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应力避几个心理效应的负面影响

2016-01-06 15:11李永龙
江西教育A 2015年11期
关键词:苗头征兆效应

李永龙

纵观历来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以下几种心理效应对校园安全所构成的负面影响不能低估。

稻草人效应——形同虚设的保安

随着校园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全国各地都相继出台了强力措施,制定出系统化政策,各级各类学校都加强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每所学校都配备了专职保安人员,有的派出所还派警察进驻校园,一时间,对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确实起到了一种震慑的作用。但随着校园安全事故的逐渐减少,不少地方的校园安全管理从松懈到麻痹,警察联系学校从间断到“遥控”,门卫登记制度从“意思”到忽略。在这当中特别是许多学校为了减少经费开支,聘用老人或妇女当门卫,他们不仅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敏锐的观察力和应对能力,遇到险情不但不知所措,而且手无缚鸡之力,无法保障校园安全。同时,这样的门卫大多被要求兼管报刊、信件收发和打扫卫生等琐碎杂务,这就使得保安这一角色犹如“稻草人”一般形同虚设。2012年7月2日,贵州师范大学校园保安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以身殉职。可见保安的身体素质、防卫能力和必要的防护工具是何等重要!

现在一般机关、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商场等,基本都配有专职保安人员,也许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但安保这根弦却常年绷得紧紧的,没有谁敢有丝毫松懈。而学校是个弱势群体集中的地方,在校园事故频发的今天,校园安全却总是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以致暴力事件屡屡发生。古人云:“安者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充分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配备身强力壮、责任心强、反应灵敏的专职保安人员,以杜绝“稻草人效应”的反复发作。

灯光效应——隐蔽难现的影子

灯光源于灯具,而光在同一种均匀介质中是沿直线传播的,由于灯具自身的遮挡,光在照射不到的区域必形成影子,因而产生阴暗区域,这种现象被称为“灯光效应”,俗称“灯下黑”。这也被引申为人们对身边很近的事物和事件反而不能察觉。细察当前校园安全管理中,很容易发现,人们的眼睛大都盯着外来伤害,管理者提醒别人往往很容易,而对学校自身的问题却出现空当。殊不知,诸如食品安全、体罚、性侵及学生心理问题导致的事故等正源于教育自身。这种“灯下黑”现象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比外来伤害更加隐蔽。2014年12月13日下午,河北永清县徐街村春蕾幼儿园私自租赁的一间早已是D级危房的教室坍塌,造成3死3伤的悲剧,可教育部门两次检查该园,均未发现这间教室的危情。

校园安全贯穿于每个环节,对外来伤害的检查监督固然重要,但内部安全隐患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管理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松懈,否则将酿成严重后果。古人云:“非莫非于饰非,过莫过于文过。”因此,应坚决打破惯性思维,放眼全局,不护短、敢露丑,不纵容、敢碰硬,把安全管理的触角伸至每个角落,多留意身边的人和事,善观苗头、勤找问题、分析原因、妥定措施,尽早消灭一切安全隐患,杜绝“灯下黑”现象的发生。

旁观者效应——相互推诿的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有责任需要承担的地方,就可能会出现责任分散的消极效应。目前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了“国家高度”,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遗憾的是,这“齐抓共管”倒把责任分散于教育和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等部门,结果是学校指望相关部门承担相关责任,而相关部门则通过一两次检查将具体责任又推给了学校。而事故一旦出现,各个部门不是协力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而是想方设法找借口推卸责任,这样互相推诿,大家都成了没有责任的旁观者。同时,为了推脱责任,各类安全责任书纷纷在政府与学校、学校与教师之间签订,甚至还有学校要求家长签订单方面负责的安全事故责任书。一时间,一份份“责任书”又成了大家分散和推卸责任的“护身符”。诚然,学校安全确实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但需要“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真正担负起“舵手”的责任,而不是将责任分散。因此,各级政府首先应当明确划定各部门间的职责范围,避免职责重复或交叉,以形成责任机制的主动良性循环,促进主体责任观念的增强;学校要将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事事、时时有人承担责任,谁也替代不了;在此基础之上,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制度要严格,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应按章执行,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全面而有效地预防“旁观者效应”,确保校园的长治久安。

海恩法则——隐患积累的结果

海恩法则是指事故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端倪可查的,其发生都是经过萌芽、发展到发生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每次事故的隐患或苗头都能受到重视,那么每一次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古人认为,祸乱之因并非出现在祸乱当天,凡事都是早就有起因和征兆的。但在当前的校园安全管理中,许多学校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反思、总结教训,继而按照总结得出的惨痛结论开展“别人亡羊我补牢”式的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苗头进行分析、排查。君不见,昨天甲地出现食物中毒事件,今天全国都要对学校食堂来一次卫生大检查;昨天乙地发生歹徒砍人事故,今天处处都加强了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盘查。殊不知,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其诱因和征兆,每一场暴力发生前,都会经历一个从预谋到发起的过程,而不同的校园安全事故又有着不一样的具体致祸原因,不能举一反三,就不能及时发现事故的征兆和苗头,为安全留下隐患,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细察已经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征兆和苗头都比较明显,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惕和戒备,最终酿成大祸。它告诉我们,校园事故的教训之“惨痛”根本不在事故本身,而在管理者安全意识的缺失。假如我们每个人都多一双及时发现苗头和征兆的慧眼,在事故发生之前,及时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将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那么安全事故是不是可以有效避免?事实警示我们,只有平时保持细心,才能保证时时放心;只有平时事事周全,才能保障校园处处安全!

墨菲定律——势必发生的祸患

墨菲定律即假设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势必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破坏。如果把它引申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就会得到“事故有可能发生的地方总会发生”这样的结论。2014年6月10日,一男子手拿疑似爆炸物进入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六(3)班教室,结果被迅速赶来的警察当场击毙。事后一名警察称,凶犯因对社会和村干部心生不满,曾多次扬言要报复学校、政府、法院等。为此派出所还发过通知,要求辖区各校加强防范。这足以证明,墨菲定律是客观存在的,对于任何一个事件,只要具有大于零的概率,就不能够假设它不会发生。

早在2000多年前,司马相如就曾说:“祸国多藏于隐微,而发于所忽者也。”浩口三小事件的发生,又一次暴露出校园安全管理意识的缺失和防控体系存在的漏洞。它再次警示我们,对任何事故隐患都不能有丝毫大意,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事故苗头和隐患遮遮掩掩,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要用心分析每一件事情的细节,尽可能多一些假设,“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旦认为有问题或风险,就该“小题大做”,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加以防范,避免事故发生后的“没有想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墨菲定律”带来的消极作用。

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必须力避上述几个心理效应的负面影响,始终绷紧安全之弦,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避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作者单位:安徽省庐江县店桥中学)

猜你喜欢
苗头征兆效应
铀对大型溞的急性毒性效应
运用辩证法强化重点乡镇监管——南通市重拳遏制事故多发苗头
懒马效应
车坛往事2:蒸汽时代初见苗头
感冒露苗头 速按迎香、风池和大椎穴
警惕善于伪装的肿瘤无痛性征兆
应变效应及其应用
锂电行业扩张需谨慎产能过剩苗头已初现
老人胆固醇低并非好征兆