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
一个新名词“法器”,忽然成了百度的热搜词。
这“法器”,无关宗教,却攸关信仰。它全称是“宪法宣誓规范法器”,供官员宣誓就职使用,刚刚在北京首发。法器包括宪法宣誓领誓法台、宪法宣誓法台、宪法宣誓领誓法台脚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台上镌刻有国徽以及“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台”等字样,镌刻的“人”字图案表达捍卫人权、保护人民利益的宪法精神。全套法器是红木材质,榫卯结构,所用《宪法》是宣纸印刷的书法作品,隆重其事之外,似乎也在凸显历史传承。
法器问世,为已正式实施的宪法宣誓制度增添了一个看点。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并公布了70字誓词,“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接受人民监督”写入誓词。2016年1月1日,这一制度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北京市海淀区等地方公职人员就职,就已有手拿宪法、面对国徽宣誓的实践。今年1月以来,各地官员进行宪法宣誓的新闻更如“井喷”。1月15日,新当选的福建省省长于伟国成为全国首位面向宪法宣誓就职的省长。
手抚宪法宣誓,是什么感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当选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说得挺好:“维吾尔族有句谚语:人的话是从嘴里说出去的,人的最后一口气也是从嘴里吐出的,意思是用生命兑现承诺。今天我对着宪法、对着全区人大代表宣誓了,就要用生命兑现承诺。”他说,“手抚宪法宣誓,对宪法的敬畏油然而生,内心感受的约束也是震撼的”。
掌握权力时的敬畏感,古今中外的制度设计者都在追求,为的是给掌权者的内心增添一道防线,免得被权力点燃的欲望之火吞噬。而敬畏什么,就向什么宣誓。中国古代的皇帝,登基时要祭告天地,因为皇帝自命为天之子,替上天管理苍生。而敬畏宪法则是现代国家的“最大公约数”。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在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时,孙中山的条件是袁必须宣誓效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伊斯兰国家埃及,总统“以伟大真主名义起誓”“忠实维护共和制,尊重宪法与法律”。在君主立宪的比利时王国,国王在加冕典礼上说:“我发誓遵守宪法及国家的法律,维护国家的独立与领土完整。”美国总统就职时,手按古老的圣经起誓,但监誓的是最高法院大法官,誓词内容是“我将忠诚地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并尽其所能维护、遵守和捍卫合众国宪法。”虽然美国号称基督教国家,其实美国人信什么的都有,法律才是全民最高信仰。
可悲的是,在今日中国,有一些官员敬畏的不是法律,求索的不是公义,而是敬“大师”、拜神佛。被中纪委点名“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的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在成都一重大投资项目连发事故后安排道士“作法驱邪”。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每收一笔赃款,都要先在“佛龛”放段时间求“平安”。河北省邯郸市国税局原局长许建恩把受贿的金佛埋到大树下,案发后的反思竟是“不该将佛埋在地下”。而一些江湖术士能游走官场,呼风唤雨,甚至整出一个个骇人听闻的案件,与一些官员全无法治信仰、只听“大师”吩咐有莫大关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日,官员手按宪法宣誓,是在掌权的一刹那种下了“敬畏宪法”的种子。但种子能否成长、坚固,并不是在宣誓的瞬间就能完成的。对法的信仰不是“顿悟”,而是每时每刻的坚守和监督。“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官员如能听从嘱咐,谨守誓言,则必能在法治时代保平安、有作为,并成为遵行宪法和法律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