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因检测歧视法律问题及对策

2016-02-02 13:32
法制博览 2016年35期
关键词:公民权利法律

王 军

广东淡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 惠州 516211



浅谈基因检测歧视法律问题及对策

王 军

广东淡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 惠州 516211

随着基因技术的迅猛发展,基因检测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基因检测的负面影响也逐渐凸显,就业市场、保险领域的“基因检测歧视”现象尤为突出,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基因隐私权、平等权等权益。本文首先分析了基因检测歧视问题产生的事实原因与法律原因,并提出了反对基因检测歧视的法律对策,旨在为我国反基因检测歧视立法提供依据。

基因检测歧视;法律原因;对策

近年来,基因科技研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临床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疾病与基因关系密切,心脏病、地中海贫血、高血压等常见疾病均与患者携带致病基因有关。公民携带致病基因信息一旦被泄露,就会面临来自就业市场和保险市场等领域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基因技术的发展与基因检测成本的降低,导致越来越多的公民被要求进行基因检测,由此产生的基因检测歧视问题越来越严重。如何应对基因检测歧视成为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基因检测歧视产生原因分析

任何一个社会问题的产生都有着深刻的原因,笔者认为基因检测歧视的问题产生主要有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两个方面。

首先,分析事实原因。以就业中的基因检测歧视问题为例,受先天因素影响,女性工作能力大多比不上男性,用人单位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主观的认为所有女性的工作能力都不如男性,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由此产生。基因检测歧视同样如此,基因科技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证明基因信息与人体的身体特征和疾病情况息息相关,携带致病基因的人群在未来很容易患上纤维性囊肿化、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贫血症、糖尿病等疾病,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防范自身经济损失,往往会对录用人员进行基因检测,做出拒绝录用选择,或者不为携带致病基因的人群购买保险。更有甚者,将基因检测信息作为招生、投保、择友的标准,严重影响了缺陷基因携带者的工作生活[1]。

其次,基因检测歧视问题产生的法律根源是基因立法的缺失,导致公民基因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以2009年我国广东佛山发生的反基因歧视案为例,三位求职人员因被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为由拒录,这一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我国目前尚未执行专门的反基因歧视法,公民的基因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毫无疑问这起案件中的三位应聘者被判败诉。基因立法的空白,纵容了基因检测歧视行为,公民基因权利被严重损害[2]。

二、反基因检测歧视法律对策

一是制定反基因检测歧视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基因检测歧视和基因权利保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在宪法中将基因权利明确规定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基因信息关系到个人隐私与人格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乃至国家行政、司法等部门均不能随意要求公民进行基因信息检测。宪法是保障人权的基础,只有将公民的基因权利纳入宪法,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民基金权利不被侵犯;与此同时,将基因权利纳入宪法,也为反基因检测专门法的制定出台提供了依据。其次,出台专门的《反基因检测歧视法》,对各个行业中的基因检测歧视现象做出明确规制;最后,对《保险法》、《就业法》等进行修订与完善,增添与反基因检测歧视相关的法律条款,与《反基因检测歧视法》进行良好的衔接。任何法律的制定与出台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在反基因检测歧视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法律解释为司法审判提供相关依据[3]。

第二,明确基因检测的前提条件。笔者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对应聘者进行基因检测之前,都必须征得被检测人员的同意,任何基因检测行为的实施都必须以基因权利人的知情为前提,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以就业中的基因检测为例,虽然法律并明令禁止用人单位要求求职人员进行基因检测,但是基因检测属于特殊医疗措施,事关求职责人身权益,因此求职者的知情权尤为重要,任何基因检测项目的进行都必须以求职者签订的书面同意书为依据[4]。此外,为了充分尊重求求职责的基因隐私权、身体自治权,在基因检测开始之前,必须向基因权利人说明基因检测的项目和目的,检测结果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基因缺陷。同时,还有必要告知基因权利人基因检测结果呈阳性需要承担的巨大心理压力,让其能够在充分知情的条件下自主地选择是否接受“基因检测”。

三、结语

基因检测歧视问题是由基因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基因检测歧视现象已普遍存在,反基因检歧视法律法规的出台刻不容缓。

[1]王康.基因平等权:应对基因歧视的私法政策[J].东方法学,2013(06):51-61.

[2]蒋月.评美国反基因歧视法律实践及其启示[J].政法论丛,2013(06):50-59.

[3]王琛.基因歧视法律规制初步研究[D].吉林大学,2013.

[4]李锦.基因歧视的概念:一张普洛透斯式脸庞[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117-124.

D

A

王军(1971-),男,汉族,湖北荆门人,大专,广东淡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主管技师,研究方向:分子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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