是违背人的本性的。将人当作目的,其存在显得更有价值,更合符伦理道德。实际上,目的和手段并不能简单分割。在人是目的和人是手段的关系上,马克思继承发展了康德与黑格尔的思想。康德说:“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2](P81)在他看来,把人当作目的,人的行为才是合符道德的行为。康德完成了从“人是机器”到“人是目的”的根本转变,开辟了人的第二次发现并具有一定的辩证性质。黑格尔在这个问题上更进一步,作为客观唯心主义者,他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性、是精神,从本体论高度将目的和手段统一。“人类自身具有目的,就是因为他自身中具有‘神圣’的东西——那便是我们从开始就称作‘理性’的东西;又从它的活动和自决的力量称作‘自由’。”[3](P73)黑格尔系统地分析了目的和手段的辩证关系,强调了主观目的以手段为中介和客观相结合从而形成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客体。马克思继承了“人是目的”的思想,但在讨论这一问题时超越了抽象的理性人层面,在现实的人和实践的基础上回答人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人只有作为手段才成为目的也只有作为目的才成为手段。

针对发展的主题我们经历了从物到人再到“现实的个人”。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来自历史的实践活动过程。黑格尔的辩证法里不存在个人,费尔巴哈的人是脱离了现实生活的抽象的人。马克思把“现实的个人”作为人类生产活动的历史前提,唯物史观的前提,这种不是虚构与想象中的“现实的个人”是“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1](P22)是马克思更加科学的地方。马克思把“现实的个人”看成是来自历史的实践活动过程,那么个人的发展也就不能依靠思辨或者臆想来实现而是需要更加现实的改变。

马克思个人发展的内涵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人劳动能力的不断发展。个人的劳动能力,不仅包括人的体力和智力,还包括个人的道德方面的能力。个人的劳动能力是在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正如马克思分析的: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就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就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第二,个人社会关系的不断发展。马克思认为,个人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社会,个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的不断发展可以使人摆脱人的依赖关系促进了个人的发展。第三,个人的个性的不断发展。个人的个性的发展是不断向前推进的,而个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意味着个人的个性的发展和个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是统一的。“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1](P480)

二、自由的发展

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人类自由也从无到有、从片面到全面向前发展。从某种意义说,人类发展的伦理进程就是自由的发展过程。这个进程不是孤立的精神发展史,而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发展以及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展开的。某些因素(如市场经济)既为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又对自由的发展形成阻碍,人类自由正是在这种矛盾的现实中辩证地演绎其发展进程。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不仅仅体现为物的关系,更体现为人的关系。离开人的劳动,资本不成其为资本。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起点,市场经济区别于以往的自然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则是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当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力同资本交换时,市场经济取代了自然经济,而这里的劳动也就成为了雇佣劳动。“劳动必须直接生产交换价值,也就是说,必须直接生产货币。因此,劳动必须是雇佣劳动”[1](P176)而在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上,马克思关心劳动从属于资本还是资本从属于劳动这个问题,他觉得劳动才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统治因素,资本无权掌控和钳制劳动。马克思分析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奴役了劳动群众”,从而导致了资本能够成为社会的绝对操控者。这不是劳动的理想状态,劳动者作为人从属于物,不能发展其丰富的自由个性。尽管如此,马克思仍然充分肯定了市场经济对发展自由个性的客观作用,我们可以看到市场经济下价值的交换决定了交换主体的自由。如果说,交换形式的核心要素是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那么,交换内容的核心要素则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和个别劳动。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进行生产时,劳动主体按照其自身精神和天然特性生产某一使用价值,然后依靠市场交换即满足他人的需求,又获得自身的利益和实现自我的价值。二是在市场交换中,交换主体之间这种通过交换价值和一般等价物进行等价交换,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是一个自由交换的过程,它显现的是一种人与人的自由价值关系,是自由观念产生的基础。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以劳动实践观为基础把自由和劳动紧密结合在一起,将自由规定为个人通过劳动而完成的自我实现,解释了个人的自由实现的历史辩证法,并论证了自由时间的重要性。马克思认为自由时间的重要体现在,“节约劳动时间才能增加自由时间才能保证个人的发展。……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越多。……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1](P123)。劳动得到自由解放会极大地提高自由时间,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可以用来满足个人的发展,个人的自我实现就是建立在拥有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需要自由支配的时间,个人的发明创造和道德修养也需要自由的时间。

自由是道德形成的根据,没有自由,道德中的自律也就无从谈起,可以说在个人的自由观念中内含道德意识和道德理念。而个人道德的提升是个人向内完善的必然,内在人性的完善结合外在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使个人的发展达到更高的层级;同时,个人的道德关系是个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自由,个人的身心无法得到健康的发展,个人的道德能力也会因为自由的缺失而缺失。自由对个人发展至关重要,个人的发展没有止境,个人对自由的追求也没有止境,个人自由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伴随着个人的劳动能力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是一个人与物协调共进的过程,是一个历史的现实的过程。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深刻分析了个人自由实现的条件,并对个人自由实现的过程进行了科学的论证。首先是强调物质的基础。作为历史唯物论者,马克思立足于在物质生活的基础上,来理解发展的问题,把人类历史看作一个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由人的依赖到人的独立、最终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曲折历程。其次,实现从人的独立性到自由个性,必须要有社会关系的革命性变化。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必然也要求新的变化发展。生产发展带来新的发明创造,不断刺激人们的需求变化;分工协作,又迫使人们的社会关系变得日益全面而深刻,个人的狭隘的地域性逐渐变为世界历史性。“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在它对自身的存在前景不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扩张,因而,随着它的扩张,社会主义、继而共产主义产生的条件逐渐成熟。”[4](P10)换言之,在社会关系、社会制度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实现从人的独立性到自由个性的发展,才有保障。自由个性的生成与发展,还需要人自身的能力提升,思想觉悟的提升,人性的丰富发展。

三、全面的发展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批判了资本的发展制造出人的一切属性和人本身片面化。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的威力使人类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资本主义凭借货币的魔力推动了物质资料的创造,也通过货币控制社会各个方面,导致普遍的物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代替,拜金主义盛行,人失去精神灵性,人的物性的一面片面扩张,成为单面人。由于“在交换价值和货币的简单规定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工资和资本的对立等等”[1](P203),对立矛盾贯穿于资本主义始终,资本与劳动结合生产了财富,财富的生产加强了资本权力,加强了对劳动者的控制,直接造成劳动者处于不平等和不自由的状态。“对于劳动力在生产来说,是必要的劳动计量被资本家获得并且服从于资本的普遍关系”[5](P97),这种平等与不平等、自由与不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的长期存在,以及个人的片面发展在资本统治下的常态化,导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真正的幸福只可能是偶尔闪念于头脑中的一种理想和追求。

马克思认为只有培育出“社会的人”,即立体的具有丰富属性和广泛需要的人,而不是单向度的人;只有培育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人,培育出具有高度文明的人,这样,社会才能发展成为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的个人的全面发展,应该包括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和个人全面关系的发展。

第一,个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是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个人能力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关,马克思认为,作为从事生产劳动实践的个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个人的劳动与血缘共同体关系密切,个人的能力发展的特征表现为“原始的丰富”,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人的劳动与资本联系,劳动是维持人谋生的手段,个人的能力获得片面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推崇的主导文化价值观主要是“金钱本位”的价值观。资本追求的是效率和利润,资本为了效率和利润的不断提升而发展个人的能力是客观事实。在资本的推动下个人的能力的发展比之前的历史阶段有了全面的提高,但是这种个人的能力的发展原则来自于资本对利润的无尽追逐,个人的能力的全面与否表现为获取金钱能力的大小,个人的价值表现为外在物的价值。而旧式的劳动分工也是造成个人片面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正是依靠这种不断细分的分工的发展,一方面随着分工的加深,无数个人在越来越小的领域中的发展构成了人类越来越大的全面能力体系;另一方面,也正是这种生产力的极大提高推动社会劳动的深层次变革使旧式的劳动分工走向灭亡。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劳动是个人的内在本质力量的发挥和实现,个人能力得到全面发展。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个人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包括并不限于全面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潜力和现实能力、求真求善和审美的能力等。而且这些能力的全面发展能够充分运用到实践活动中。“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6](P85)。

第二,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需要是人的本性,人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一定具有个人的需要。需要是客观存在,而且其内容在不同社会有所不同,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主要表现为个人对依赖的共同体和权力的需要,在第二个社会阶段主要表现为对物的需要,在第三个社会阶段中,自由个性的现实存在使需要表现更为全面和丰富。人的需要在人的实践中产生也因为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产生新的需要,需要的不断满足和产生推动了需要的全面性。“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6](P79)前两种社会需要的特征是占有,占有他人、占有财富、占有剩余时间,个人追求的是私人的需要和所有,这种占有的需要在满足的同时会产生大量的冲突矛盾,经济的政治的以及伦理的冲突。“资本作为孜孜不倦地追求财富的一般形式的欲望,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这种个性无论在生产上和消费上都是全面的,……一种历史形成了的需要代替了自然的需要。”[1](P286)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这种“占有性”的需要无法得到遏制,不是全面发展的个人的需要,而全面发展的需要是对占有需要的超越,是一种实现,即个人需要外部对象来表现、实现其内在的本质能力改变人被物所奴役的局面。个人的需要更加全面和多样必须超越“占有性”的需要,个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层次递进的进程,需要随着活动的全面发展愈益形成层次递进的丰富体系,包括个体的生存、物质和精神的享受与发展等,个人的合理的需要按照道德意识自主活动依次展开,发展“自由个性”最高层次需要以较低层次的需要的满足为前提。“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因为要多方面享受,他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因此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1](P389)。个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的各种需要,合乎人的自然本性的发展。“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1](P480)。因此,个人并不是为了解放而解放、为了发展而发展,追求个人本身全面而丰富的体验与需要、个人自身的和谐才是全面发展的真正目的。

第三,全面关系的发展。个人全面关系的发展包括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发展。个人的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发展的方向和程度,个人的社会关系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劳动实践上的,“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与观念联系的全面性”[1](P541)。在最初阶段,个人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是个人不发展的特征之一,这种不丰富在内容上体现为简单、贫乏的特征,在范围上则局限于血缘和地域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发展,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突破了勉强维持自身生产需要的局限,人们通过掌握科技知识和工业机器能够大规模地改造和利用自然。而交换的普遍化更是促使个人的社会关系打破血缘和地域的范围限制,内容上也能够更加丰富。然而在商品经济社会,个人摆脱了狭隘的人的依赖关系却受到资本的控制。在资本的控制下,人与人之间是冷漠的,“占有性”的需要成为唯一目的。“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和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物的东西;不是表现为个人的相互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这样一些关系,……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1](P107)。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都变为人与物的关系。当到了第三阶段个人全面关系的发展成为现实,“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1](P112)在这个阶段原有的简单、狭隘的社会关系不断走向丰富、全面的社会关系;原有的因为血缘、地域和受物的支配的社会关系不断走向以个人能力为基础和纽带的能力依赖的社会关系;原有的人与人之间冷漠对立的社会关系不断走向以一切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原则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全面丰富,说明这时候个人不仅作为社会群体中某一成员,而且还作为独立的个人与他人相联系;人们摆脱了狭隘,摆脱了从属于某人某物某地某团体的局限性,形成了多方面多领域多层次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经济、政治、文化关系等全面生成,丰富开放和谐发展。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说过要“积极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进入“自由人联合体”,达到“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精神境界的完美”、“全面本质的占有”等等,进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性,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大幅提高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自由时间,然后促进个人本身所具备的潜在能力包括内在的精神潜能、创造潜能和艺术潜能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7](P101)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体现了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统一,内含自由、正义、幸福的统一:“自由”体现在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发展状态的价值原则;“正义”体现在个人的全面发展对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来源于人们内心的追求;“幸福”体现在个人的全面发展所包含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物质需要和精神追求的协调统一。因此,个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使人们在闲暇时间和创造性劳动中享受自由,在交往和实现社会价值中感受正义,在个人生命和灵魂的发展中体会幸福。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3]黑格尔.历史哲学[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

[4][英]尼格尔.多德.社会理论与现代性[M].陶传进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5][意]奈格里.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M].张梧、孟丹、王巍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陈 芬,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哲学博士;田梦非,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本论》及其手稿对资本的伦理批判”(12YJA7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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