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厦
(辽宁省青山保护局,沈阳110003)
生态建设
征占用林地管理的若干问题
张厦
(辽宁省青山保护局,沈阳110003)
分析辽宁省近几年在征占用林地的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探讨合适的对策,通过法律手段,制定相关规定,加强舆论宣传,解决征占用林地问题,促进生态建设。
林地管理;保护对策;资源管理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越来越多人关注的焦点在生态建设上,用林地面积的不断减小,被非法侵占的用林地也越来越多,以至于林地资源大量的流失,森林的面积也在急剧的下降。在新形势下用林地的发展问题和在征占用林地的过程中出现的管理问题是辽宁省青山保护局首要解决的问题。
辽宁省的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每年都会有较大面积的可用林地被建设用地占用,或者被胡乱开垦,导致土地营养流失,林地资源在快速的减少,对辽宁省的生态环境的建设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1.1法律意识薄弱
随着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工业建设,城镇建设等方面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和林业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突出。首先,辽宁省地方管理体系中存在着巨大的漏洞,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错误指导方法数不胜数,部分领导包庇非法用地的行为,甚至参与到破坏生态用地的行为当中,对地方林业建设方面造成了巨大的阻碍,林业建设管理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被迫屈从于上层领导,致使林地建设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并且持续恶化[1]。还有部分政府和管理部门为了应付上层交与的任务,常常做一些表面工程来为自己解脱,蒙蔽了大众的眼睛。其次,政府在立法,司法,普法环节上存在疏漏。法律体系刚开始建设,在相对不完善的时候,政府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却让法律成为限制人民群众的工具,这就导致了法律的诸多漏洞被当地人民抓住,成为人民知法犯法的理由。由于普法环节的疏忽,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持有法不责众的想法,知法犯法也成为林业建设的突出问题。最后,人民群众不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在出现了自身权益受到迫害的时候,不懂得首先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而是一味的做徒劳的反抗,根本意识不到这种反抗是无效的,这就导致了很多看起来像矛盾,其实只需要稍微运用法律的知识就能解决的矛盾。减少了这些显而易见的矛盾,便会揪出隐藏在背后的阻挠势力,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2群众基础不牢固
民心向背是一件事情成败的关键所在。人民群众对于需求与林业建设用地产生矛盾,究其根本,还是在想法上出现了偏差。首先,政府人员在普及用林知识方面没有很好的深入普及,人民群众根本不知道林业建设的重要性。当然,也不能排除个人的利己情绪作祟,但是这一切问题的核心关键在于,政府的教育引导工作出现了疏忽,这一问题可以归结到上述第一条。除此之外,人民群众认识不到,发家致富的首要前提是有安全保障,对于不建设林业的后果认识的不周全,这就导致了在权衡利弊的时候,用不正确的砝码进行统筹,以至于天平往自我的那一端倾斜。最后,不正确根深蒂固的观念影响人们难以接受抛弃自己的所有土地面积,为建设林业做贡献。中国人固有的安土重迁,叶落归根的思想影响人们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园,但是林业建设中一定会出现需要有一部分人离开家园,为集中规划绿地做牺牲,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矛盾,一方不愿意离开,另一方难免会强制,因此就导致了人民群众出现抵触心理,这一点可以和钉子户的产生结合起来看[2]。
1.3征占林地的数量没有得到控制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每年林地面积不断的减小近60万hm,在这其中主要是工业建筑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张,将林地变为建设用地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变化,更多的林地被扩张为建设用地,导致生态林业的建设无力。
1.4管理部门之间关系紊乱
和林业管理之间息息相关的是土地管理,征占用林地必须通过《森林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和的地方林业管理部门和谐配合,共同致力于林业建设,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辽宁省的这两个部门之间没能够配合好,经常会出现权力的漏洞,跨越部门的进行处理问题,导致在征占用林地方面费时费力,林业建设计划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进行[3]。
针对以上在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应该全方面的解决问题,从法律、群众教育等方面,制定完善的管理方式,有目标有计划的对出现的问题一一破解。
第一,在法律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法院在审案方面和公安机关在侦查方面具有良好的意义,对非法占用用林地进行了具体的分类,以及对非法占用用林地的范围进行界定,以以往的案件进行分析说明,提高对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官员进行法律的制裁[4]。
第二,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由局长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具体要求,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并组织进行培训。
第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地方的林业管理部门一定要秉公执法,对于违反法律,破坏用林地建设的行为要追查到底,在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方面要抱有坚持不懈的心态,与此同时,上级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地方的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平时严格监督,及时的发现非法用地的违法行为并进行打击,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
第四,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加强上级林业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林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将林业用地的保护纳入到对地方林业管理部门的业绩考核中,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中,要追究到地方主要负责人,负起法律责任,改变不良的社会风气[5]。
第五,加强基础建设,提高资源管理的质量要求。在林业管理相应的部门管理中,应该明确各个部门职责,理清关系,做好有关林业的一系列的信息统计工作,挑选专门的人员对林地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对以往工作中出现的错误的方面进行及时纠正,按照相应的保护规则对辽宁省的林地资源进行保护,维护好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对林地进行总体规划,全面统筹的发现辽宁省的林地资源。
第六,加强舆论监督作用。辽宁省各级林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向社会上宣传保护林地,征占用林地的法律依据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向广大群众宣传,向各个部门宣传,寻求更多的资源和帮助,共同致力于林业建设,使辽宁省的林业建设走出困境,科学管理,走进新世纪。
[1]潘沩.征占用林地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8(2):12-14.
[2]石俊华.征占用林地调查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吉林林业科技,2009,(38):33-35.
[3]刘姝颖.辽宁省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存在问题及控制措施[J].辽宁林业科技,2015(3):64-65.
[4]王洪波.中国林地现代管理模式关键问题研究与实践探索[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12.
[5]段树森.关于征占用林地外业调查及内业制图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2,35(4):91-92.
[责任编辑:路实]
Some prob lem s in theM anagem entof the Requisition and Occupation of Forest Land
ZHANGXia
(Castle Peak Protection Bureau of Liaoning Province,Shenyang Liaoning110003,Chin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managementof the requisition and occupation of forest land in Liaoning Province in recent years,explore the appropriate countermeasures,through legalmeans,formulate relevant regulations,strengthen the propaganda of public opinion,solve the problem of the occupation of forest land,and promote theecologicalconstruction.
forest landmanagement;protection countermeasures;resourcemanagement
F326.27
A
1673-5919(2016)03-0077-02
10.13691/j.cnki.cn23-1539/f.2016.03.027
2016-05-06
张厦(1986-),男,辽宁沈阳人,工程师,研究方向:林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