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梅
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的内涵
——评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杨梅
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萨特通过人们对存在主义概念的几种错误理解,探求存在主义的真正内涵,指出以存在先于本质为第一原则,以人的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为核心的存在主义,才是真正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是由人的主观性和超越性共同构成的。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的合理性。
萨特;存在主义;人道主义;本质;意义
法国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让-保罗·萨特所著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是存在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著作。萨特通过他的著作宣扬自己的存在主义思想。发表于1946年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书在法国掀起了巨大的反响。萨特自称是“人道主义”的存在主义思想在法国甚至是整个欧洲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给予那些亲身经历惨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人们以希望。这些人们经历了悲痛的战火的洗礼,身心受到很大的创伤,对于世界充满了怀疑和迷茫,不知道该何处何从,恰巧这时萨特自称是“人道主义”的存在主义给他们早已是千疮百孔的心灵注入新的活力。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思想在20世界的西方哲学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这本著作的出现就是针对人们对于存在主义的不当理解。存在主义的误读有几种:第一,在历史上,曾经有人把存在主义看作是宣扬人应该无所作为的绝望的生活态度。这种观点认为人的生存环境充满了无望,因为解决的路径被全部窒息,人们的所有行动都变得毫无价值,存在主义只能是倡导人应该无所作为的悲观理论。第二,认为存在主义只突出人类处境的阴暗面而忽略人性同时也具有美好的一方面的观点。在这种观点看来,存在主义抹杀了人性的统一性,把人类看成是孤独的个体,不与任何外界取得联系。存在主义过分强调人性恶的一面,认为恶就是存在主义,人类都倾向于作恶。第三,否认人类事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的存在主义。基督教认为存在主义否认了上帝为人们立下的清规戒律和价值学说,那么存在主义就只能依靠自己的意愿行动,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最后任何人的观点和行动都无法得到申诉。萨特针对这些对存在主义的错误理解,试图阐明存在主义的真正含义,为人们提供选择的可能性。萨特认为人们并不明白真正的存在主义是什么,而只是随便地使用这个名词。因此,萨特试图阐释存在主义的本质内涵。萨特认为,存在主义实质上是强调人生何以可能的学说,“这种学说还肯定任何真理和任何行动既包含客观环境,又包含人的主观性在内。”[1]在萨特看来,实际上就存在两种存在主义:一种是以雅斯贝斯和加布里埃尔·马塞尔为代表的基督教的存在主义;另一种是以海德格尔和萨特本人为主要代表的存在主义的无神论者。萨特强调存在主义的无神论者主张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
在萨特看来,存在主义是一种使人生成为可能的学说,它的中心观点是存在先于本质。萨特认为上帝既然不存在,那么就至少有一样东西是先于本质而存在的;只有首先存在这个东西,我们才能对它进行说明。萨特指出存在先于本质是指必须先存在人,只有人才能给人自己下定义。因此,存在先于本质的第一原则是人就是人,人除了是自己设定的那个样子外,什么也不是。换句话说,就是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给自己设定样子,他认为自己就是那个样子同时也愿意成为那个样子,人是成为自己愿意的那样。人首先是存在,自己给自己的生命进行规划,人只有在试图成为什么时才取得存在。人只有把自己推向未来的东西,而且明确地知道自己在这么行动时,才能谈论其他的一切东西。“人只是他企图成为的那样,他只是在实现自己的意图上方才存在,所以他除掉自己的行动总和外,什么都不是;除掉他的生命外,什么都不是。”[2]
由于存在先于本质,因而存在主义就会促进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并且每个人都勇于承担自己存在的责任。因此,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是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因为一方面存在先于本质,人是自由的,人为自己规定愿意成为的那样,不存在任何的决定论。另一方面,否定上帝存在的存在主义也没有上帝为人们提供使我们的行为具有合理性的命令或价值。人具有完全的主观性,我们甚至可能完全看不到任何个体身上存在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人性的普遍性的东西。每个人都是一种人类类型。萨特强调人是无依靠的、自由的,所以个体必须自己作出选择,而只要你作出了选择,你就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人生充满了选择,每个个体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是绝对的、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无法逃避的,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因此,在萨特看来,每个人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是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
萨特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是指:一方面人类自始至终都存在自身以外,人要想使自己存在就必须把自己投出并消失在自身之外。另一方面,人只有不断地寻求进步、追寻超越才能生存下来。人只有以自己为中心,在超越的过程中才能够掌握客体。这个超越是指人不断地突破自己,完善自己。萨特认为存在主义之所以是人道主义有三个原因。首先,是因为人就是人,人为自己立法,人除了是自己设定的那个样子外,什么也不是。其次,人是自由的,人自己决定自己而且必须为自己作出决定。最后,萨特强调人必须不断地超越自己,追求发展,人只有在自身之外找到一个更高的自己或者反映人的理想的独特追求,才能体现出自身人的本质。因此,萨特认为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在萨特看来,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是由人的主观性和超越性共同构成的。总之,萨特认为,以存在先于本质为第一原则,以人的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为核心的存在主义,才是真正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
萨特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是反对有神论,以个体的人为出发点,以存在先于本质为第一原则,以人的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为核心的存在主义。萨特真正的关注人的生存问题,它揭示了人是自由的、不受约束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他想成为的样子,在最大程度上肯定了人的存在价值,给个体以最大的尊重和包容。人要在自我创造中展现自己的价值,选择可以完善自己的生活方式。萨特的这种思想激励了个人不断地发展进步,努力创造出自己最大的价值。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是一剂强心剂,使得他们重拾信心,投入新的生活。不仅如此,萨特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也给那些处在困境和磨难中的人以希望,让他们对未来怀有希望,尽可能地去创造美好的人生。这种思想告诉人们,人生充满了不确定性,怎样使自己的生活更幸福需要自己的选择,也需要自己承担责任的勇气,它鼓励人们勇于面对一切现实状况,始终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是一种乐观的存在主义,是一个行动的学说,它有助于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它强调个体的自由,认为“人是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3],“必须始终在自身之外寻求一个解放的或者体现某种特殊的目标。”[4]对于人类个体来说,它提出了人的生存意义和人如何成为可能的途径。对于社会整体来说,萨特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鼓励人类个体不断实现自我超越,每个人的自我超越反过来也会推动社会的不断自我超越,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在当代社会中,萨特的这种思想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它强调每个个体都应该把超越性和主观性结合起来,实现个体的最大进步,从而带动整个人类社会的飞跃。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是一种行动的哲学,是入世哲学。
[1]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2.
[2]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18.
[3]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31.
[4]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31.
B565
A
2095-4379-(2016)30-0233-02
杨梅(1991-),女,汉族,河南信阳人,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