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耀武 张鳞
严把议事和决策质量关提高党委集体领导水平
康耀武张鳞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内容,也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习主席指出,各级要带头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当前,大多数党委能够认真贯彻“十六字”原则,按照《党委工作条例》规定的“八步程序”议事和决策,但也存在着要求不严、质量不高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严把议事和决策质量,提高党委集体领导水平,需要着力防止和克服以下几个问题:
个别酝酿作为会前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实现“会上”求同的重要环节,是党委议事和决策的重要方法。从现实看,个别酝酿在具体操作中容易被忽视或变味,有的搞临时动议,简单打个招呼了事,不留出酝酿的时间;有的搞利益交换,把个别酝酿变成正副书记小范围内定,这在干部任用上尤其容易出现;有的搞领导旨意,个别酝酿成了个别暗示授意和硬性说服。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认识有偏差,认为个别酝酿可有可无;个人有私心,把主官意志隐藏在合法程序中,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
从某种意义上讲,个别酝酿是求民主的过程、求科学的手段、求集中的基础,是广泛民主后的集中,也是集中决定前的民主,必须作为基础性环节认真落实。为此,一要把准基点。坚持出以公心,把酝酿建立在共同的政治追求、事业追求上,真正从有利于部队建设出发交流意见,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或少数人的利益,私下搞小动作、拉“小圈子”。二要把握方法。个别酝酿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应商量预案不拿定案、商量原则不定细则,正副书记之间、书记与委员之间要以交流式、探讨式、沟通式的方法交换意见,不能硬性压服、强求一致。三要把严程序。建立并落实职能部门案前征求委员意见和正副书记会前听取委员意见制度,通过多方酝酿、沟通、协商,求得多数意见的共识,为会上民主讨论、作出正确决定打下良好基础。
党委在部队建设中的职责及其地位,决定其必须以主要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近几年各级党委抓大事的意识有所增强,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种情况是,大事小事都上会,该抓的大事没抓住,该议的大事没议透,尤其是对部队思想分析、组织建设、军事训练、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委自身建设等带根本性、方向性、基础性的问题,议的比较少。另一种情况是,绕开党委搞少数人或个人决断,特别是在涉及钱财物的决策事项上,存有不提交党委讨论搞小范围拍板、私下操作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党委统揽全局能力弱、工作透明度低、受惯性思维影响深。
解决好这一问题,应着力强化三种意识:一要强化“党管”意识。党委实施统一领导,集中体现在部队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决不能脱离党委领导自行其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绕过党委会议决定,这不仅是工作程序问题,更是重大组织原则问题。二要强化“阳光”意识。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敏感事项公示等制度,在事关全局性重大问题和敏感事项上,党委都要阳光操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三要强化“大事”意识。把好议题入口关,做到强化政治意识议根本的,紧盯中心任务议全局的,坚持以人为本议敏感的,落实从严治军议倾向的,提高党委抓大事把方向能力。
集体领导的实质是集中大家智慧,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上开展充分的讨论,有利于相互启发、取长补短、集思广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决定,一般来说比较全面、正确,反映多数人意愿,有利于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据了解,现在这方面存在三种不良倾向:一种是不走或形式地走程序,以会前一致代替会上讨论,借口时间紧简化讨论环节,有不同意见也不作深入讨论;一种是不懂或不真懂情况,一些委员受任职资历、知识水平和工作分工的限制,想参言“参”不进不去、想民主“民主”不起来;一种是不愿或不敢讲真话,讨论问题当局外人“没啥说”、做和事佬“不愿说”、怕担责任“不敢说”。上述现象,既有党委落实程序不够严谨的原因,也与班子成员摆位不正、素养不高有关。
解决这些问题,一要创造良好条件。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经会议充分讨论形成决议,防止随心所欲省略环节,防止以个别酝酿代替民主讨论。要让参会人员充分准备,有话可讲;营造宽松氛围,让人敢讲愿讲;有充足时间,让人放开讲。二要强化职责意识。克服“行政角色”的倾向、“资浅言轻”的倾向、“闭塞言路”的倾向,自觉站在公正立场、全局高度思考问题,以对党的事业和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三要提高民主素养。强化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更新思想观念,掌握基本方法,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党委成员参政议政的素质能力。
党委议事决策的规则制度,既有实体性的,也有程序性的,是党委正确实施集体领导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这方面不够严格、不够严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议事不先议规,仓促议事、就事论事,不对“表”就拍板;有的打擦边球、踩红线,在涉及局部利益时,以特殊性为由降低标准,采用实用主义的办法自定框框、随意变通;有的坚持原则不够,受人情、利益和庸俗关系干扰,往往顺风头、看来头、跟势头。这些问题,说到底出在党性原则不强上,出在工作指导思想不够端正上,出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化上。
党委实施集体领导,要靠坚强的党性作保证,靠严格的制度和纪律来维护。一要坚强党性。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不为私心所扰、人情所困、关系所累、利益所惑,确保决策不偏向、不出格。二要严守规矩。强化依法议事决策观念,坚持议事先学规定、决策先定原则,防止出现政策问题随意化、利益问题本位化、敏感问题感情化的现象。三要强化问责。建立决策监督和纠错问责机制,坚持违规必查、出错必改、有责必究,不能以集体负责为由逃避责任,重点是要严格党委正副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集体领导,关键是正副书记要有民主作风。从调查情况看,正副书记作风不够民主主要有四种表现:一个是“个人说了算就是有威信”,争核心、争拍板;一个是“谁资格老职务高谁说了算”,喜欢把行政职务带到党内,搞“家长制”;一个是“群众水平低,能有什么好意见”,自恃高明;一个是“发扬民主就是走走形式”,听取意见不耐心、交流看法不真心。对正副书记来说,发扬民主不仅是领导作风问题,更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
克服这些问题,一要在正确对待组织上带好头。正确处理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组织意图与个人意图的关系,摆正在党委集体中的位置,当“班长”不当“家长”,不搞会前“个人定调”、讨论“个人定音”、决议“个人定局”。二要在加强党性修养上带好头。围绕“三严三实”加强党性锻炼,把党性修养内化为立党为公的思想境界、问计纳谏的民主品格、容人容事的宽阔胸襟,以良好的人品官德催生良好的民主作风。三要在严格执行制度上带好头。把“票决制”“书记末位发言制”“民主问责制”等保障民主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变成自觉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以带头践行法治促进和保证民主的落实。
【作者系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政研室研究员、西安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