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马杰 张 波
1.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广东 汕头 515149;2.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广东 汕头 515149
新型痕迹在侦查中的运用
许马杰1张波2
1.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广东汕头515149;2.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广东汕头515149
摘要:众所周知,现场分析或现场重建质量的好坏是由痕迹信息的把握程度以及准确性的高低决定的。只有根据相关的痕迹信息,才能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否则是无法进行现场重建的。目前,心理痕迹和电子、电磁痕迹这两类新型痕迹在实践中已经得到应用,尤其在侦查中新型痕迹得到快速普及,对侦查实践起着积极的帮助作用,笔者从以下两个部分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侦查;新型痕迹;现场
我们对痕迹所涵盖的范围要采用广义的理解,除了常见的一些痕迹如指纹、脚印、器械和子弹印迹等称为痕迹外,目前新出现的心理痕迹、电子、电磁痕迹等,同样也属于痕迹范畴,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对于侦查破案来说,这些新型痕迹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不但要树立全面收集痕迹的意识观念,而且还要建立起相关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使新型痕迹的提取和收集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从而让它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新型痕迹在侦查中的运用,笔者作以下简要论述。
一、新型痕迹概述
现代汉语中,痕迹的定义指某物经过的可觉察的形迹。形象痕迹属于传统痕迹的一种。由于形象痕迹是以各种形象反映人的手、工具等客体接触部位的外表形态结构特征或动作特点,因此传统的观点认为它就是痕迹物证的研究内容。新型痕迹并不是一个神秘的新概念,它主要在近几十年间出现,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痕迹的一类痕迹总称,主要是为了区别传统的形象痕迹才在本文中使用。新型痕迹与传统痕迹二者反映犯罪行为的内容和过程的方式非常不同,它们有着本质区别,前者依靠其蕴涵的内在信息来反映犯罪行为的内容,后者则依靠痕迹自身特征及属性等外部表征来反映犯罪行为的内容。传统形象痕迹是利用物质交换原理,而新型痕迹有所不同,它依据了信息理论的相关原理。从信息论的观点来看,犯罪过程是实现了信息转移或交换的过程,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作案人肯定会与被害人、犯罪现场与犯罪环境之间产生信息转移乃至信息互换。由于犯罪的过程是实现信息转移和交换的过程,犯罪的相关信息一定会留在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被害人、知情人的记忆中,通过发掘和提取这些信息,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可以了解犯罪的内容及过程,因此本文中所指的新型痕迹就是存储在一定载体中的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信息,它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痕迹。归根结底,一切犯罪行为留下的信息的载体都属于刑事范畴内痕迹,当然也包括传统的形象痕迹。所以,传统的形象痕迹不是痕迹这个概念的专属,新型痕迹也属于痕迹范畴,值得好好去研究。
二、新型痕迹应用在侦查中
(一)心理痕迹应用在侦查中
心理痕迹已经广泛应用于侦查中,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践:
1.可以使用固定犯罪脑生理痕迹作为定案的直接证据。我国法定的证据种类是侦查人员通过应用侦查讯问和询问这两种有效的侦查措施取得的口供和证人证言,它们是司法工作人员定案非常重要的依据。提取和固定犯罪脑生理痕迹,能够使侦查工作得到有效地促进,使刑事诉讼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2.分析犯罪脑生理痕迹,能够指明侦查破案的方向。现阶段,心理测谎技术被广泛应用,虽然它得出的结论不能直接依据定案,但是它提供了侦查破案的线索,能够有效帮助摸排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目前还很少应用催眠技术,它是一种先进的讯问和询问的辅助手段,发展前景比较广阔,对未来的侦查实践有积极推动作用。
3.犯罪现场物化心理痕迹,能对犯罪人的个性特征及犯罪惯技进行分析。作案人的气质、性格和兴趣、爱好等都可以通过现场中的心理痕迹反映出来,尤其是某些典型案件,作案人的犯罪惯技也能很好地反映出来。提取和分析这种心理痕迹,能够在接下来的侦查活动中使侦查范围缩小,明确侦查方向,进一步提高了侦查效率,甚至还可以根据这种心理痕迹,锁定或解除犯罪嫌疑人。若是作案人有比较特殊的行为爱好,与痕迹物证相比,在一些有关联的案件里具有较强的可靠性,就可能成为十分重要的关联证据。
4.要了解犯罪人的身份特征,可以分析犯罪现场物化心理痕迹。掌握和了解犯罪人的技术特点,是通过得到犯罪现场物化心理痕迹并研究分析出来的,它从侧面反映了犯罪人的特征、作案动机、过往经验、职业特点,有时连其住所、行动地等都能反映出来。它不仅对明确侦查要点和侦查区域提供了有力的帮助,而且给各种关联案件找到了比较有效的依据。
(二)在侦查中关于通讯痕迹的运用
目前,电子、电磁痕迹比较普遍应用在侦查实践中,而且几乎所有较大的案件中都会应用通讯痕迹。虽然大部分作案人通过各种传媒的报道、宣传,都知道作案后处理掉所使用过的通讯工具,但是在现阶段案件侦破中,和指纹痕迹是破案的重要支撑一样,通讯痕迹仍然占据着不可或缺的位置。就目前的应用现状来看,我们还没有挖掘出电子、电磁痕迹的重要潜力。截至当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应用这类痕迹:
1.犯罪人活动轨迹的发现是采取电子、电磁痕迹的发掘实现的。我们调取分析移动类的通讯工具和车载GPS等定时与其基站等进行数据交换的相关存储数据,就可以对犯罪人作案活动的轨迹进行大致确定,在侦查破案中,从到达现场、在现场逗留直至离开现场的所有活动轨迹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犯罪地理信息平台系统的帮助下,我们对相关的软件与系统进行开发,可以对作案人活动的轨迹清楚地掌握,能够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的帮助。
2.对犯罪人准确定位,创造条件实施抓捕,也可以通过电子、电磁痕迹实现。随着科技的发展,由于具有定位功能的移动通讯工具、车载GPS、互联网以及视频监控,精确度都非常高,当发现进入侦查员布控范围的犯罪人留下了信息痕迹,就能准确抓捕,让犯罪人无路可逃。现阶段,视频监控还没有发挥出在此领域的应用潜能,由于人像识别技术逐渐成熟,监控系统不断完善,成像痕迹将逐步成为对犯罪人进行定点定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是侦查破案的重要助手。
3.找到侦查的要点或依据可以通过这些新型的痕迹,它还可以为案件告破和法律诉求提供帮助。《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视听材料也属于一种有效证据,它可以在这些痕迹中被发现,同时还可以依据这些痕迹进行直接定案,并且相对于传统的普通证据,它能直接而生动地表现出来,能为诉讼提供很大的帮助。虽然目前其信息痕迹能否作为证据还存在很多异议,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但是,随着加密技术和系统安全性技术的发展,它将成为一种重要的侦查线索和侦破途径,其他痕迹物证无法与之媲美,电子和电磁证据也极有可能在未来将纳入法定证据的视野。
4.追缴涉案资金和财物也可以通过电子、电磁痕迹可来实现。作为侦查破案的重要环节,追缴涉案资金和财物可以直接通过资金流转痕迹与GPS痕迹来获取。被害人群体最关心的就是让犯罪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追回他们的财物。因此,追缴财物的工作对真正实现侦查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心理痕迹应用越来越广泛,要想发掘高水准的心理痕迹,必须开展一警多能的专门培训,或依靠一批拥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警员来实施;目前应用电子、电磁痕迹主要是清洗和拆分各种痕迹数据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库,加上智能分析系统,对数据进行深度研究和拓展分析,达到智能化水平。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新型痕迹在侦查破案中将占据不可或缺的位置,侦查理论界和实践界必须重点研究和推广新型痕迹的观念和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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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品新.论网络时代侦查制度的创新[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1:62-73+162.
中图分类号:D6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6-0142-02
作者简介:许马杰(1985-),男,汉族,广东汕头人,本科,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张波(1985-),男,汉族,广东汕头人,本科,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