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参与2016年初的旺角暴乱,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动、煽惑暴动、非法集结等罪一案终有裁决。经过多日审议,香港高等法院陪审团18日下午裁定,梁天琦一项参与暴动罪名成立,他或因此被判最多入狱10年。
香港“东网”报道称,梁天琦当天被裁定煽动暴动罪名不成立,另一项暴动罪未有裁决。此前,梁天琦承认袭警的罪名。
另外,陪审团裁定第三被告卢建民暴动罪名成立,第二被告李诺文、第四被告林傲轩的暴动罪名均未有裁决。只有第五被告林伦庆三项暴动罪名均不成立。法官将6月11日定为提讯日,到时再看律政司对未达成的裁决如何处理。▲
(杜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