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鑫 (蚌埠市文广新局剧目创作室 233000)
浅析花鼓灯艺术的起源与传承
安 鑫 (蚌埠市文广新局剧目创作室 233000)
花鼓灯是传播于淮河流域的一种以舞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艺术形式,其音乐、舞蹈和旋律较为完整地保存了淮河流域人民生活、劳动、情趣、性格、风俗、民情等的记忆,承载了不同时期淮河流域的历史和社会经济文化,是淮河文化在人文、历史、审美、风俗等诸多方面最直观、最灵动、最富有生命力的体现,是淮河流域人民、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本文旨在通过对花鼓灯艺术的起源与传承的探讨,引发社会各界对于花鼓灯艺术的关注,从而加强对花鼓灯艺术的保护和利用,使这一艺术奇葩得以传承和延续。
花鼓灯;起源;传承
花鼓灯是传播于淮河流域的一种以舞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艺术形式。作为具有比较完整系统的民间艺术形式,花鼓灯有歌、有舞、有戏剧,它的舞蹈动作刚健朴实,欢快热烈,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它的音乐源自民歌,题材广泛,节奏多变。其热烈、奔放、迅捷、灵巧、优美、细腻的艺术风格和地方特色,突出体现了中国汉族民间歌舞艺术的主要美学特征,集中展现了中国汉族民间歌舞形式上的主要特点,充分显示了中国民间歌舞艺术的基本格调。
花鼓灯艺术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在淮河流域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锣鼓一响,脚板发痒”“看了花鼓灯,忘了累和苦”“听了花鼓戏,荒了二亩地”,以及“不叫玩灯偏玩灯,玩得亲家不上门,丈母娘不把女婿叫,大舅子不把妹婿称,老丈人提出要罢亲,罢亲罢亲就罢亲,你不罢亲是龟孙,罢亲也要去玩灯”,等等,都是花鼓灯艺术深深渗透进淮河两岸人民的血液,成为他们生活寄托和精神支柱的最为生动的明证。
关于花鼓灯艺术的起源,大体有四种说法。
1.始于夏代说。据说当年大禹治水,于涂山之麓娶涂山氏女女娇为妻。新婚不久,大禹即出征继续治水,十三年中,三过家门而不入。女娇十分思念大禹,日日怀抱儿子启,站在山坡上眺望,祈盼丈夫治水成功,早日归来。女娇望穿秋水,精诚所至,化而为石,后人称之为“望夫石”,又叫“启母石”。为纪念大禹和女娇,百姓建起禹王庙,在每年农历的三月二十八日,举行盛大的集会,敲锣打鼓,跳起舞蹈,花鼓灯由此而产生。
2.始于唐代说。薛刚反唐,曾利用“玩花灯”的形式作掩护,在民间进行秘密串联,习拳练武,招兵买马,集会造反,后来逐渐流传下来,形成了花鼓灯这一民间艺术形式。
3.始于宋代说。北宋时期,河南陈州一带连年遭受灾荒,百姓生活十分困苦,包公奉旨到陈州放粮,赈济百姓,百姓由此感恩戴德,以玩花鼓灯庆祝劫后余生,相沿至今。
4.始于明代说。明代开国功臣常遇春是今怀远县常家坟人,出身农民,会玩花鼓灯,他把家乡的花鼓灯带入军营,每逢节日,便以花鼓灯自娱,时至今日,常家坟仍是花鼓灯盛行地区之一。
据《庄子•天下篇》记载:“黄帝有《咸池》,尧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汤有《大濩》,文王有《辟雍》,武王、周公做《武》”。所谓《大夏》,即是我国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期间产生的著名歌舞,是中国第一曲乐舞。《大夏》所产生的历史背景是:大约4000多年前,洪水为患,人民颠沛流离,当时的部落联盟首领舜任用鲧治理洪水。鲧采用筑堤堵水的办法,未能制服洪水。后来,舜又任用鲧的儿子禹继续治理洪水。禹治水期间,日夜操劳,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十三年间,三过家门而不入,终于疏通三江五湖,使洪水顺利东流入海。为了歌颂禹治水平成天下的丰功伟绩,百姓举行盛大的歌舞祭祀活动,其所表演的乐舞,被称为《大夏》。商周以后,《大夏》一直被作为祭祀山川的乐舞。
根据文献资料,结合民间传说,花鼓灯的起源应该以源于夏代说较为可靠。
又据文献记载:《大夏》共分“九成(九段)”,用籥(箫的前身)伴奏,又称“夏籥九成”;演出时,舞者每八个人站成一行,称为“一佾”;舞者头上戴着皮帽子,袒露上半身,下身穿着白色短裙,右手持羽毛,左手持籥,边唱边舞。而这一表演形式,与花鼓灯成熟时期兰花额前系“勒子”、表演时左手拿方巾、右手执扇子,鼓架子则头扎帕巾等表演形式,也是极为相近,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花鼓灯起源于夏代的可靠性与真实性。
在前文对于花鼓灯艺术的起源的几种传说的分析中,源于夏代之说较为可信。作为庆祝大禹平成天下和后来用于祭祀山川的乐舞《大夏》,与花鼓灯成熟时期的诸多文化元素都十分相似和相近,基本可以视为花鼓灯的原型和母体,也就是说,后来流行于淮河流域的花鼓灯艺术应该就是脱胎于《大夏》,而在流传的过程中不断地吸收和融合淮河流域诸多民间文化元素,逐渐形成的一种新的艺术形式。
花鼓灯发展到宋代,已经成为比较系统的艺术形式,无论是在服装道具的设计,还是在队形的变化和舞蹈技巧上,都已经非常成熟。这一时期的花鼓灯,通过音乐、舞蹈、诗歌相结合,通过情节和人物来表现简单的生活事件,表达群体的情绪,在每年举行的艺术灯会上,都作为压轴戏,在民间舞蹈艺术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代表了汉民族民间歌舞发展的主要趋势。
到了元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蒙古贵族对于中原地区的统治,防止民间利用灯会等形式进行秘密结社和反抗元朝统治者的活动,对民间艺术等文化活动进行无情打压、严厉摧残,花鼓灯艺术陷入低潮。
明清时期,花鼓灯艺术得到复苏并繁荣。清代著名剧作家、《桃花扇》的作者孔尚任曾写有《舞者词》,对花鼓灯优美的舞姿和精绝的技巧予以描述和赞美,客观上也反映了这一时期花鼓灯的发展盛况,词云:“一双红袖舞纷纷,软似花鼓乱似云。自是擎身无妙手,肩头掌上有何分。”
明清以后,花鼓灯的流行区域逐步扩展,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几经跌宕,逐渐形成了以安徽蚌埠、淮南、阜阳、亳州为中心,辐射淮河中游的安徽、河南、山东、江苏等四省二十多个县、市的广大区域,出现了一批代表性的人物和经典剧目的兴盛局面。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冯国佩、陈敬之、常春利等,经典剧目有《游春》《抢扇子》《抢板凳》等。
现代花鼓灯根据表演风格的不同,主要分为三个流派:颍上地区,特点是节奏较慢,舞蹈结构严谨,风格古老质朴;凤台地区,特点是着重人物情感刻画,动作细腻优美;怀远地区,特点是动作轻捷矫健,潇洒倜傥。
近年来,由于经济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形态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十分巨大的变化,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受到猛烈的冲击,直接影响到花鼓灯的生存环境,使得花鼓灯的播布范围迅速萎缩。目前花鼓灯在安徽的分布主要集中在蚌埠市的怀远县和禹会区、淮南的凤台县,而能够真正保持花鼓灯原生形态的花鼓灯班子则不超过五个,已濒临消亡状态。
花鼓灯的音乐、舞蹈和旋律较为完整地保存了淮河流域人民生活、劳动、情趣、性格、风俗、民情等的记忆,承载了不同时期淮河流域的历史和社会经济文化,是淮河文化在人文、历史、审美、风俗等诸多方面最直观、最灵动、最富有生命力的体现,是淮河流域人民、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花鼓灯艺术的保护和利用,使这一艺术奇葩得以传承和延续,在当下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作为花鼓灯传播的核心区域,蚌埠市历来十分重视花鼓灯的保护与发展工作,成立了花鼓灯保护专业委员会,建立了花鼓灯艺术博物馆,在原市歌舞团的基础上成立了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蚌埠市保护和发展花鼓灯艺术的规定》,从各个方面,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加大对花鼓灯的传承、保护和利用。
2004年,花鼓灯被国家列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蚌埠市被确定为花鼓灯原生态保护基地,并在禹会区冯嘴子村建立了第一个中国花鼓灯原生态保护区。
2005年,冯嘴子村被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中国舞蹈家协会命名为“中国花鼓灯第一村”,花鼓灯艺术保护工程被安徽省政府列入“861行动计划”。
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花鼓灯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5年,蚌埠市文广新局联合蚌埠电视台,对于健在的花鼓灯传承人,用专题片的方式将他们的艺术成就系统地记录下来;对于已经形成系统的花鼓灯舞蹈语言和旋律体系,拍摄和制作系统性的视频教学资料;对于经典的花鼓灯艺术作品进行重新拍摄,对近年涌现出的优秀剧目进行编辑制作,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花鼓灯影视资料库的内容。此举对于花鼓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目前,蚌埠市政府正在为花鼓灯积极申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在广大舞蹈爱好者中逐步进行兰花舞的推广,争取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蚌埠市范围内形成人人爱看花鼓灯,人人能跳花鼓灯的良好艺术氛围,使花鼓灯艺术的传承、保护和利用工作迈上一个更高、更新、更加广阔的平台,重现东方芭蕾的风采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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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鑫,男,回族,1970年生,1994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历史系文博专业,现就职于蚌埠市文广新局剧目创作室,从事编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