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6-01-22 01:04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5年12期
关键词:行政许可自治区权力

自治区法制办党组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统筹规划、狠抓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内蒙古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项改革工作会议之后,法制办按照“统筹兼顾、共同谋划设计、共同实施推进”的原则,确定了改革的目标任务、程序路线和时间节点,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类改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和《自治区法制办2015年改革任务和工作业务总台账》,成立了推进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确保了改革工作有序、有为、有力推进。

统一部署,主动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首次厘清并公布了自治区本级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法制办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项启动最早、难度最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任务作为各项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及时组织对自治区本级现行有效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清理。经过近半年的艰苦工作,第一次厘清了自治区政府本级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的数量。2014年5月和7月自治区政府分两次向社会公布了自治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保留目录247项、分级许可目录52项、下放目录52项、取消目录10项,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自治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二是首次实现了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依据和标准的统一化。按照权力法定、严格分类、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规定自治区各级行政权力清单分为10大类。全区各级政府和部门按此标准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从2014年起不再使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非法定概念,一律使用“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提法,以《行政许可法》作为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公布工作的依据。三是首次完成了自治区政府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对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开展了大规模的梳理、清查和确认工作。确认了自治区本级全部行政权力总计4274项,涉及36个部门和单位。目前。自治区成为全国第7个公布省级行政权力的省区。

强化培训,强基固本,夯实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2014年,法制办对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和各盟市旗县进行了以会代训、组织研讨会、专家集中答疑等集中学习培训。同时,派选骨干力量组成培训小分队下到基层,逐个盟市、逐个旗县推进。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培训14期,培训受众人数达到5951人,为全区推进此项改革奠定了扎实的业务基础。2015年4月,法制办举办了盟市、旗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进行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业务指导,解读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加强指导,深入调研,大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起草下发文件,对盟市、旗县、乡镇苏木的行政权力梳理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和部署。二是法制办领导带队成立5个调研指导组,分赴各盟市、旗 (县)和自治区各厅、局开展全覆盖式调研指导工作,确保每一步工作都扎实有效。三是为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杜绝明减暗增、有权无责等现象,更好地巩固简政放权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法制办起草并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这部规章的出台成为全国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方面的第一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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