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艳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9
经济法视野下的消费者保护
王艳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陕西西安710109
摘要:处在当前的经济发展背景下,消费者的保护工作就要加强重视。消费者是普遍的市场主体,在当前由于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已经成为社会性问题。通过加强消费者保护制度的科学完善建立,就比较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基于此,本文主要从经济法的角度对消费者行为主体目的加以分析,然后对消费者保护的理论支持进行分析,最后结合实际对经济法视野下的消费者保护现状和保护措施进行详细探究,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对消费者保护工作的优化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关键词:消费者保护;经济法;问题
经济法当中的管理者以消费者和经营者是最为关键的主体,而消费者则是在这几者中最为核心的。通过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从经济法的视角下,对消费者保护工作得以充分重视,并在措施的实施上科学进行,就能有助于经济法的完善化。从理论层面对消费者保护工作得以加强研究,对实际发展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一)经济法的角度对消费者行为主体目的分析
从经济法的角度下,对消费者的行为主体以及行为目的进行分析,就对消费者的保护工作有着积极作用。对于消费者的主体要能以个人为基础,在概念上要加以明确化,在消费者规定为个人也是国际惯例。从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对消费者的定义来看,其主要是定义为:为个人目的购买及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说,经济法对消费者保护,主要就是因为消费者是弱者[1]。在我国的消费者保护工作中,有着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并对买卖合同有着比较严格化的规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定义来看,在权利上也有着人权的属性,所以单位就不能对这些权利享受。
而从消费者的行为目的的层面来看,从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的行为目的认定来看,学者对其有着不同的观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认定主要是在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以及对商品使用接受的服务,在这一基础上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得到有效保护。而对消费者的行为目的进行确定就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其中的一种观点认为是主客观的统一,还有一种是对客观的学说有着坚持。
(二)经济法的角度对消费者保护理论支持分析
从经济法的角度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就有着相应的理论支持。消费者是和政府以及企业相并列的,并且是参与到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主体。消费者的需求对经济的发展拉动的作用比较突出。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消费者主权的意义就体现在能对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保证有着满足,对社会资源的科学分配比较有利等[2]。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核心基础,对政治目标实现就比较有利。由于消费者处在弱势地位,并在当前对消费者的保护现状来看,都需要对消费者保护的强度进行强化。
(一)经济法视野下的消费者保护现状分析
从当前的消费者保护的现状来看,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问题有待解决。在这些问题中的市场规制法没有完善化呈现是比较突出的,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当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最为主要的就是对消费者的保护。在市场规制法中的反垄断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是这一范畴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实际的市场规制法还没有得到完善的呈现,这样就对消费者的保护有着诸多的不利。
再者,经济法视野下的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法律的协调性还没有充足,在执法机构方面还没有全面建设,这就对消费者保护法的具体执行有着很大影响。从实际问题的情况来看,主要就是执法机构存在着知法犯法的行为,对违法的行为比较纵容[3]。还有是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加强,不能对自身位置加以摆正,这就对具体的执法公正性有着影响。
另外,对消费者保护惩罚性的赔偿机制建设还没有完善。通过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实施,就能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有着积极作用,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主要就是在惩罚的力度还不足够,以及在适用的条件方面比较严苛。这些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就有着很大的阻碍,这就要能对实际的问题解决得以重视。
(二)经济法视野下的消费者保护措施探究
为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要能从多方面得以充分重视,在措施的实施上要多样化。从经济法的视角对消费者加强保护,这样才能有利于执法的公平公正,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打下基础。笔者结合实际,对
消费者保护的措施进行了制定,这就能从一定基础上对实际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第一,从经济法的角度对消费者保护措施进行科学实施,就要注重市场规制法的完善构建。这就需要将竞争法规目标实施有效完善,相关立法部门就要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能加强重视,在法规的内容以及范围等层面,都要能充分完善。还要加强对消费者保护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建立,能对消费者保护的力度进行加强。在这一方面就要能对赔偿性责任性质明确化,在制度适用的范围上能结合实际进行扩大化。
第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属性方面要不断的强化。可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消费者个人经济公益权能加以明确,在法律保障的机制建立层面能得以完善化实施。作为能够对经济法属性得以充分体现的法律,就要能从全面进行考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属性加以强化,个人的经济公益权能够为整体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供连接点,这也是消费者最为核心化的权利,对此就要能得以充分重视。
第三,对消费者的保护,还要注重对政府行为的优化。这就能为执法机构的建立有着积极作用。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只是要能对民法得以充分应用,还要在经济法方面能得以重视,将政府和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从具体的措施实施层面来看,就要能对消费者保护执法机构建立得以充分重视,在执法队伍的建设上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对不遵从法规条文办事的就要严肃的处理。
第四,政府在消费者保护的职能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要在监管的职能发挥方面充分的体现,在当前法律的保护下,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是在自由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的基础上来进行实施的。政府在这一方面的监管工作的开展,就要能充分的重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效应用,以及对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充分的应用,对一些不合法的行为等要加强管理,维护市场的秩序良好进行。
第五,要对消费者保护司法救济的渠道进行积极的拓宽,充分的重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要在消费公益诉讼以及小额诉讼等层面,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良好的维护渠道支持。同时,也要能对支持消费者诉讼的制度建立要能得以完善化建立,只有在这这些方面得到了实现,才能为消费者的保护工作目标的实现打下基础。
总而言之,对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要能注重消费者的保护工作,并要从不同的视角来加以保护。通过从经济的角度对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就能将实际的问题得以良好的解决,促进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化。此次主要从理论层面对消费者保护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这就能为实际的问题解决起到一定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1]孙颖.服务侵权的无过错责任[J].法学,2014(11).
[2]钱玉文.消费者权的法律解释——基于判例与法理视角[J].法学,2014(08).
[3]葛傲雪.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J].研究生法学,2015(03).
中图分类号:D923.8;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4-0198-02
作者简介:王艳(1982-),女,汉族,毕业于西北大学,现就职于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经济法专业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