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杨小辉,金阳娃
(安徽三联学院经济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摘要:近年来我国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事件频发,致使其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合肥市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是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合肥市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合肥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安徽省青少年法律志愿服务中心”通过对选取的目标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和“送法进社区”方式,对合肥市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现状进行摸排,在对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法制教育;社区矫正
文章编号:1672-6758(2015)07-0094-4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eenagers are violated frequently, making it become one of the hot issues throughout the whole society. The protection of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eenager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adolescents protection. Based on the selection of target samples, questionnaires, the paper made an investigation of legal education status of adolescents in Hefei, and it proposed some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 problems concerned.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业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安徽省青少年法律志愿者服务中心在暑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和“送法下乡”面对面与青少年交流的方式,对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
一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调查
本次调查随机选取了合肥市的三个社区为目标样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桃花源(以下简称“桃花源”)、海恒社区、方兴社区。在桃花源社区我们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在另外两社区共发放500份调查问卷,本次调查问卷的发放总数达到1000份,回收854份,其中有效问卷827份,有效率达到82.7%。本次调查问卷设计19道题目,其中第19题为开放性题目。
此外,围绕本次调查问卷设计的内容,我们还开展了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的活动。在“送法进社区”活动开展过程中与40多名学生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本次调查问卷有效问卷显示的调查对象中小学生348人、初中生283人、高中生204人,非学生青少年19人。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的统计分析,本次调查结果基本能够反映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真实现状。
1.合肥市青少年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知识认知。
表1 您是否知道12355(青少年服务咨询中心热线)?
由表1可知,被调查的青少年中,知道通过该热线可以帮助自己,进行关于法制心理咨询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数只占到有效数据调查对象的9%。令人触目惊心的是竟然还有占调查有效数据13%的青少年对于该热线的功能抱无所谓的态度。
针对当今社会共同关注的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问题,我们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查。
表2您知道关于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吗?
选项统计结果百分比有效百分比知道14617%17%有所了解61472%72%不知道9411%11%合计854100%100%
这项数据显示,也只有17%的受众对关于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有所了解,这在另一方面显示出学校与学生青少年家庭之间,在法制教育方面没有形成无缝对接之合力,致社区的法制教育功能也无法得到有效彰显。
另外,通过“送法进社区”的方式与青少年面对面的交流发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学生青少年中有63%的学生选择向学校或者向班主任报告;19%的学生青少年选择向自己的监护人报告;15%的学生青少年选择积极反抗;有3%的学生青少年选择忍受。与学生青少年相比,非学生青少年在自己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他们中57%的人选择积极反抗;他们中26%的人选择向自己的监护人报告;他们中11%的人选择报警;只有6%的非学生青少年选择忍受。
2.合肥市青少年对学校法制教育的评价。
表3 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由表3显示可知,对于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频率,1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经常开展,4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定期开展,3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只是偶尔有。受调查对象对其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评价数据显示:1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非常有用,4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比较有用,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几乎没用,还有1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根本没用。对于学校法制教育课开设情况调查数据显示:2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法制教育课开设内容老套,不符合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的现实需求;15%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法制教育课开设形式太死板,自己认为索然无味;2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法制教育课开设流于形式;竟然在学生青少年受众中,竟然有41%的学生青少年选择其法制教育课被认为是“副科”,课时经常被其他科目占用。
二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为应试教育让路,各方主体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诚然,囿于教育资源限制,当前我国青少年教育现状基本以“应试教育”为中心。在此大背景中,合肥市也不例外。调查问卷显示,合肥市中小学都开展了法制教育,但在与受访的学生青少年交流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以下第一手资料:学生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课基本涵盖在德育教育课中,学生青少年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并不能学到学校单独开设的法制教育课;与学生青少年受访对象交流结果显示,学生青少年在小学和初中阶段确实学习了《思想品德》课,在高中阶段学生青少年确实也学习了《思想政治》,但我们随机要求看一下受访对象的相关书籍,发现关于思想教育的教材中,法律知识含量很少。另外,通过交流发现,高中阶段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课开设情况最令人担忧:特别是高中阶段的理科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是“副课”且“会考”结束后不会再学,在思想上对该课程不重视;学校为保证升学率,认为法制教育课是“副课”,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就有让法制教育这门“副课”为“正课”让路的倾向,事实也确实如此;受访的部分学生家长有表示,法制教育课虽好但考虑到孩子升学问题,还是赞同学校的这种做法。
2.法制教育教材编排,忽视青少年认知事物发展规律。
以现阶段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用书为例,通过交流得知合肥市的法制教育教材采用的是人教版教材,我们随机翻看高中阶段受访青少年《思想政治》书籍发现,高一年级的教材中就有《税法》《银行法》《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详细翻看,在该书中的劳动法中,竟然原文引用有劳动法的法条,在税法中对诸如税率以及税种做了介绍。在此,笔者不想质疑教育本身的问题,而想表达这样一个现实,即即使经过大学法学教育的毕业生,他们对这些内容所知几何尚不能定,何况是身处高中阶段的学生,如此编排法制教育教材,是否有忽视学生青少年对法制教育的认知规律嫌疑呢?
3.法制教育形式单一,很难实现预期目标。
表4 您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活动感兴趣吗?
通过与青少年直接交流和有效调查问卷数据显示:39%的受众认为其接受的法制教育活动形式比较单一、死板,自己不感兴趣;抱无所谓态度的受众竟然达到有效数据的四成,这对于法制教育希望达到的目的而言,应该说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聚焦到当前学校的法制教育现状,尽管表2可以成为该现状最好的背书,但与学生青少年直接交流中,还是得到了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基本采用说教式、灌输式实现教学计划的说法。
基于教育手段能达到教学目的程度的不同的分析,不能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令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方式效果如何,教育者与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是很清楚的;能达到实现法制教育目标、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效果如何,也是很清楚的。
4.法制教育局限于学校,青少年家庭与社区法制教育功能普遍缺位。
表5 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表6您的家长是否向您介绍过关于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
选项统计结果百分比有效百分比经常介绍344%4%偶尔介绍31637%37%从未介绍50459%59%合计854100%100%
表5虽然显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形式单一特征,相比学校法制教育令人堪忧的结果,家庭法制教育现状着实令人更为担忧。数据显示:只有4%的家长向自己的孩子经常介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竟然有近六成的家长从未向自己的孩子介绍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数据显示的结果不能不令人为之震惊。
我们知道学校教学目的的实现,只有学校与学生家庭教育实现无缝对接,才能达到预想效果,青少年法制教育亦应如此。通过与学生青少年和相关学校负责人交流,我们统计到了下列内容:学校一方虽然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也聘请了相关司法部门的同志进校园宣传法制,部分学校也设置了法制负责人,但是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法制教育效果不能有效实现。另外,学校与家庭在法制教育上缺乏有效沟通,使学校与家庭都成为法制教育效果难以有效实现的“短板”。
被调查对象都属于“95”后,以此推断青少年家长年龄段,大多居于上世纪70-80年代间。因此,青少年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家长的文化程度也就直接影响孩子法制教育效果的实现。表1就是对此现状最好的背书。
三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的对策
1.教育者应充分重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一方应当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的年龄小、校园暴力多及团伙作案频发的新特征,应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督查、管理。组织由教育部门专家、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专家、甚至吸收学生与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机构,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交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教材编排等工作;作为学校一方,应当改变以往以“应试教育、升学率”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法制教育对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其应当对法制教育课时予以充分保障,或者在有条件的学校单独组织学生青少年参加模拟法庭活动;根据学生青少年年龄段的不同印编不同的法制教育教材,尽量实现因人施教目标;加强法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授课教师加大培训力度,使之尽快更新法律知识。
2.重视隐性法制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学校是培养祖国未来希望的摇篮,学校有义务也必须为学生青少年营造遵纪守法、法律意识提高的氛围。通过调查问卷的第19题(为开放性题目)统计,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学校在开设专门法制教育课的同时,各文史科教师有必要在该课程的开设过程中以一条主线或是以专题的形式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贯穿其中,进行隐性教育、渗透式教育;在校园举办的学术活动与庆典活动中植入诸如要求学生遵纪的法律价值观教育;教师应当加大法制教育案例教学力度,尽量摒弃那种灌输式、主动式的法制教育模式,使学生喜欢法制教育课,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法庭庭审旁听活动;在日常教学中学校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严格管理,要通过经常性的校规校纪教育,及时纠正学生小的不良行为,做到防微杜渐,使学生能够主动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等。
总之,通过重视隐性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
3.构建学校、家庭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提高学生法制意识的长效机制。
学校承担着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的主要任务,但家庭教育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法制教育,也应该发挥对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的积极作用。
学校应当加强与学生青少年家长、社会专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充分交流,实现在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意识,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无缝对接渠道;在日常教学中告知学生青少年关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诸如12355(青少年服务咨询中心热线)等常识。
学生家长与学校可以充分利用教师家访以及学生家长会的方式,加强与校方沟通,并注重日常维护青少年法律知识的学习,时常向自己的孩子介绍关于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
社区应当通过宣传栏、广播、横幅等方式,加大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特别是对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频发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应当由其牵头组织包括法制教育志愿者、联合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在内的小组,对本社区的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摸排登记,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件的社区可以与法制教育志愿者、联合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合作,与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对诸如大学生法制宣传社团“送法进社区”,以及其他类似的法制宣传进社区的活动给予场地和其他必要的基本支持与配合。对于社区承载的社区矫正职能,其可通过招募法制教育志愿者、联合法律援助中心等方式实现该职能。
总之,通过以上方式开展,构建一个学校、家庭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和谐长效机制,营造一个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黄杏,刘晓雯.关于中职校与社区共建法制教育基地的探索[J].考试周刊,2013 (23).
[2]杨春芳,王莉.中学生法制教育现状的反思-基于天津市200名中学生的调查[J].教学与管理,2013(6).
[3]未成年犯罪年龄更小、团伙犯罪、后果严重ED/OL].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2/03/11/13985412.html.
Investigation of Adolescence in Their Legal Education in Hefei City
Yang Xiaohui, Jin Yangwa
(School of Economics, Anhui Sanlian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 China)
Key words:teenagers; legal system education; community correction
Class No.:D920.4Document Mark:A
(责任编辑:郑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