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以“四个善于”为指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把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作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积极适应的新要求。南开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善于”的要求,把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工作的总基调和着力点,以新的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十多年以来,我区历届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履行职权,坚持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坚持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等各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方法,为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南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作风,加强整改,做到与时俱进,使我区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制定了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在人大常委会履职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争取和服从区委的领导,保证常委会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命有机结合,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表态、任后谈话和履职情况报告制度,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和专题询问方式,把事关南开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列为专题询问内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先后对生态城区建设、市容环境治理、用好大学资源加快协同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以及菜市场建设等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是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改进了常委会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的方式,由以往半年听取办复情况汇报改为年底听取办理结果汇报,由“重答复”向“重结果”转变,提高督办的实效性。建立了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制度,形成了“全面推动,加强监督,主任带头,公开办理,突出实效”的办理工作新格局,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社会监督互为补充,向“精准办理”目标迈出新的步伐。
四是搭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进一步完善了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做到联系代表全覆盖。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在每一个选区建立代表工作站,形成了人大常委会、街代表活动之家和选区代表工作站三级联系平台,使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动我区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保障。
五是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根据征求的60多条意见建议,梳理出21个方面的问题,形成19项整改项目,制定完善12条制度规定,使机关建设得到加强,作风得到转变,参谋助手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总目标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是履行监督职责有不到位的问题,存在“不想、不敢和不善”的现象。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既要考虑服从党委决定,又要考虑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要掌握监督力度,又要兼顾相互关系;对“两院”的监督不能采取个案监督的方式,而是如何保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区人大没有立法权,缺乏引领作用,监督工作以事后监督为主。面对以上复杂问题往往会产生很多顾虑,畏手畏脚。加之在政治理论水平、法律素养,熟悉人大工作的程序、规则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能力有所欠缺,主观和客观上都存在不善于的现象。
二是代表工作有不到位的问题。面对代表对政府工作了解不够深入,选民监督代表难于操作,个别代表参会少、活动少、建议质量差等现象,缺乏对代表的针对性研究和对代表履职的保障措施以及激励评价机制,影响了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和依法履职水平的提高。
三是在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上存在组织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以区人大常委会为例,常委会组成人员25名左右,人大机关人员占50%,工青妇组织、教育、卫生、城建、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代表多数属于体制内公务人员,其他社会各界具有代表性、专业性的代表偏少。常委会机关人员年龄偏大,鲜有专业工作经历,中青年干部交流机制不畅等等。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转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不断改进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用新作为推动人大工作不断上水平。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委意图,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积极主动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在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上下功夫。
二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把握好代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服务保障和监督机制,支持和促进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监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上下功夫。
三要坚持依法治国。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和服务工作,促进立法工作科学、民主、公正,地方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督促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区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上下功夫。
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发扬民主,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包括不同意见,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就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预决算初步审查和法规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提出意见、督促整改。在集思广益、增强工作实效性上下功夫。
五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把握中央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全国人大修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契机,主动争取区委的领导和支持,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机关和基层中青年干部交流力度,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在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服务能力、水平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