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英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 贵阳 550004
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以《证据学》课程为例
陈云英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贵阳550004
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决定了其教学模式“远程”和“开放”的特点,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除了传统教育中面授教学的模式外,还要有符合远程开放教育学习需求的网上教学模式和课程实践教学模式。《证据学》课程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其教学模式主要有以“情景式为主”的面授教学、“三网一体”的网上教学、“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模式。
远程开放教育;证据学;课程教学模式
远程开放教育是与传统封闭教育相对而言的一种教育形式,它因其独特的魅力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教育形式,在这种教育形式下,对学生的年龄、职业、地域、学习资历等方面没有太多的限制,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只要具备一定文化基础,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均可以申请入学;在远程开放教育中教学媒介多,“三网一体”的教学媒介能够全方位全覆盖学生不同环境下的学习需求,学生的学习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形式多样。接受开放教育的学生在职学习的占多数,他们不仅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还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但由于学生来源于社会各个领域,专业背景存在差异,工学矛盾突出[1],这些现实情况决定了开放教育课程教学模式与传统课程教学模式不同,要求学生对课程选择和媒体使用自由、教学方式更加灵活,除了传统的面授外,更加注重利用远程工具进行学习,教学实践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本文以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主干课程《证据学》为例分析开放教育中课程教学模式。
《证据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证据学》课程教学活动需要紧密围绕法律实务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它需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模式[2],单纯的系统讲授往往达不到理想的学习效果,然而由于开放教育中有一部分学生无法学专业知识背景或者从事的工作与法律事务无关,《证据学》这门课程内容对他们来说很抽象,现实又是具体的、复杂多样,要将抽象的、一般的法律规则学通、学懂、学好、会用,教学方式就必须联系实际,结合具体事例进行情境式的实训教学。
在《证据学》教学中,相当部分教学内容与具体诉讼程序有关,这些内容程式化特征明显,单靠教师进行系统讲授,既枯燥又缺乏直观感受,学生往往不感兴趣并难以掌握,而结合实例进行案例教学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又有许多困难。远程开放教育中媒介多样化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条件,通过各种媒介来介绍案例,将程序性强的个案以录像直观的形式引入课堂教学,使学生对繁琐的程序知识、具体的法律实务操作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教师再结合案例进行讲授,介绍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如何运用证据来证明有关的案件事实,司法机关如何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减少学生学习的难度,教学效果大为改观。
为了体现远程开放教育“远程”的优势,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远程教育机构应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平台、手机移动网络平台、互联网平台“三网”平台为载体,完善资源体系,提供丰富、方便灵活、多样化的资源,满足学生对不同学习资源的需求,实现相互补充,各取优势。同时根据“三网”平台的不同特点,实现不同网络下的网上教学。多样化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满足了学生不同兴趣、不同学习方式的多样化需求,对学生完成自主学习提供了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持。
(一)互联网网上教学
在互联网教学平台,《证据学》每个学期发布和更新课程的相关资源,其中必设栏目包括:课程说明、教师介绍、教学大纲、实施方案、教学辅导、电子教案、直播课堂、IP课件、作业与复习,在课程的栏目中包含了该课程的重要信息,包括课程重点难点、平时作业和复习、参考资料、学习大纲和实施方案、课程拓展等。
《证据学》课程每个学期通过互联网在课程网页的互动社区开展3次实时网上教学活动,3次实时网上教学活动的主题是该课程的重、难点问题,实时网上教学活动一般安排在该内容的面授教学之后,这些重难点是学生们在面授教学中还没有深入理解和掌握的内容,通过网上讨论,学生对问题就会产生焦点,这些焦点正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疑问,而这些疑问在面授中学生往往无法去发现和整理,实时网上教学活动的时间固定、讨论社区固定、讨论主题固定,通过实时网上教学活动让学生了解本课程的重点及难点,更好地督促学生回顾课程知识,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互动,这样的教学模式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利用互联网和学校网络资源进行学习,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更深入,掌握理论也更牢固。
在3次固定时间、固定主题的网上教学外,随时开展非实时答疑,学生可以随时进入课程互动社区提出问题、发表见解和看法,责任教师在学生发帖后3天内会对学生的帖子进行回复,学生可以随时查阅。
(二)移动网络
为进一步丰富网上教学资源,方便学生利用手机移动网络进行学习,依托同学APP平台,责任教师将课程资源根据手机存储量小的特点进行精简,根据章节顺序在移动网络平台上挂课程辅导资源。任课教师提取课程中知识要点进行浓缩和精心制作,设计成每节5分钟左右长度的微课,微课形式多样,包括动漫型、三分屏型和百家讲坛型等,制作完成后上挂在手机移动平台,学生通过手机移动网络能方便快捷下载、实现无处不在的学习。在课程实施方案中增加“教学流程设计”,公布“手机学习方案”,利用移动平台将教学信息以“学习信息提醒”的方式提前发送到学生手机上,明确教学进度,帮助学生有效地计划和安排学习内容,使学生清楚每个时间段内自己要“学什么”和“怎么学”。在移动平台设有互动社区,学生可借助移动网络就学习中的问题在互动社区与责任教师和社区学生进行交流和互动,实现无处不在的学习和交流。
(三)广播电视网络
贵州省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省份,远程开放教育有部分学员来自于农村,基于目前贵州省农村远程教育“广电模式”普及、移动和互联网在农村远程教育建设时间不长的省情,依托广电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课程高清视频资源建设能够满足移动网络和互联网远程教育滞后的偏远农村学生远程教育的需求。
广电平台高清视频以教师讲课视频为主,中间根据需要穿插字幕、图片、图表、动画、外景拍摄视频、演示视频等多媒体表现手段。课程视频重难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学习时间灵活,学生收看方便。《证据学》课程正在进行高清视频课件的建设,建成后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发布资源,供学生自主学习使用。
(一)课堂讨论
过去,在面授教学课堂上讲解案例是比较困难的,通常情况下,一个案例的文字都比较多,在黑板上抄写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简单地读一遍,学生又往往难以理解和解答。而现在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按重点章节、教材的内容,搜集、选择相应的案例材料进行整理、改写、编辑,并通过“三网”提前向学生发布案例材料并提出讨论的问题。上课的时候,在讲解完教材相关内容以后,可以就准备的案例或相关知识点,组织学生们进行课堂讨论。讨论的形式可以是集体讨论、分组讨论,也可以是控辩双方的对抗式讨论,还可以将案例分析作为课后作业,留待下一次上课时再讨论。
(二)自由辩论
在日常教学中,以案例为基础,采用学生自由辩论的方式。根据自愿原则,选定多名学员担任辩论队员,分为正、反双方,通过模拟自由辩论的形式来完成,与平时所讲的辩论,最大的区别在于同学们不需要进行专门的立论陈词,而直接进入到自由辩论阶段,将立论陈词和自由辩论合为一个阶段,双方就争议的焦点进行辩驳和论证。其他所有同学担任自由评委,要求担任评委的同学要对辩论的内容进行点评,并结合《证据学》的知识点进行分析和阐述。通过辩论来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3]。
在学期教学战略安排上,每个学期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或参与高校的专业活动。通过参加相关专业活动使学生在学校里就能接受实践能力训练。通过实战性模拟辩论演练,增强学生法律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提高其法律职业技能。
(三)观看庭审
1.课堂观摩
在网上选取庭审现场类的经典案例,让同学观看,这种方式能直观生动地让同学们了解庭审程序,掌握庭审中所涉及到的证据学知识和理论,能够让学生深刻理解理论内涵,这种教学方式的教学效果是语言讲授所不能取代的。在面授的同时,布置同学们积极关注一些大案的庭审过程,并组织学生模拟实施具体个案来开展现场教学活动,使学生更能将理论知识与现场操作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意识,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语言表达能力与运用证据理论的实务能力,这种教学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能将课程的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对于诉讼程序、证据的类型、证据的效力、取证、举证、质证、认证等环节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并能促进学生的学习热情。
2.审判观摩
由教师选取当地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件,组织学生到法院实际观摩真实案件审判过程的实践活动。审判观摩是学生旁听法庭真实案件的审理,能使学生亲身体会到法庭的威严,感受庭审各阶段的进程,让学生直观理解证据学的相关理论,提升理论的学习效果,对庭审中的程序进行整理并思考其设计的合理性以及存在的不足,加深对《证据学》理论的把握。
(四)课程实习
课程实习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对于证据学课程的学习,则是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模式,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将自己所学知识在实践中进行初步检验。可采取的实践活动有社会调查、实践基地实习等。
1.课程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是通过组织学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实而获得对社会的认识。社会调查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用第一手的材料验证所学的理论,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并激发学生勇于探讨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践基地实习是让学生在实际的法律工作实践中学习法律。
2.实践基地实习
实践基地实习是把学生安排在直接面向社会从事法律服务的实践基地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找出他们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这种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心,有利于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这种模式可以通过学院或系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律师事务所联系,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固定的学生实习基地和教师实践锻炼基地,远程开放教育机构与律师事务所、法院建立学生实践协作关系,每年安排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到相关单位进行课程实习,校内外专家指导学生参与法律事务,或者根据需要安排专家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与互动,解决学生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和疑问,为学生实战能力的培养提供强大支撑,使学生在课程应用的具体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的技能,提升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在面授教学中教师针对课程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讲解,对于其中的疑难问题再通过网上教学的方式进行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通过网上教学的交流互动,了解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疑问,可有针对性地对课堂内容进行强化学习,既能解决远程开放教育下学生工学矛盾,又培养了学生对热点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并能活跃课程教学的气氛。而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学生模拟诉讼参与人或法律职业人员的角色,从自己的角度来理解课程理论,寻找问题的关键,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提高了学生参与课程学习的热情。“情境教学”为主的面授教学模式、“三网一体”的网上教学模式、“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模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实现了开放教育将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相互融合的混合学习模式的构建,满足了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多元的学习需求,贯彻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教育宗旨。
[1]李屏.开放教育中课程多种教学方法的实践[J].继续教育,2014(7).
[2]张平.应用法学教学方法新论[J].教育与职业,2012(11).
[3]胡畅辉.现代远程教育下法学教学模式初探[J].法制与经济,2013(10).
D90-4
A
2095-4379-(2016)30-0064-03
陈云英(1975-),女,土家族,贵州印江人,法律硕士,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