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灵芝,杨小平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南充637009)
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俗字例析
王灵芝,杨小平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南充637009)
摘要:南部县衙档案是清代四川省南部县衙保存下来的官私文书档案,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俗字。南部档案中的俗字具有通俗性、任意性、时代性、区别性和方域性的特点,易造成误读误认。辨认俗字、理解俗字在南部档案的整理与研究中相当重要。
关键词:南部档案;俗字;分析
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以下简称“南部档案”)是清代四川省南部县衙保存下来的官私文书档案,是我国现存时间跨度最长、保存数量较多的县级地方政权档案,记录了清代四川省南部县从顺治至宣统的历史,被称为“一座内容极其丰富的地方文献宝库。”档案中记录的文字反映了清代文字的真实情况,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俗字。这些俗字有的是古已有之,可在相关字典中查阅;有的在字典甚至俗字典中都无法找到。俗字有的字形复杂,有的字形与别的正字甚似,容易造成误读、误认。因此,辨认俗字、理解俗字在南部档案的整理与研究中无疑是相当重要的。
张涌泉指出:所谓俗字,是区别于正字而言的一种通俗字体。[1]它在文字的发展中与正字相辅相成,是汉语文字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俗字虽然在一定文字系统中处于从属的地位,但是南部档案官方文书中的大量使用,标志其已经登上大雅之堂。
本文拟选取南部档案中出现的八个俗字进行分析,所言并非达诂,管窥之见,尚望方家正之。
《为周赞元具告马万盛等恃财横恶拆房毁地事》:“小的无奈,(纔)来案呈控,今三月间他控小的家(族)周永得,甫(断)他把侵(占)碾礳地基还原,抗(违)不尊。”(《南部档案》23-33-2,六月九日)
南部档案多见,如《为僧海宗具控龚玉金等违禁砍伐庙树事》:“又來案呈請覆的,求作主。”(《南部档案》22-507-1,宣统三年五月十一日)此外,《宋元以来俗字谱》还收录有“才”的俗体“”“”“”“” “”“”。[2]
《为僧海宗具控龚玉金等违禁砍伐庙树事》“並令僧海宗所抬龔玉金已砍柏樹十四,”(《南部档案》22-507-1,宣统三年五月十一日)
《为差役速唤刘兴杰具禀刘刚扬嫌贫唆女藏匿滋事案内人证候讯事》:“逐一唤齐,依限随票赴县,以(凭)(审)(讯)。”(《南部档案》7-97-2,光绪元年六月二十一日)
据张涌泉先生《汉语俗字研究》可知,俗字具有通俗性、任意性、时代性、区别性和方域性五种特点。南部档案中的俗字正好体现了这些特点。
第三,俗字的时代性。南部档案记录了清代顺治至宣统年间南部县衙的官方文书,反映了当时俗字的真实使用情况,体现了俗字的时代性。不同时期的南部档案,俗字书写往往也存在一些差异,这也反映了俗字的时代性。南部档案中各个时期的档案并不均衡,顺治时期最少,仅存一件,光绪最多。即使是最多的光绪时期,不同年份往往也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关于这点,留待今后继续探讨。
中图分类号:H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365(2015)05-0121-05
作者简介:王灵芝(1983-),女,四川崇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汉语研究;杨小平(1972 -),男,四川南充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俗语言研究。
基金项目:2011年国家重大招标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11&ZD093);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清代手写文献之俗字研究(14HFF022)
收稿日期:201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