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彬彬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从影片《纽伦堡审判》看司法主权之争
谈彬彬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100081
纽伦堡审判的历史意义不容忽视,其奠定了现代国际法庭的基础。然而回过头来细细思考纽伦堡审判的过程,不难发现纽伦堡审判中主权有时在左右着司法权的行驶。本文试图从纽伦堡审判出发,探讨司法主权之争,从而得出法的精神在于解释这一结论。
纽伦堡审判;司法权;主权;释法
首先,影片中指控纳粹法官的罪名为“反人道罪”和“危害人类罪”。这两项罪名是国际法上的罪名,英美法俄有权组成国际法庭对其进行审判,然而,该两项罪名是在二战结束后签订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而德国法官在犯罪之时并无此罪。我们知道,刑法中最重要的原则即为罪刑法定原则,这保护的是所有公民的可预期性,在行动当时法律没有规定其为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行为人当然没有能力预见到该行为在之后的某段时间会是犯罪,以之后的罪名认定当时行为是犯罪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也是对行为人不公的。同时,在传统的国际法视角下仅惩罚国家,而个人都是通过国内法进行审判。所以,正如《纽伦堡审判》这部影片中一开始鲁道夫所言,这场审判的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四国组成的国际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也是值得定夺的。
同时,抛开程序上的问题不谈,仅从实体法角度上讲,受审的法官是否真实具备有责性也是值得探讨的。我们知道,大陆法系国家中对于发动刑罚来对一个人进行处罚是要具备三阶层的推定的,即: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该当性即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违法性考察这一行为是否具有违法阻却事由,有责性考察其是否具备真实对其发动刑罚的可能性,亦即非难可能性。抛开该当性不谈,就违法性中,职务行为也是违法阻却事由当中的一种,而在有责性的考察中,这一点更为突出的显示在我们面前。法官在这一系列审判中真的具有主观故意么?在影片《纽伦堡审判》里法庭提出的三个关于纳粹法官的指控中,虽然有被害人声泪俱下的控诉,但是被纳粹的律师很轻易的驳回,因为,纳粹法官仅仅是在忠于法律。
我们知道,作为一名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居中裁决。他们不是法律的制定者,他们只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的职责要求他们忠诚的执行法律,即使法律与他们的道德相抵触。法律怎样是立法者的问题,所以这一法律所造成的结果应当由议会来承担,而这也正是三权分立所要求的结果。我们不能说一个法官执行当时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即使这个法律不符合他心中的道义要求,就判令其有罪,他仅仅是在忠诚的履行他的职责。
同理,我们也可以将视角转换到我们周围,我们不能说一个人认为堕胎是违反他心中道德要求的就不管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用一个更极端的例子,一个侩子手认为杀人不符合他的道德要求而不对死刑犯人执行刑罚。我们不能要求以上所有在行为时有不做出此等行为的期待可能性,人们的工作越来越专业化和技术性,法官亦如此,他要在他的审判过程中做出符合立法者的立法原意的裁决,这是社会需要越来越高效的选择。
本部影片之所以能够在现在依然成为佳片,不仅仅是因为其对于法官履行职责是否有不为罪的期待可能性的深刻探讨,在这期间穿插的历史事件也使得影片剧情更为深刻,同样给我们对于纽伦堡审判这一历史事件一个不一样的视角。随着审判的进行,柏林危机爆发,美苏关系骤然紧张,对案件的审判会影响到德国民众对于两国的支持与反对,首席大法官受到了严重的国内政治压力,同时在辩护律师的陈词中,他提出的设问也使得当时的法官和现如今的法科学子们深思:希特勒的言行早已经表明了他的所作所为会给世界带来灾难,其他国家难道不知道他的决心?为什么美国的军火商还要和他大做生意?苏联为什么还要和纳粹德国瓜分波兰,签订合约?苏联算不算有罪?梵蒂冈1933年与纳粹签订宗教协议,使希特勒德国获得巨大声望,那么教皇是否有罪?
纽伦堡审判其实就是胜利国对战败国的处罚给出的一个貌似合理的过程和结果,法律仅仅是统治者的工具而已。从亚里士多德时期开始,就有了关于法律和主权、法律和统治者权力的博弈。然而,从法律的起源与发展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法律一直在为主权者服务。法律的精神在于对法律的解释,涉及到国家权力之时更是如此。Gibbons v.Ogden案中,马歇尔大法官通过对商业条款进行解释,最终得出结论,商业包含航运,航运权力受到规制权的限制,并将这项权利推行用于各州之间的商业活动中。此时,正是联邦政府要进行权利扩张之时,将航运权收归国有无疑是对联邦政府一个巨大的帮助。而对商业条款的解释也进入了无限扩张时期,利用对商业条款的解释将州政府的权力收入也联邦权力之中。法律的技艺最高超之处在于对法律的解释,掌握法的解释权并能合理运用,这才是法律的精神所在。
[1]强世功.中国香港[M].上海:三联书店,2010.
[2]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间[M].上海:三联书店,2011.
D926
A
2095-4379-(2016)30-0219-01
谈彬彬(1993-),女,内蒙古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