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强
(014100 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 包头)
浅议涉农上访对策及建议
范志强
(014100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内蒙古 包头)
农村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信访是社会矛盾的晴雨表,有其自身的复杂性,而涉农信访又是其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涉农信访产生的原因,寻求解决对策,对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根据工作所在地域涉农上访的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全面推行农村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公共事务,如惠民政策、专项资金发放等重大事项的程序环节、补偿标准等,要及时公布于众,做到内容、时间、程序、形式、监督等信息公开。通过村民大会、村内广播向村民进行告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干部等制度,扩大农民群众对涉农事务的有序参与,依法保障村民监督权利,重大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研究决定,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司法机关要加大力度宣传村民自治法律法规,
健全和落实农村账务制度,禁止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兼任财务人员,对村开支项目要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共同审核和签署,防止“一支笔”随意审批。完善“村账乡管”制度,加强乡(镇)村账务代理中心的建设管理,乡镇经济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账务监督职责,对乡村两级干部要严格落实离任审计制度。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清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改进发放方式,利用银行现金支付和监管的便捷渠道,尽力实行银行支付直接到户,并及时提供查询,保证惠农资金安足额到位。乡镇财政、经管站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的涉农民心工程,主管部门应针对招投标、建筑材料、采购、资金拨付和质量验收等容易发生的环节,制定严格规范的动作程序和运行制度,加强管理,保证监督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和减少犯罪诱因。
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配合,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涉农信访工作,深入推动农村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发现涉农职务犯罪线索要严肃查处,加大查处打击的力度。对查出问题的干部,查出一个就要处理一个,绝不手软,真正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通过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和剖析,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使广大干部增强法制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法律防线,以法制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管理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法制宣传要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正确引导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上访,严厉处理信访讹诈。特别是要针对农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的特点,制作农民群众“看得懂,易接受”的宣传挂图,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具体做到
(1)法制宣传形式多样化。如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上法制课和利用新闻媒体发表电视讲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2)法制宣传的内容要浅显明白,要有一定的导向性。一是要增强群众举报线索的可查性;二是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农村干部选举、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深入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选好配强农村干部队伍。在农村干部选举过程中,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组织、协调和指导力度,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宗族、家族、团体观念,打破身份、城乡、地域等传统观念,在尊重群众自治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德才兼备,推选出真正心系群众、关心集体、公道正派、真正代表群众利益的人担任村干部。其次,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可以选派一批素质较高的大学生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到农村担任“村官”进行锻炼,同时,建立相应的晋升激励制度,促使基层干部勇于创新发展,可以很好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发展。
建立涉农信访信息收集、交流、反馈机制,变上访为下访,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为切实处理好涉农信访,使当事人息访罢诉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涉农信访案件联合处理机制,必须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访联络、线索转办跟踪、息诉工作联系协调等相关机制,克服工作中的零敲碎打和临时观念,依法及时处理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涉农信访中的职务犯罪虽然数额一般不大,但却直接侵犯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严重干扰党和政府保障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因此必须要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坚决杜绝各类涉农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农业发展,维护广大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范志强,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