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娜
(烟台大学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谈判断句的书面正式语体功能
王永娜
(烟台大学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摘要:判断句是书面正式语体的一种语法形式,具有书面语体功能的判断句包括定义句形式的“NP1是XP的NP2”和表态度观点的“是……的”两大类。定义句形式的“NP1是XP的NP2”,由于XP表达的是事物性质属性,NP2表达的是全量性质的范畴义,因而该形式具有泛时空化的特征;表态度观点的“是……的”则是将一般叙述句的谓语命题化,由此去掉了具体事件性,也实现了泛时空特征。两种判断句都具有正式的语体功能。
关键词:判断句;泛时空化特征;语体语法
一、引言
吕叔湘先生曾指出,“判断句式,因为以辨别是非为用,一般说来要比叙事句式沉重一些。凡是说话要表示煞断的口气,就常有依循这个原则的转变”。除了吕叔湘先生所指出的“口气”上的变化之外,我们发现由一般陈述句变为判断句,还存在语体色彩的变化,前者具有口语非正式语体的色彩,而后者具有书面正式语体的色彩。这一点可以从它们使用的场合的正式与非正式上得到证明,试看下面三个句子以及适合它们使用的场合:
句子:
A.张三非常优秀。
B.张三是非常优秀的。
C.张三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学生。
场合:
三个场合相比较,a为口语非正式,b和c为正式。三个场合对句子的选择如下:适合a的是A表达形式,适合b的是B句,适合c的是C句。可见,判断句具有表达书面正式语体的功能,而一般的叙述句结构不具有这一功能。那么,汉语中哪些形式的判断句具有这一功能呢?为什么判断句具有这一功能呢?
语法研究中对语体的重视始于吕叔湘,之后朱德熙、胡明扬、陶红印、张伯江等先后进一步提出了区分语体进行语法研究的倡议[3-7]。冯胜利提出了书面正式语体的概念,并对书面正式语体的模式和特征进行了研究[8-9],之后冯胜利又对语体的机制和语法属性进行讨论,分析了语体和语法的关系,指出“语体是通过语法表现出来的(当然也包括词汇)”,“语体离开语法词汇将无从表现,语法词汇离开语体亦将一团乱麻”[10];他探讨了书面正式语体的语法属性,指出“书面正式语体的基本原则是用语法手段把正式表达和与之相关的口语表达之间的距离拉开”,而“拉距变形”的基本特征是“泛时空化”,即“减弱或去掉具体事物、事件或动作中时间和空间的语法标记”,由此形成了“语体不同则语法也因之而异”的重要观点[10]。王洪君等则提出了“主观近距交互语体”和“主观远距单向式语体”的观点[11]。
本文将在冯胜利提出的书面正式语体概念基础上,根据其语体语法的基本思想,依次分析讨论以上问题。
二、书面语判断句的类型
具有书面正式语体功能的判断句主要包括以下两类,每一类又存在着多种表达形式。
(一)定义句形式的“NP1是XP的NP2”
定义句是解释概念时使用的句子,黄鸿森在《定义和定性叙述》一文中曾指出:“逻辑学中常用的下定义的方法一般是属概念(母类概念)加种差(子类差),列为公式就是‘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其中‘种差’就是被定义概念跟与之平列的其他概念之间的差别。‘邻近的属概念’就是比定义概念大一级的概念。”[12]汉语书面正式语体将定义句的结构形式加以利用,将一般的叙述句变为“NP1是[XP的NP2]”的结构形式,从而表达正式的语体功能。书面正式语体中定义句形式的“NP1是[XP的NP2]”,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NP1+是+ XP +NP2。 其中“NP1”和“NP2”具有“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XP反映的也是事物的性质状态。该类对应的口语非正式的表达形式为“NP+VP/AdjP”,是主体对于事物的性质状态的认识的陈述*由于是将表达主体对于事物的性质状态的认识的一般叙述句变成了一个具有表达正式功能的定义句形式,因此该类定义句具有主观性,由此也就可以解释张伯江、李珍明指出该类结构在语用上有强烈的主观表达的原因了。。定义句形式是将原来的谓语“VP/AdjP”(我们将其记为XP)充当NP1的属概念NP2的定语,共同构成一个名词性的短语,然后充当“是”的宾语。试看下面的例句*本文的例句均来源于北大语料库,文中不再一一说明。以及其对应的一般陈述句:
(1)a.美国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国家。
b.美国有很多矛盾。
(2)a.中国是拥有深厚精神传统的大国。
b.中国有很深的精神传统。
(3)a.伦敦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大城市。
b.伦敦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2. NP处所词+是+XP+NP存在物。对应的口语非正式的表达形式为“NP处所词+有+XP+NP存在物”,或“NP处所词+V了 +XP+NP存在物”,或“NP处所词,NP+VP/AdjP”,表达的是某处存在某物或存在某事。前两类是直接将“有”或“V了”替换为“是”,而后一类则是将“原来的谓语”充当原来的主语的“定语”,构成一个定中式名词性结构,然后充当“是”的宾语,而“处所名词”则充当“是”的主语。试看下面的例句及其对应的一般陈述句:
(4)a.那夜天上是密密的乱星。
b.那天晚上天上有很多星星,……
(5)a.眼前是一片淡灰色的圆桶形大罐。
b.有一片淡灰色的圆桶形大罐。
(6)a.操场上是正在锻炼身体的老人。
b.操场上,很多老人正在锻炼身体。
3.(V+NP2+的)+是+XP+NP1。 该类对应的口语非正式的表达形式为“(有/是)+XP+NP1+V+NP2”,表达的是某人做了某事。正式形式是使用“的”将谓语“V+NP2”名词化为“V+NP2+的”,然后充当“是”的主语,而“XP+NP1”由主语变成了“是”的宾语。例如:
(7)a.现在住在这间屋里的是一位做小买卖的中年男子。
b.有一个做小买卖的中年男的住在这间屋子里。
(8)a.发现这块化石的是一名叫迈克·纽曼的苏格兰汽车司机。
b.是一个叫迈克·纽曼的苏格兰汽车司机发现了这块化石。
(9)a.其中最重要的是中、英、缅甸共同防御计划草案。
b.其中中、英、缅甸共同防御计划草案最重要。
4.(NP1+V+的)+是+(XP+NP2)。 其对应的口语非正式语体的表达形式为 “NP1+V+NP2/S是+[XP+NP2s]”,该类是将主语和谓语“NP1+V”通过“的”名词化为“NP1+V+的”充当“是”的主语,原来的宾语“XP+NP2”或S由原来的动词的宾语变为“是”的宾语。试看下面的例句以及其对应的一般陈述句:
(10)a.雕像描写的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孩和一只白鹅玩耍的形象。
b.雕像描写了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孩和一只白鹅玩耍的形象。
(11)a.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正在出现的全球化技术孕育着巨大的解放和解构潜力。
b.我们得多注意一下,正在出现的全球化技术孕育着巨大的解放和解构潜力。
(12)a.而在中国,首先考虑的是,怎样跟队友协作,达成自己的目标。
b.而在中国,先得考虑怎样跟队友协作,达成自己的目标。
以上几种情况所构成的“NP+是+[XP+的NP]/S”比其对应的一般陈述句在正式程度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强,可见定义句形式的“NP+是+[XP+的NP]/S”是一种表达正式的句法结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是”的宾语是一个名词性的成分时,名词前的修饰限定语XP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限定成分越丰富句子就越正式。而如果没有修饰限定语,句子要么不合法,如第一类构成的“*美国是国家”,要么不具有书面正式语体性质,如下面三个句子:
(13)前面是树。
(14)他吃的是米饭。
(15)昨天来找我的是他。
待水泥砂浆灌注完成后,在水泥砂浆初凝之前,将缓凝剂和水按照一定的比例喷洒在路表面,并根据缓凝时间,在内部水泥砂浆终凝之前,一边用水冲洗,一边用扫帚将路表面水泥砂浆清洗干净,以暴露出母体沥青混凝土为宜,这样既保证路面抗滑性能和均匀性,又确保水泥砂浆具体足够的强度。
以上这三个句子均是口语非正式的表达形式,不具有正式性。
(二) 表态度观点的“是…的”
“是……的”存在多种用法,但并非所有的“是……的”均具有表达正式的语体功能,能够表达正式的“是……的”是“表达事物的态度和观点”的“是……的”,如下面的例句:
(16)a.它与我们地球之间的距离是比较近的。
b.它与我们地球之间的距离比较近。
(17)a.把文化和科学联在一起提现代化,是不很恰当的。
b.把文化和科学联在一起提现代化,不很恰当。
(18)a.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b.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那么,“是……的”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结构形式呢?对于“是……的”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是……的”是表达语气的成分,持该观点的如:赵淑华指出“‘是’和‘的’有时表示强调、肯定或态度坚决,有时表示语气的委婉或缓和”[14];吕必松则认为“‘是……的’结构表示肯定和确信的语气”[15];宋玉柱认为“‘是……的’结构是表强调的,其中的‘是’是副词,‘的’是语气助词”[16],此外还有持该观点的还有岳中奇[17]等等。
那么,该类观点是否合理呢?我们认为该类观点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如果把它们处理为表达语气的成分,那么无法阐释为什么该类结构具有表达书面正式语体功能的原因。因为表达强调或肯定的语气能够表达正式,那么我们可以推出其他表达强调或肯定的语法单位同样也应该具有表达正式的语体功能。但事实并非如此,现代汉语中具有强调或肯定语气的成分很多,但它们并不表达正式,如下面的句子:
(19)a.我会去北京。
b.我一定会去北京。
(20)a.这个问题非常严重。
b.这个问题的确非常严重。
(21)a.他反对破坏环境。
b.他坚决反对破坏环境。
上面的a句添加上语气成分“一定”“的确”“坚决”变成了b句以后,句子的口语非正式语体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这说明强调或肯定的语气与书面正式语体色彩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肯定、强调的语气”很可能并不是“是……的”表达正式语体的根本原因。
那么,“是……的”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它的什么样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表达书面正式语体的功能呢?
我们认为吕叔湘指出了该类结构形式的最根本的性质,即“是……的”是一种判断句。吕叔湘在讨论“的”字时,曾指出“上面有‘是’字的,严格说,下面的‘的’字不该算是一个语气词:‘是’和‘的’联合起来把一句叙述句改造成一般判断句,……”,并且进一步看到了“是”和“的”作用的不同,指出“这一类句子也是确认语气,但确认的作用是由‘是’字发挥的,‘的’字只是和‘是’字相应的一个语尾。但如省去‘是’字,只留‘的’字,这个‘的’字就不妨当语气词看了。” 持该观点的还有杨石泉。他提出“它们只不过是宾语为‘的’字结构的‘是’字句”[18]。此外,田泉和李讷、安珊迪、张伯江的研究,也比较接近这一观点。田泉提出“‘是’是对发话人所述命题加以确认,‘的’表示发话人对所认定的事理持肯定的态度”[19]。李讷、安珊迪、张伯江就其中的“的”进行了讨论,将“的”的语法意义概括为“对一个事实的确认”,指出“含有语气词‘的’的句子是说话人向听话人表明肯定态度的方式,而不是为了告诉听话人发生了什么”,认为其本质的特点是在于表示主观的确认态度[20]。这两种观点均与“是……的”表达判断的本质非常接近。
我们赞同吕叔湘先生的观点,认为“是……的”本质上就是一种判断句,但需要补充的是,我们认为尽管“是……的”具有确认语气的作用,但其根本的作用不是表达确认语气,而是对某一情况进行断定。“肯定、确信的语气”仅仅是判断句表达判断的一种伴随性特征,因为是对内容进行判断和断定,因而也就带有了郑重和严肃的态度,在语气上便带有了强调、肯定、确信的语气效果。
三、书面语判断句正式语体功能的成因
以上我们分析讨论了定义句形式的“NP1是XP的NP2”和表达态度观点的“是……的是是汉语中两类典型的判断句,并且它们均具有书面正式语体的功能。那么,为什么判断句会具有书面正式语体的功能呢?这需要从判断句的定义及其在真假值上的特征来分析。判断作为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
(一)定义句形式的“NP1是XP的NP2”表达正式的原因
上面我们分析了具有表达书面正式语体功能的定义句形式的“NP1是XP的NP2”的类型,那么为什么定义句形式的句法结构能够表达正式呢?原因就在于定义句是对定义项的概念内涵进行的解释,而不是对事物表现出来的一般状况的叙述。
黄鸿森定义句的基本格式是“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其中的种差是最能揭示被定义项本质的最根本的内容,是抽象概括被定义项所指称的个体对象的共同特征和本质特征,去掉具体性和个体性而形成的。此外,NP2是NP1的上位概念,由NP1到NP2同样也经历了一个去具体性、个体性,概括出共同性质特征的过程。从定义句与一般叙述句的对比来看,定义句是对事物性质属性以及所属范畴的阐释,而不是对事物表现出来的状况的一般陈述;二者相比,定义句是一种抽象的思维过程,是去掉了事物的个性和具体性。以后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因此定义句是一种表达较为正式的句法结构形式。在书面正式语体中,这一结构形式被推广使用,构成了上面所谈的几种结构形式。具体来讲,就是由一般叙述句变为定义句形式,其组成部分的性质也发生了改变,表现出了泛时空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首先,XP性质改变,由对事物的性质状况的一般叙述或描述变成了表达事物性质属性的成分,是从性质属性的角度对事物进行的限定。如第一类将口语中的“NP+VP/AdjP”变为“NP种概念是VP/AdjP的NP属概念”,一般陈述句的谓语“VP/AdjP”由“陈述事物的一般性质状况”变成了“事物的性质属性”;第二类将口语形式的存在句变为“NP处所词+是+XP+NP存在物”,其中的XP由对状况的一般描述变为对事物性质的界定;第三类和第四类中的XP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
其次,由一般叙述句变为定义句结构,其中的NP2凸显的是其作为全量性质的范畴义。这一点在第一类判断句中非常明显。NP2与NP1是“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关系,NP2是对NP1抽象概括而形成的范畴名词;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尽管充当“是”的宾语的NP2与原句的NP在形式上没有变化,但是其本质存在差异,前者凸显的是全量性质的类指义,后者并不凸显这一点。NP2的全量类指性质突出表现,NP2要求必须具有特定的修饰限定语XP,否则构成的表达形式不具有正式的功能,如上文的例(18)至例(20)。之所以如此是因为NP2是全量性质的类指名词,而定义句结构的“NP1是VP/AdjP的NP2”表达的是NP1和“VP/AdjP的NP2”具有等同的关系,个体性质的NP1显然是无法与全量类指性质的NP2构成等同关系的,因此必须使用特定的成分将全量类指性质的NP2加以限定,使之成为一个个体。修饰限定语XP的功能就在于通过表达NP1的性质属性将全量性质的NP2限定为一个个体,由此满足“主语”和“宾语”的等同关系;因此当XP缺少时,或者构成非法的形式,如“美国是国家”,因为“美国”与“国家”不构成等同关系;或者其中的NP的性质发生变化,变成一个只有内涵没有外延的无指成分,整个结构也由定义句结构变为表达类属的判断句,不具备去具体性的特征,因此不具有正式的语体功能。
由以上的分析可见,由一般的叙述句变为定义句形式改变了成分的性质,表现出了去具体性和个体性的特征,是一种正式的语法形式。
(二) “是……的”书面正式语体功能的成因
那么,为什么“是……的”具有表达书面正式语体的功能呢?原因就在于它是对命题的断定,也就是说“是……的”将一般叙述句的谓语命题化,使用“是……的”进行断定,由此改变了叙述句的性质。因此,尽管从“NP+VP/AdjP”到“NP+是+VP/AdjP+的”,尽管其中的“VP/AdjP”形式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其性质发生了变化,进入“是……的”句以后,由于被命题化而去掉了现实意义,表现出了泛时空的特征,而“是……的”是一种判断句形式,是基于经验或某一标准对事物的辨别和断定,是一种抽象的思维过程,因此具有表达书面正式语体的功能。
四、结语
本文指出了将一般的叙述句变为判断句是书面正式语体表达正式的一种语法形式,并对不同形式判断句的正式语体功能进行了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指出定义句形式的“NP+是+XP+的+NP”是一种表达正式的句法结构,讨论了该类结构具体包括“NP1+是+XP+NP2”、“NP处所词+是+XP+NP存在物”、“[V+]NP2+的〗+是+XP+NP2”、“[NP1+V+的]+是+[XP+NP2]”四类,解释了该类表达正式的原因是由于它们将一般的叙述句变成了对事物内涵的解释,改变了一般叙述句的成分的性质,表现出了去个体性、具体性的特征。
第二,指出“NP+是+XP+的”是一种表达正式的语法形式,讨论了“是……的”本质上是一种判断句形式,是对表达态度观点性质的命题内容的断定;该类之所以能够表达正式一方面是由于“是……的”将一般叙述句的谓语命题化,另一方面“是……的”是对命题的断定,是一种较为抽象的思维形式,因此具有表达正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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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琢玉】
Formal Style Function of Declarative Construction
WANG Yong-na
(SchoolofInternationalEducation,YantaiUniversity,Yantai264005,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declarative construction is an formal grammar, and there two types declarative construction that have formal function,one is the definition sentence of “NP1 is XP NP2”,the other is “shi……de”, which expresses the attitudes. Because XP expresses the nature of things, NP2 expresses the category, the definition of “NP1 is XP NP2” has the feature of weakening concrete space-time. The structure of “shi…de” removes the specific incident, and achieves the feature of weakening concrete space-time. Two kinds of declarative construction all have formal style function.
Key words:declarative construction; feature of weakening concrete space-time; grammar of register
作者简介:王永娜(1978— ),女,山东海阳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语体语法研究。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13YJC740103)
收稿日期:2015-05-11
文章编号:1672-3910(2015)06-0066-05
中图分类号:H146.3
文献标志码:A
DOI:10.15926/j.cnki.hkdsk.2015.0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