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涵(青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青岛 266000)
犬猫产地检疫工作浅析
周子涵
(青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青岛266000)
摘要:本文从伴侣动物产地检疫的法律规定入手,分析了犬猫产地检疫的工作现状,列举了当前存在的缺少统一畜禽标识、实验室检测成本过高、贩卖的幼犬难以完成规定免疫程序、省内动物检疫证明的有效期设置过短、对携带犬猫自驾外出难以监管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宠物身份识别系统、尽快出台宠物健康标准、引入风险评估机制、下放省内动物检疫的管理权限、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建议。
关键词:产地检疫;猫;犬;检疫规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和休闲旅游日益兴盛,以家庭为单位饲养宠物、携带宠物外出的现象逐年增多。为有效防控犬猫传播动物疫病,确保产地检疫工作正常开展,2011年农业部印发了犬和猫等动物的产地检疫规程,经过5年的实践检验,暴露出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讨论。
产地检疫是以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传播为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农业部在2011年印发犬和猫等伴侣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后,再于2013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原有《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犬产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对产地检疫工作流程提出了新要求。一是犬猫的产地检疫必须一只一证,禁止一批一证;二是无论犬猫的临床检查是否健康,申报者都必须主动提供狂犬病免疫抗体和犬瘟热、犬细小病毒或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的实验室检测报告;三是检测报告必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四是规定了犬猫狂犬病的免疫有效期为21天以后,疫苗在有效保护期以内;五是整车运输的犬猫必须逐只进行临床检查。作为政策指导性文件,上述要求明确了犬猫产地检疫工作中的细节流程,节制了非法贩卖和宰杀犬猫的违法活动,但在客观上也增加了办证成本和时间,给多数合法流通的犬猫制造了困难。
2015年底,农业部兽医局又针对实验犬产地检疫工作中的问题函复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对实验犬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一是申报者需要提供实验犬生产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养殖档案;二是申报者需要提供实验犬使用者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三是申报者需要提供最近3个月内实验犬的微生物及寄生虫监测报告。根据农业部兽医局的回复意见,实验犬的产地检疫条件比宠物犬更加严格,工作记录也更详实规范,对鼓励和规范正规实验犬只的经营流通作出了有益尝试。
根据青岛市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数据分析,2015年至2016上半年,青岛辖区给992只犬和猫出具了产地检疫证明,其中宠用托运490只,销售418只,实验用犬74只,比赛展示犬10只,没有屠宰和整车贩运。依据以上数据,结合实际情况,以青岛地区为例可以将申请办理犬猫产地检疫的主体分为五类。
2.1家庭携带外出宠物
以家庭饲养宠物为主,出行高峰集中在寒暑假和节假日。能够定期进行狂犬病以及相关疫病的免疫,能够随身携带狂犬免疫标识,能够提前预知行程并申报检疫,但没有养殖档案,不会主动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自驾出行者往往逃避检疫,对其监管和执法的难度较大。
2.2销售宠物
以宠物幼崽贩卖和销售为主。有固定的饲养地点,能够主动对犬和猫进行初次免疫,跨省销售时能够主动申报产地检疫,有正规的免疫标识。但没有养殖档案,不会主动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因同窝宠物之间相似程度较高,出售的宠物日龄普遍偏小,有冒名顶替和提供虚假材料的动机,对其监管和执法有一定难度。
2.3实验用犬
以院校和科研单位饲养为主。有固定的饲养地点,能够对实验犬进行完整的免疫,饲养管理相对规范;有养殖档案,一般成批次申报产地检疫。但对规定疫病和相关疫病进行实验室监测的积极性不高。
2.4比赛、展会用犬
多为赛犬或种犬。与家庭宠物犬相似,免疫完善,饲养精细,有明确的行程计划。但没有养殖档案,不愿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通常自行驾车托运,除必要外,不主动申报检疫,对其监管和执法难度较大。
2.5肉狗和猫贩运
以肉狗和猫为主。没有正规的养殖地点,基本没有免疫记录和养殖档案,部分犬和猫涉嫌偷盗或来路不明;不主动申报检疫,不愿逐只进行实验室检测;成批次运输,对监管执法有较强的戒备心理和反侦察能力。
综合上述分析,在犬猫产地检疫工作中,最常见的是家庭携外出宠物和销售宠物;免疫和饲养档案相对规范的是实验用犬和展会用犬;监管执法难度最大的是自驾携带和肉狗和猫贩运。
农业部虽然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指导意见等多种方式强化犬猫的产地检疫工作,但在具体操作中仍暴露出相关规章制度配套不完善、制度疏漏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实际工作流程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3.1缺少统一的畜禽标识
畜禽标识作为记录动物身份信息的重要载体被广泛运用于猪、牛、羊、禽等动物的饲养和运输。但国内尚未对犬和猫等动物加施统一的畜禽标识或电子芯片。官方兽医因无法在产地检疫和调运监管环节准确辨识犬和猫的身份信息,给部分违法者弄虚作假或调包顶替提供了活动空间,降低了产地检疫工作的严肃性。
3.2规定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成本过高
按照农业部要求,申报者需要主动提供狂犬病、犬瘟热、细小病毒等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根据《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收费标准》核算,在指定实验室完成全套疫病检测需要花费300~600元。另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检测报告的有效期限,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默认检测报告仅对当次产地检疫申报有效,因此即便是两次相邻的检疫申报也需要提供两次检测报告,重复缴纳两次检测费用。
3.3对贩卖的幼犬难以完成规定免疫程序
按照犬的正常免疫程序推算,幼犬完成狂犬病初次免疫并符合产地检疫申报条件的时间应为112日龄(3个月加3周)以后,但市场上出售的宠物幼崽多在60~80日龄之间。因此,经营宠物幼崽的商户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往往会选择逃避检疫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检疫证明。
3.4省内动物检疫证明的有效期设置过短
根据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要求,省内动物检疫证明的有效期为24小时之内到达有效。但目前大多数省内公路和铁路班次均为朝发夕至班车。为保证检疫证明有效期涵盖整个运输时段,官方兽医不得不在启运前一天夜间出具检疫证明。这种在非工作时间进行检疫工作的制度设定往往会影响之后的正常工作安排,并给百姓出行带来不便。
3.5对自驾外出携带的犬猫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和
法律授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对运输的动物进行监督检查。但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受到道路执法权的限制,不能对携带犬猫自驾的车辆进行拦截和盘查,使执法人员处在既有法律规定,又无执法实权的尴尬境地。
4.1推行犬猫身份电子芯片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宠物身份识别系统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率先推广犬猫身份信息电子芯片化管理,逐步在国内建立起统一的犬猫身份信息平台,实现犬猫身份信息的准确读取、快速识别和可追溯管理。
4.2尽快出台宠物健康标准,充分发挥执业兽医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专业作用
建议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尽快出台宠物健康标准,明确犬猫等宠物在产地检疫时应当达到的调运标准。同时充分发挥执业兽医在疫病防控中的专业作用,必要时可以考虑将临床诊断报告作为产地检疫前置条件的可行性。
4.3引入风险评估机制,区别对待家养宠物、实验动物和销售宠物
根据犬猫饲养条件和用途种类的不同,按照风险评估、分级管理的原则,适当简化家养宠物的检疫流程,明确实验室检测报告的有效期限。同时加强对违规销售宠物、贩运肉犬等高危活动的监管力度。
4.4下放省内动物检疫的管理权限
基于省内调运动物仅在本省流通的实际情况,建议在《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各类检疫规程基础上,由各省(市、自治区)研究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检疫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经省属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农业部备案执行。
4.5根据国务院新的部门职能分工,修订《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自2008年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多次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部门职能分工。但农业部尚未对《动物防疫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常常造成部门职能和法律责任不对等、不一致,给基层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建议根据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尽快修订《动物防疫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做到事由法定、责权一致。
(责任编辑:白雅娟)
Analysis of Originated Quarantine of Dog and Cat
Zhou Zihan
(Qingdao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Qingdao,Shandong 266000)
Abstract:Based on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the problems of the current originated quarantine mechnism for pets were analyzed,such as lack of unified identification, incomplete vaccination for immature pets, high laboratory testing costs,transitory validity set of provincial animal health certificate and the difficulties in supervision of dog or cat in road trip. Suggestions of establishing unified identification system,introducing a set of pet health standards and risk assessment mechanism,transferring animal quarantine power to province level,and revising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quarantine;cats;dogs;quarantine procedures
中图分类号:S851.3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944X(2016)07-0033-03
DOI:10.3969/j.issn.1005-944X.2016.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