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务霞
(山东省威海市中心医院,264400)
溶血性尿毒症与输异型血造成溶血反应两者血尿识别
毕务霞
(山东省威海市中心医院,264400)
临床上患者出现血尿常预示病情比较严重,当然造成血尿原因很多,如感染、家族性及遗传性、妊娠、产后、某些免疫缺损性疾病、转移性癌等。在产科患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HELLP综合征[以溶血(H)、肝酶升高(EL)、血小板减少(LP)为特点,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并发症]可出现血尿。当今孕期保健工作引起各阶层重视,孕产妇出现血尿极其甚微,如能做到对血尿敏锐的观察,将减轻患者痛苦,减少并发症发生。现将本科收治子痫前期的患者出现溶血性尿毒症报道如下。
2013—2014年共随机收集15例足月妊娠子痫前期的患者,其中轻度子痫前期4例、重度子痫前期10例、重度子痫前期并发HELLP综合征1例。其中胎龄37~39周11例,40~41周2例,41~42周2例。
临床症状及预后
14例患者无头晕、视物模糊症状,1例出现轻微头晕症状。血压141~150 mmHg/90~96 mmHg共12例;150~160 mmHg/97~100 mmHg共3例。水肿(++),为11例;水肿(+++),为4例。24 h尿蛋白定量1 g为6例,24 h尿蛋白定量2 g为5例,24 h尿蛋白定量3 g为4例。肝功正常10例,1例谷丙转氨酶轻度增高,3例尿酸轻度升高,1例血清肌酐、尿素氮升高、白蛋白降低、血小板减少及溶血性血尿。15例患者,4例顺产,11例行剖宫产术。切口均一级愈合出院,1例新生儿因吸入综合征转儿科治疗,其余正常。
子痫前期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主要是全身小血管痉挛,全身各系统各脏器灌流减少,对母婴造成危害,甚至导致母婴死亡[1]。HELLP综合征是以溶血、肝酶升高和血小板减少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综合征,是严重威胁母婴安全的围生期疾病之一[2]。现在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非常重视,各级医疗单位落实到位,对孕妇进行宣传和指导工作,有异常及时处理。使得妊娠高血压疾病基本在门诊得以有效缓解,但仍有少部分患者需住院治疗控制风险,降低并发症的发生,达到延长孕周的目的。
妊娠高血压疾病症状重在识别溶血性尿毒症。当输异型血时,首先表现头胀痛,面部潮红,恶心呕吐,心前区压迫感,四肢麻木,腰背部剧痛,继而出现黄疸和血红蛋白尿,即酱油色尿,同时伴有寒战、高热、呼吸急促和血压下降等休克症状,最后出现少尿、无尿等急性肾衰竭症状。而溶血可表现头晕乏力、阴道流血、鼻出血、便血和紫癜。可有腰痛、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皮肤出血点、紫斑和瘀斑,口腔、鼻腔黏膜出血,严重者可发生消化道、泌尿道、视网膜和硬膜下出血或抽血时发现针管内有溶血现象,穿刺点出血不止,血压逐渐升高,休克时降低等表现。微血管溶血所造成的急剧性贫血、黄疸、酱油色血红蛋白尿或镜下肉眼血尿,短时间内出现少尿至无尿[3]。实验室检查:周围血涂片可见异形红细胞、网织红细胞增多、血红蛋白降低以及胆红素升高,以间接胆红素为主。尿液出现浓缩、血尿、尿蛋白(++++)、管型尿。
临床上并非所有病例都以上述症状出现,15例当中,1例重度子痫前期,只是肝酶轻度增高、血压增高达160/100 mmHg,精神状态良好,无头痛及视物模糊,准备翌日行剖宫产术,结果术前1 d静滴硫酸镁过程中出现茶水样颜色,医生考虑血尿,立即查尿常规报告为潜血(++++),皮肤颜色无红晕,未见瘀斑及出血点。经输注冷沉淀、肾上腺皮质激素、5%小苏打、热水袋保护肾脏等急救措施病情稳定,考虑重度子痫前期并发HELLP综合征急症手术,庆幸观察治疗及时,患者病情得以控制,新生儿转儿科治疗,最后母子均平安出院。
重度子痫前期如观察治疗不及时极易发展到HELLP综合征。从事产科护理工作可以说从工作第一天起到退休,一生当中很难捕捉到患者真实血尿的出现,因为现在经济及医疗条件较好,医院对围产期孕产妇的复检到位。以往理论上的血尿颜色只是概念性,当实际中真正出现血红蛋白尿即酱油色,会误认为喝水少尿液浓缩而为浓茶色。上述患者出现血尿就是医生查房时发现,误认为溶血性血尿必须都有头胀痛或腰背剧痛。因为输血出现输血反应,是输入异型血时抗原抗体发生反应,使得早期红细胞凝集成团,阻塞部分小血管所致,发病急且重。而非输入异型血造成溶血性血尿,往往无症状或有轻微症状,因人而异。因此,通过上述病例切记,凡是子痫前期的患者,在治疗护理过程中,尿中出现茶水颜色就要考虑溶血的可能,对血尿颜色判断的失误,说明对HELLP综合征没有充分识别,本文案例值得同行们共同学习参考。
[1]乐杰,谢幸,林仲秋,等.妇产科学[M].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92-93.
[2]王月玲,苟文丽.HELLP 综合征的发病机制及诊治[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4,20(5):262-263.
[3]徐翠清,于风华,宗保娥,等.产后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研究进展[J].实用妇产科杂志,2006,22(10):595-596.
201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