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项目驱动与主动探索的《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2016-01-28 05:1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学院建筑系310015
学周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法规职业专业

吴 放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学院建筑系 310015)

(四)专业实训室等教学设施建设

专业实训室的建设除符合一般的教学要求外,还要尽可能适应情境化教学的需要;教学工位要符合课程内容和学生人数的要求,要具有职业技能训练的必备条件;要具有安全、卫生、规范的劳动环境和条件。根据课程设置,建议本专业扩建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实训基地及变电运行三维仿真实训室。

(五)考核制度与方法建议

为了适应以就业为导向,突出技能培养的新的教育形势,必须改革学业考核制度与方法。改革考核制度与方法的核心在于建立全面的题库,并且可以公开,以达到引导学生把握学习重点和学习方向的目的。考核形式上,基础、文化课考核宜采用传统的集中书面考试,专业课和专业技能的考核更宜使用过程考核和项目操作考核。

(六)加强职业资格宣传,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质量

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电工电气方面的职业属于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因此,对该专业学生应从日常管理和专业课教学两方面都应该加强职业资格的宣传和教育,让学生意识到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性。由于中职学生学习自觉性差,因此在本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应安排专门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课程,保证良好的培训质量,使学生毕业前能取得电气运行相关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和进网电工作业许可证书。

四、结束语

本专业适应面广,学生发展潜力大,教学改革应充分考虑学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学生职业能力逐步提升的规律,培养学生从中职新生递进到具备初级职业知识的学生,再到具备中级职业能力的学生,最后成长为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参考文献:

最大限度实现一体化教学。其优势在于:(1)构建虚拟教学情境、解决教学做一体化实施中安全性与学生操作性的矛盾。(2)虚拟工作职场,学生可以角色扮演与参与,培养学生职业意识与职业能力。(3)教学过程中的直观性、形象性、具体性和趣味性,可提升学生学习热情和兴趣。

[1]孟广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蒋乃平.职教课程改革要点与课程模式[J].北京教育,2000(3).

[3]中等职业学校”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运行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01.

[4]武震宇.提高中职电力类专业教学质量的思考[J].科学咨询,2011(8).

刘赟(1980-),女,汉族,本科,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电力类职业教育。

(责编张宇)

基于项目驱动与主动探索的《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吴放(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学院建筑系310015)

摘要:本次《建筑法规》第二轮教学改革的目的是在第一阶段解决了学什么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如何学的问题。依据CDIO培养大纲,应用“CDIO工程教育”理念所倡导的“项目驱动、主动探索”的教学思路,将原来以理论教学(课内)为主转变成“教学+项目”(课内+课外)相结合的模式,强调学生为主体参与整个教学过程。学生要亲自完成对于案例的分析与深入解析,让学生亲历科学探究的学习过程,真正达到“做中学,学中做”的效果。

关键词:项目驱动主动探索建筑法规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

DOI:

基金项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KG1205);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GC3-1002)资助。

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01.021

自2006年起,我院建筑学专业开设了《建筑法规》专业选修课。2009年,改为专业必修课。始于2008年的第一轮改革重点分析了该门课程教学知识结构存在的问题,同时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提出了符合全国专业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科评估委员会、国家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培养要求的有效、适用的专业知识架构,为将来学生的专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始于2012年的第二轮教学改革的目的是在第一阶段解决了学什么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如何学的问题。

一、基于“CDIO工程教育”理念的建设拓展

CDIO的核心思想体现在“全程实践,能力培养”。它代表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现(Implement)和运作(Operate)。它是“做中学”原则和“基于项目的教育和学习”的集中体现。结合学生的具体学习情况及CDIO所倡导的学习模式,可以发现本课程的改革和建设还需进一步的深化,当前主要还存在有以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及还需完善的地方。

(一)课程学习目标设定笼统

当前学习目标设定笼统,教学知识模块没有对应相关的能力或培养目标,没有形成经过合理分解的能力培养目标与相应的能力培养环节。

(二)学习主动性不强

学生一般能够应用课堂中详细解析过的规范内容,但是在设计中还未形成主动查找规范、理解规范、应用规范的意识。

(三)规范在实际设计中的应用能力较弱

知识的理解只是基础,灵活应用是过程,能力提高才是最终目标。在实际设计中,存在着较多学生为了方便或者因为错误理解而忽视规范的情况。

CDIO是一种以工程项目设计为导向、工程能力培养为目标的工程教育模式。项目设计是工程实践的精髓所在,能力最终将以项目的形式实现。“项目驱动、主动探索”正是基于以上特点提出的教学理念。它是一种开放的教学形式,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以合作的方式去完成一些设定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教学任务的过程。

图1 基于项目驱动与主动探索的《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图示

综上,依据CDIO培养大纲四个层面的能力要求和12条标准,应用“CDIO工程教育”理念所倡导的“项目驱动、主动探索”的教学思路进行本课程课堂教学的进一步改革与尝试,在现行侧重知识点教学的基础上,建构突显学生参与和能力培养的课内外结合的教学模式(见图1)。该模式强调学生为主体参与整个教学过程,学生要亲自完成对于案例的分析与深入解析,让学生亲历探究的学习过程,真正达到了“做中学,学中做”的效果。

二、教学改革成果

(一)设计并实施突显能力培养的课程能力大纲

本课程前端基础是具有“建筑设计基本能力”,目标是“正确理解与应用建筑设计基础规范内容,增强学生在工作中的适应能力和设计实践中的应用能力”,制定与专业能力大纲相对接的课程能力细化目标,在此基础上形成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新版《课程能力大纲》。建筑法规课程能力培养包括三方面:个人职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在社会环境下构思设计的能力(见附表1)。

(二)设计并实施体现CDIO理念与方法的课程三级项目

创建覆盖本课程主要能力目标的实践项目与实施方案,借助知识框架构建知识体系,通过项目实施过程完成能力培养途径,使得知识学习、项目训练、能力培养融为一体(见附表2)。

课程项目设计是CDIO教学实施的核心,针对建筑法规课程与建筑设计类课程的紧密联系,建筑设计课程中的方案设计、实际工程中的规范检查都可以成为项目。课程项目要求大小适中,太大了难以完成,会挫伤学生学习

的兴趣,太小了又起不到训练的作用。最后形成《能力目标与教学模块(项目)对应表》(见附表3)。

(三)设计并实施有创新和突破的课堂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激发学生兴趣的源泉。教学过程中尝试“以项目为引导的”教学法,目的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过程中将通过项目设计的方式将学生分成小组置于“做项目”的情景之中,为了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他们必须去做,去学习探索,去讨论解决问题,在坚持完成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过程中,达到项目实施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锻炼与提高。

在第一次课堂教学中要讲述课程教学目标、布置项目任务、公布评价指标、设计学生分组等环节,充分展示课程学习蓝图,激发学生想“做”的愿望和兴趣,抓住兴奋点。课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有应用综述、方案设计、作品预演、结果汇报等,使所有学生都有展示、表达的机会。特别是最后的作品汇报中,模拟答辩过程,课程教师和同学作为评委,目的是锻炼学生对问题的描述水平,口头表达及应变能力。

三、结语

新时代建筑教育具有很强的职业特征,其多学科的综合性、复杂性,以及广博知识面和扎实基本功的要求,都对基础阶段的教学提出较高的要求。正是基于此,本课题组提出了基于项目驱动与主动探索的《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通过项目引导实现学生更主动的学习,使得学生能够更好地学习规范知识,更好地在设计实践中进行应用,也有利于学生进一步增强实践能力和适应性、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本次教学改革也对学生设计竞赛、学生设计院实践产生了积极成效。当然,还有许多内容有待在以后的实践中加以探索和总结,希望以此对《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效果的提升做一些工作。

附表

表1 《建筑法规》课程能力细化大纲

表2 能力教学模块(项目)设计

表3 《建筑法规》能力目标与教学模块(项目)对应表

[1]顾佩华,陆小华,沈民奋.CDIO大纲与标准[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08:3-15.

[2]顾佩华,陆小华.CDIO工作坊手册[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08:15-21.

[3]赵剑峰.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的探讨与实施[J].大连大学学报,2008(6): 12-15.

[4]王宏丽.对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2):24-25.

[5]查建中.论“做中学”战略下的CDIO模式[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8(3):22-24.

[6]林凤,李正.美国高等工程教育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J].理工高教研究,2007(5):37-39.

吴放(1977-),男,博士,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建筑系副系主任、副教授。

(责编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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